浙 江 安 吉 天 子 湖 热 电 有 限 公 司天 子 湖 环 保 热 电 工 程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简本)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科 学 设 计 研 究 院ENVIRONMENTAL SCIENCE RESEARCH DESIGN INSTITUTE OF ZHEJIANG PROVINCE国环评证:甲字第 2003 号二○一○年十二月 1工程分析结论天子湖环保热电工程拟建设 2×90t/h 循环流化床锅炉(一开一备)+1×130t/h3×90t/h +2×12MW 背压式汽轮发电 机组,新建工程三废排放源强汇总见表 1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3·表 1 项目三废源强汇总表 污染物种类 名称 发生量 治理方式 排放量 备注化学废水 Q=180000 t/aCODCr=9.54 t/a中和处理后送锅炉降温池与锅炉排污水混合,部分回用生产系统 ,多余部分纳入城市污干管锅炉排污水 Q=15600 t/aCODCr=0.83 t/a经中和池尾水混合降温冷却回用生产系 统,多余部分 纳入城市污干管Q=159600 t/aCODCr=7.98两股水合并降温后(195600 t/a),部分(15000 t/a)回用于出灰加湿用水、干煤棚喷洒、输煤系统及道路冲洗(21000 t/a),部分(159600 t/a)纳入园区污水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输煤系统及道路冲洗废水Q=12000t/aCODCr=6.0 t/a经输煤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干煤棚增湿 0由上述两股合并后废水(锅炉降温池尾水)补充初期雨水 Q=465t/a,CODCr=0.037 t/a沉淀后排污水管网 Q=465t/a,CODCr=0.037 t/a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生活污水Q=5160 t/aCODCr=1.548t/aNH3-N=0.181t/a经化粪池(厨房废水经隔油池) 处理后纳入城市污水干管Q=5160 t/aCODCr=1.548t/aNH3-N=0.181t/a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废水合计Q= 213225t/aCODCr=17.955 t/aNH3-N= 0.181t/a/Q= 165225t/aCODCr= 9.565t/a(纳 管 量 )、(环 境 量 8.26);NH3-N= 0.181t/a(纳 管 量 、环 境 量 )/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4·附表 1 污染物种类 污染物 发生量 治理方式 排放量 备注设计煤种 2376 237.6SO2 校核煤种 2952 294.9设计煤种 36084 56.52烟尘校核煤种 48510 59.6设计煤种 327.5 327.5NOX 校核煤种 331.1采用循环硫化床锅炉,烟气采用炉内脱硫+ 一电场+半干法+ 布袋除尘器脱硫除尘工艺,烟尘浓度≤45 mg/Nm 3331.1烟气通过一座 120m 高、出口直径为3.2m 的烟囱排放设计煤种 1.212 布袋除尘器0.642(其中有组织 0.03,无组织 0.612)粉尘校核煤种 1.246 布袋除尘器0.676(其中有组织 0.03,无组织 0.646))废气t/a储罐呼吸气 HCl 0.0592 / 0.0592/设计煤种 32987(其中脱硫灰6597.4) 0飞灰校核煤种 45424(其中脱硫灰9084.8) 0设计煤种 14137 0炉渣校核煤种 19468综合利用0固废t/a生活垃圾 30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0一般工业固废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5·2 环境质量 现状(1)环境空气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监测结果, TSP 、PM10、SO2、NO2监测指标可以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6) 中的二级标准,满足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要求。
2)水环境①地表水:由 监测结果可知,纳污水体浑泥港凌斗断面水质除氨氮监测值有超标现象外( 最大超 标 倍数为 2.56 倍),其余水质监测指标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 标准,分析原因,主要是农业面源施肥流失及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未考虑尾水脱氮;石冲水库、天子岗水库水质监测指标均能达到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 类水标准,水质较好②地下水:根据 对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的 现状水质监测结 果, 项目所在地地下水监测指标均可以达到Ⅲ类标准要求,说明项目拟建地地下水上下游断面水质未受到污染3)声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厂界昼间噪声水平为 50.5~55.1dB(A) ,夜间噪声水平为 40.3~43.5dB(A),均 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 的 4 类标准要求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3.1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结论拟建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 SO2、烟尘和 NO2预测结果表明,项目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小时、日均浓度预测贡献值叠加本底值后均可达到相应环境空气标准限值,年均浓度贡献值也均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根据预测,项目各关心点 SO2、NO2小时浓度最大贡献值叠加背景值后均可以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由表格数据也可以看出,项目各污染物的占标率背景值的贡献较大项目各关心点 SO2、NO2、PM10最大日均浓度在叠加背景值后也均可以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6·项目各关心点 SO2、NO2和 PM10最大年均浓度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且占标率较低非正常工况下,在炉后脱硫系统出现故障时, 项目对各敏感点 SO2小时浓度的贡献值有明显的增加,其中贡献最大的是南北湖村,贡献 浓度叠加本底值后占标率为55.53%,但仍可以满足 GB3095-1996 二级标准;布袋除 尘器出现故障情况下,PM 10小时浓度亦是对南北湖村的贡献最大。
另外,预测范围内各 污染物非正常工况下最大小时浓度有较大的贡献值,较正常工况贡献增量明显,因此建议安吉天子湖热电应加强管理,在炉后脱硫系统出现故障时,增加炉内石灰石的添加量,保证烟气的总脱硫效率, 对布袋除尘器应该避免故障情况的出现,及时更换老旧布袋拟建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主要考虑煤炭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干煤棚均位于厂区东面厂区内煤炭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通过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得到的结果为“无超标点” 本项 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后需要设置50m 的卫生防护距离由此可见,本项目干煤棚需要设置 50m 的环境防护距离根据现场调查, 现 50m 防护距离内无民居,建议有关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在防护距离内不得新建民居、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3.2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冷却循环系统排水量为 26.5m3/h,含有少量钙、镁离子,拟收集后部分用于烟气脱硫工艺用水(24 m3/h),多余部分(2.5m 3/h)作为清下水纳入园区雨水干管排放;化水站废水中和处理后与锅炉排污水混合降温后(32.6 m3/h)部分用于输煤系统、道路等冲洗水、干煤棚增湿、出灰加湿用水(总用量 6 m3/h),多余部分( 26.6 m3/h)纳入园区污水干管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 水则经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干管网送园区污水处理厂。
因此,正常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外界水环境一般无影响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工程建于园区规划北湖路和天湖大道交叉端的东北侧,一期规模 2500m3/d,二期 规模 7500t/d,总规模达到 10000m3/d一期主要收集工业园区内的生活与工业污水,已于 2007 年 6 月投入运行,主要采用接触氧化法处理工艺,设计进水水质为:CODCr500mg/L、BOD5150mg/L、SS 220mg/L、NH3-N 35mg/L、TP 4mg/L;出水水质根据该污水处理工程环评报告的审批意见为 GB8978-1996 一级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浑泥港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 杭州市天目山路 109 号·7·本项目纳管水量合计 16.5225 万 t/a(约 550.75 m3/d),占天子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量 2500 m3/d 的 22.03%,天子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现状进水量约 1000 m3/d,由剩余余量用于 处 理本项目的污水,根据协议(附件5)天子湖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已同意接纳该公司的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本项目废水接入不会对其正常运行及出水造成影响,也不会对最终纳污水体水质浑泥港造成影响。
3.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预测,各噪声设备采取相应隔声降噪措施(基础减振、厂房隔声、隔声罩、消声器等)后,昼间对 安吉热电各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 4 类标准要求;夜间西面厂界噪声贡献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夜间 55dB(A)的 4 类标准,最大超标范围约 40m,主要是由空压机和机力通风冷却塔造成的根据实地调查,本次项目厂区周边噪声超标范围内全部为工业企业或道路,本 项目预测未考虑周边建筑物的衰减作用,若综合考虑周边建筑物的隔声、吸声作用,则项 目噪声对道路和周边工业企业的贡献可以有所降低因此本报告认为噪声超标对周围敏感点影响不大,本次新建项目噪声对最近敏感点南店村贡献在 48dB(A)以下,叠加本底值后(由于项目现状为空地,厂界最近民居为厂界北侧 38m 处南店村仅 1 户民居,除这户外,厂界外 120m 范围内无民居,因此以项目北厂界噪声监测值为本底值),昼间噪声增量为0.8dB(A),达到 55.9 d B(A),夜 间最大增量为 0.9dB(A),达到 48.9 d B(A),但仍能满足相应噪声功能区划要求浙江天子湖现代工业园区管委会承诺,项目投产前,由管委会负责拆迁北厂界 38m 处 1 户民居,拆迁后,厂址离最近距离村庄敏感点为 120m。
因此,项目噪声对民居影响较小,可以在接受范围内3.4固体废弃物处置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根据企业提供的灰渣利用协议(见附件),新建项目实施后,在正常情况下灰渣将全部由安吉县双龙新型材料厂综合利用主要用于制砖生产,见附件建 议企业拓宽灰渣的综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