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 (以下称“甲方”)地址::: (以下称“乙方”)地址:::(以下共同提及时称“双方”)鉴 于:(合同签订前,双方或甲方与业主签订框架协议、业主发的中标通知书等等)鉴于此,本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1、定义 除非本合同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或另有定义,下列术语在本合同中的定义、含义如下:1)项目业主:指 2)包括:应理解为“包括但不限于”的意思3) 工程总承包合同:指本合同附件二所附的(甲方)和(项目业主)于 年 月 日签订的 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后续的修订、修改、补充4) 不可抗力事件:与主合同中不可抗力事件的定义和解释一致5) 合同价款:指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十三章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6) 技术规范:是主合同规定的所有施工标准和规程、施工验收规范求7) 设计标准:指主合同规定的所有现行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管理办法、条例等8)勘察设计成果:指乙方根据本合同、勘察设计标准的规定,为履行和完成本合同项下勘察设计任务准备或开发的一切资料,即指全部文字说明、工作报告、专题论证报告和专项实验报告、计算书及计算依据、施工技术要求、技术说明、勘察设计通知及勘察设计变更、图纸、手册、 图像、印图、图表、照片、数据、模型、沙盘、样品以及其他技术性文件,包括电子文档、软 件、光盘、录像以及其他载体形式记载的工作成果。
9)勘察设计代表:指由乙方委任的执行本合同的负责人,全权代表乙方提交勘察设计文件、履 行现场勘察设计职责与项目业主、监理、甲方以及施工人员进行勘察设计交流,并解决施工中 产生的有关设计问题10) 勘察设计服务:指乙方按本合同第七章规定为 勘察设计工作应提供的服务范围11) 勘察设计质量问题:乙方的勘察设计违反了本合同、勘察设计标准、主合同的有关规定,或 由于乙方的过失、严重疏忽、失职,使__项目蒙受损失或缺陷(包括毁灭),或使其 功能不能实现,或在施工过程中或者设计使用年限内因勘察设计原因蒙受损坏或缺陷,从而使不能满足其预期勘察设计目的12) 损失:指所有损害、赔偿、责任、额外开支(包括法律和其他行业专业人士的收费和支出)和 费用,无论其是源于法律或契约性文件,或是与判决、裁决法律程序、内部成本或权利主张有 关13) 本项目:指 工程14) 缺陷责任期:与主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的定义和解释一致15) 天:日历天2、解释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所设,不应影响条文的解释3、合同文件次序乙方为本项目进行勘察设计的依据主要包括下述所列文件,且互为说明,但在出现含糊和/或 歧义时,应按以下先后次序解释。
甲方有权对这样的含糊和/或歧义向乙方发布任何指示加以 解释和校正,且此类指示具有优先解释效力:1) 由项目业主根据主合同发出的并经甲方确认后的书面指示、确认、批准、决定或答复;2) 总承包合同主合同及其附件;3)甲、乙方根据本合同发出的并经对方确认后的补充协议、纪要、书面指示、确认、批准、决定或答复,以及与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有关的文件、资料4)本合同及其附件;5)工程总承包合作框架协议及补充协议;6)联合体协议;第二条 工程概况1)项目名称2)业主名称 (简称业主);3)工程总承包范围 4)项目工期:开工日期: 年 月 日交工日期: 年 月 日第三条 承包内容(根据工程实际修改)1、负责本项目的全部设计,依法和主合同规定进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提供设计管理咨询服 务,承担和履行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方面的全部责任及义务2、完成本项目路线、路基、路面、桥梁、隧道(含隧道机电,即通风、照明、消防、预留、预 埋等)、路线交叉、环保绿化景观及其它附属工程、交通机电工程(含收费、监控、通信和供 电照明)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管理、养护、服务等设施和房屋建筑)、编制大型临时设 施的指导性设计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指导性文件等与该工程相关的全部设计内容及施工图阶段 勘察设计(含预算文件编制、全套施工图电子文件和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电子文件的提供)、 施工阶段后续服务工作、交工和竣工验收的相关配合工作、设计缺陷责任处理等。
3、为了达到共同完成实施工程总承包合同之目的,乙方有责任和义务完成招标文件和本项目主 合同所规定的设计有关的任何其他工作内容第四条合同价款1、承包方式:固定总价2、合同价款:双方协商约定,乙方完成施工图勘察设计阶段以上工作范围费用按主合同(即总 承包合同)中最后确定的 “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和第二部分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 之和的1%计取,计人民币 万元整( 万元)3、此合同价款为固定总价,包含乙方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所有工作量和提供全套勘察设计文件 及后续服务的全部费用,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满,不管何种原因,乙方不能以任 何理由向甲方提出追加或另行增加勘察设计费用的要求4、上述合同价款中包括由乙方支付的所有税费,乙方根据有关规定自行缴纳5、付款货币为人民币第五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甲方应充分授权乙方其作为甲方行使设计部的职责2、在遵守勘察、设计进度的情况下,甲方对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下的义务和责任时提出的需明确 的事项应及时给以书面答复3、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提出的要求或发出的指令,均应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乙方4、甲方应依据本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履行其对乙方的每笔付款义务;如发生迟延付款情形,应 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承担对乙方的违约责任。
5、协助乙方获取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资料,及时向乙方通报有关情况6、支持乙方根据主合同规定标准、规范进行考察设计工作的权利7、甲方负责确定施工合作伙伴,并要求施工合作伙伴配合乙方工作,参与乙方的工作过程8、负责与项目业主、监理及地方政府的联络,积极协助乙方与项目业主、监理建立良好的工作 关系9、复核乙方编制的设计施工图总预算和各分标段的施工图预算,并提出修改意见10、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从保障甲方经济利益的角度,对乙方的勘察设计成果提出修改 建议11、邀请第三方勘察设计机构或/和权威部门对乙方的设计成果进行复核第六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乙方作为甲方的设计部,对甲方总承包部下的设计部工作全权负责2、乙方根据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规定,在满足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确保甲方的经济利益最大化3、乙方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应结合各施工合作伙伴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保障勘 察设计成果的可行性,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缩短工程工期4、保障勘察设计成果文件的质量和设计深度,严防设计错误和遗漏,严格控制和减少设计变更5、建立符合本项目特点的设计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参与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监督和控制所有施工合作单位严格按照乙方的设计意图进行施工,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和规程规 范要求。
6、保障设计进度满足现场施工的要求,合理安排勘察设计进度,预留足够的审批时间,确保进 度符合计划要求,满足本项目及时开工、竣工的需要7、参与甲方各项招标工作或/和确定施工合作伙伴,提供各施工合同段招标资审所需的工程数 量和工程说明等满足招投标工作的相关资料按照甲方确定的施工标段划分做出详细的施工图 预算和工程量清单,并派相关人员参加标前会议,就有关设计问题进行答疑8、参与本合同工程的交工、竣工验收和设计缺陷处理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完成竣工验收证书中指明的设计扫尾工作,按业主或甲方指示对本项目中出现的设计缺陷进行设计修正、或设计补救,并配合甲方编制和完善竣工资料;在验收之后至缺陷责任期届满前,如项目 业主要求需对主合同设计事项进行必要修改或补充的,乙方应按要求完成该类修改或补充9、乙方作为甲方的设计部,应在了解甲方的意图及要求后,统一协调施工合作伙伴的工作内容及质量要求以切实的制度、完善的管理确保施工合作伙伴作为具体工作执行者,能严格按照 乙方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期完成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10、乙方作为甲方的设计部,应充分分析、研究、理解甲方、项目业主提供的文件资料、设计标准等方面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透彻理解本项目设计任务。
同时,如甲方就此提出任何建议 或征询,其应在分析、研究的范围内及时答复11、乙方应承担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12、除非事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经项目业主和甲方批准的设计成果、图纸、技术指标 等进行修改,也不得对未经甲方同意的任何第三方的要求做出承诺13、乙方负责取得为完成其在本合同向下勘察设计服务所必须的许可、证书等,甲方可予以必 要的协助14、为获得项目业主、甲方和/或其他第三方对本项目设计有整体宏观的认识,乙方应自负费用 制作和提供必要的建筑体现宣传材料,如设计模型、沙盘等具体制作方案报甲方批准15、乙方应在透彻理解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基础上,充分尽到对甲方的专业提示义务16、乙方应负责按与甲方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安排,向甲方及施工合作伙伴进行勘察设计交底、 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17、乙方提交的设计成果必须接受甲方的审查;该类审查不减轻、免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勘查、 设计责任、义务18、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施工方案提出修改建议;乙方应当参与本合同项下本项目施工质量 管理;无论施工质量是否因乙方的设计瑕疵所造成,乙方均应按甲方指示,从专业的角度提出 相应技术解决方案19、设计审查会和项目业主上级单位及政府有关部门参加设计审查会的费用以及政府主管部门 委托审查单位的设计文件审查费用,由乙方承担。
2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移其在本合同向下的 部分和/或全部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对其代表、雇员进行安全教育,并遵守甲方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因上述人员未能遵 守甲方工程现场的安全规定发生的人身伤害、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22、 接受甲方邀请的第三方勘察设计机构或/和权威部门对设计成果的复核23、 除前述责任外,乙方仍应履行主合同和本合同其他条款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第七条 一般要求1、 乙方充分了解主合同中有关勘察设计要求,并承担和履行有关本项目勘察设计方面的全部责 任及义务2、 乙方的勘察设计服务系指主合同项下联合体所承担的全部勘察、设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前期考察/确定工作范围、勘察测绘、方案设计、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配合、设计变更、完工 竣工验收、设计缺陷责任处理等3、乙方应负责其交付的设计成果获得项目业主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 论免费进行调整、补充和修改直至设计成果获得项目业主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4、乙方应在本合同项下设计标准应有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质量负责;如设计 标准未规定或说明相应的合理使用年限,乙方应依据国内上同类建筑物应有的行业标准承担质 量责任。
5、乙方负责收集本项目勘察设计所需的文件、资料,必要时甲方予以协助6、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详细的踏勘,确认可能存在的场地条件限制,使设计文件在满足工 程需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用地,减少征地拆迁范围和成本7、乙方应为本项目提供优先服务,即应在人力、物力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本项目,最大限度的 满足甲方对勘察设计进度的要求8、在本项目缺陷责任期间,乙方应自费完成竣工验收证书中指明的设计扫尾工作,并按甲方指 示对本项目中出现的设计缺陷自费进行设计修正、或设计补救9、乙方在进行专业勘察设计时,应组织必要专题讨论,并应邀请甲方及项目业主/或其代表参 加,为甲方及项目业主和/或代表参与讨论提供方便,对甲方及项目业主和/或代表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