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资何时才能媲美公务员教师工资何时才能媲美公务员教师工资何时才能媲美公务员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 “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从那个时候起,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就成了广大教师梦寐以求的一个理想然而,现实和理想的差距经过了 15 年的时间也未能弥补,教师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反而每况愈下,甚至拖欠教师工资的现象屡有发生如何实现这个教师追求了 15 年的理想,如何从制度上保障教师工资,从而“把最优秀的人才吸引到教师队伍中来” ,是一个不得不说的教育话题而在近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决定从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教师们期盼了 15 年的那天是否即将在 09 年变为现实?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会存在哪些问题?我们特别邀请北京师范大学劳凯声教授、中央教科所程方平研究员做客腾讯嘉宾聊天室,和大家一起关注教师待遇问题。
主持人顾超雄(左一) 、嘉宾程方平(中) 、劳凯声(右)以下为访谈实录:主持人:“教育无小事,处处大道理”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来到腾讯嘉宾聊天室这里是“教育无小事”栏目,我是特邀主持顾超雄今天我们将进行腾讯网“问教 2009 系列教育访谈”的第三期,今天的话题是大家非常关注的教师工资问题首先介绍一下今天我们请到的两位嘉宾,这位是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程方平老师,欢迎您 程方平:大家好 主持人:这位老师是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政策与法律研究所所长劳凯声教授,欢迎您 劳凯声:大家好 主持人:199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其中规定“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从那个时候起人们对教师工资就有了一个期待,希望他能够实现这一理想但 15 年过去了,我们发现了其实还有很多现实不尽人意,比如在一些贫困地区,还存在着教师发不出工资的现象,在一些落后,不发达的地区发现教师工资还是很少而近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决定从 2009 年1 月 1 日起,在全国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同时对义务教育离退休人员会发放生活补贴。
政策上有了一个新的保障,我们应该说看到了一些新的希望然而现在从各方面的声音来看,大家还是有一些担心,这一次真的能让教师们十五年的梦想变成现实吗?在实施的过程中,又会遇到什么问题,我们今天就将和两位嘉宾共同探讨这一话题 话题一:目前教师工资是高还是低?主持人:我手边掌握了两个材料,一个是在智联招聘网做了一个调查,有 5000 名白领参加了这个调查,问题是如果你重新选择职业,你会选择什么?有 59%,应该是接近 60%的网友回答说他愿意当教师,原因就是教师的工资还是很高,教师的待遇还是很好现在教师又有寒暑假,应该说是不错,还有他很稳定然而我们在网上也看到另外一个帖子,一位自称是湖南教师的网友写了一个帖子,他说建议取消教师节的十大理由,其中有一条就说我干了 14 年的教师,到现在我的工资还买不起 90 斤猪肉,如果 10 块钱一斤,也就是不足 900 块钱,这也是一个现实我想请劳老师谈一下,作为从教多年的老教师,您觉得教师目前的工资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一千多万教师群体,在待遇上已经分化了劳凯声:在中国, “教师”这个概念,大致上包括了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机构的所有的从事教育教学职责的工作人员也就是说通常我们说的教师除了大中小学,托儿所,另外公益学校,民办的,正式的,编制之内的,包括编制之外的等等都叫教师,这样一个群体是非常大的。
据我的记忆,教师这个群体在中国应该有 1300 万人左右,这么大的群体,我们一般讨论工资是高了还是低了?其实是无意义的问题,我们要做一个区分 总体来说,从最近几十年的时间来看教师的工资水平应该说是有了很大的提高,我自己做了二十多年的教师,当然我一直是在大学里做教师应该算教师这个群体里,相对他的条件是最高的一个小群体从总体来说,教师的地位是在上升的,但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一千多万的教师群体,实际上在分化 比如说城市的教师,和农村的教师,东部地区的教师,西部地区的教师,编制之内的正式的老师,和代课老师,重点学校的的老师,非重点学校的老师,他们都已经在拉开距离,一千多万的教师群体当中,现在也有弱势群体,也有急需社会帮助的教师群体存在,一般讨论教师群体工资高了还是低了没有意义,我们两个在教师群体当中属于比较高的,也不存在着给我更高的工资,可能不是这样的问题,但是对于某一些教师群体来说,他们的生活状况确实值得关注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农村教师是弱势群体主持人:程老师,您对教师工资的差异怎么看的呢? 程方平:劳教授讲的非常到位,笼统地谈好象是一种围城的现象,外面的想进来,里面的想出去,实际上教师差别确实非常大。
由于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所限制,这个差别可能在很多国家都有但是咱们国家的差别,有一些是因为我们过去的政策不够规范,或者看得不够长远造成的刚才劳老师特别提到薄弱校和普通校的教师工资差别,还有城乡结合部,乡村和城市重点学校的差别,有的时候差别到一倍到两倍,甚至更多,这种差别是人为造成的,也是比较容易调整的关键是看政府主管部门有没有下决心去调有一些白领想当教师,可能想当的也是比较悠闲的教师,有创造性的大学教师,中学教师我想他们可能不太思考去当,因为工作比较辛苦,而且年复一年很多东西都是重复的,虽然有挑战性,但是有重复性地方的差别,我想这个问题其实也是大家都在考虑的我们从上一次呼吁提高教师工资之前我们就开始做,当时了解了很多国家的情况,中国的教师工资和地位确实是比较低的,需要做一些调整而且在 03 年、04 年的时候好多工资还不到位,拖欠工资情况比较严重,能够达到最低标准,基本工资,或者叫****工资能发给我们,也就是近三、四年,四、五年的事情,我们更多讨论义务教育教师,和幼儿教育的老师,和农村的老师,他们既是弱势群体,又是真正在一线为整个国家,和整个民族在那儿勤勤恳恳劳动这样一批人,这一方面应该特别关注。
而在这方面,应该真正缩小差距而且国外是这样,大家工资水平是一样,你调到乡村当老师给你补助,你这块差距比一般城里工作老师工资要多,他的差距是大家都能认可的,多劳多得,你去吃苦做更大的贡献,我这块又给你涨出来的工资,而留给城市的肯定低这样的导向比较好,差别是存在的,怎么利用差别做正向的激励,而不是反向的激励现在在农村的老师钱又少,孩子没钱上学,家里生活条件也差,谁到农村去?有一两个雷锋,或者有一批雷锋也不够用的 劳凯声话题二:为什么要拿教师工资和公务员相比?主持人:应该从制度上解决,而不是靠一两个道德风尚高的人来做,我们每次提到教师工资的问题,就会跟公务员工资相比,这个有什么可比性吗? 参考公务员工资水平有两个意义 程方平:我也赞成教师工资参考公务员的工资水平,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第一,公务员是直接代表国家来做事的,他不能随便说话,也不能随便拿公权做交易,说得严重一点有高薪养廉的问题而教师代表老百姓为大家服务,所以他不能随便这边拿着工资,又在外面做更多的事情比如说如果城市里教师多了,农村需要的话,作为公务员应该服从这样分配,国家给你的收入,应该按照国家的意志去做,所以在这些方面,我觉得在某种方面,一个是国外的经验,一个是我们国家这种教师队伍的状况,应该用公务员的一些东西来做参照。
一方面是他的工资待遇有一个基准,另一方面,就是真是国家需要的地方,应该能派得下去人 主持人:我理解,就是靠这种方式的调节 程方平:对,就是说对比公务员其实有两个意义,一个是待遇上的参考意义,一个是代表国家去做事情,农村需要就应该有人能下得去现在把义务教育阶段和其他阶段混在一块,所以我们的这个事情很难办了,不能说大学教师是公务员,那高等教育就很难发展了但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事情可以做这样一个尝试,而且应该给他相应的待遇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是公务员还是专业人员,这是一个问题劳凯声:这个问题应该从历史上做一点考察,因为实际上中国的教师的法律地位,从 1949 年开始,一直是纳入到“国家干部”这样一个范畴当中去管理的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教师他的身份就是国家干部 “国家干部”是一个政策的概念,但在法律上是没有“干部”这个概念的,一般会用“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教师就是在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中履行国家教育的、职责的这样一个工作人员,因此我们过去都是按照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国家干部来管理教师包括确定教师的工资,他的福利待遇等等,基本上他和政府的工作人员都是一样的 情况发生一些改变是在 1993 年,咱们国家也在开始探索建立新的公务员队伍,这个过程当中,就有一个很大的决策性问题,教师要纳入到公务员队伍当中去,还是要从公务员队伍当中拿出来?世界上从世界各国情况来看,大致上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大陆法系国家,像法国,德国,这样一些国家,也包括中国,因为中国从民国时期开始,我们现代法律制度基本上是借鉴了大陆法系的做法做起来的大多数大陆法系国家是规定为政府的雇员——尽管他没有叫做公务员,但是他所构成的仍然和政府的关系——是由政府发放工资的,甚至美国在 20 世纪 50 年代,一个人当老师就要履行一个程序,就是忠诚宣誓,否则你是不能当老师的,可见他构成的是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也有少数国家像澳大利亚教师就叫政府雇员,也就是说他的聘用权在学校,但是工资由政府来发放的从历史上来看,和从国外做法来看,教师所从事的工作,特别是义务教育的教师具有很强的公务性质,什么叫做公务性质,就表现为国家性、强制性、公共性这样一些特点有这样一些特点的这样职业的工作,我们就会说它具有公务性 从义务教育老师来看,他具有典型的国家性、强制性、和公共性的特点,国家的义务教育责任现在法律规定,义务教育责任是一种国家责任,这种国家责任是通过谁来担当的呢?是通过义务教育需要的老师来担当的,所以他是国家责任的担当者,就此而言,他是具有非常典型的公务性质但是我们国家在 1993 年又把教师规定为专业人员,这就出现一个很大的问题。
所以从 1993 年到现在,有关义务教育教师的法律地位问题,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一件事,把他规定为公务员好呢?还是规定为专业人员好呢?如果规定为专业人员,那么在工资水平上,在福利待遇上如何能够和公务员构成类比的关系 程方平话题三:能否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 主持人:其实还是围绕这个问题,因为现在看到网上有这样一种说法,不能总提和谁相当,如果你要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那么不就一切问题都解决了吗?我现在想请程老师谈一下,这个说法实现起来很难吗? 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也不一定能解决教师待遇问题?程方平:其实提这样的建议,在学术界已经比较早了包括劳教授做的一些,从法律依据上,从职业性质上来做有些学者也提“教育公务员”这个说法,但这个跟公务员还不太一样其实就从公务员本身来讲,北京、上海这些大城市也还是有差距的真正拉开差距的是学校里面的一些收入,公务员有没有灰色收入,肯定有,学校里面肯定也有,这块其实是造成这个差别很大的一方面比如我调查北京市在城乡结合处的教师基本上拿的就是纯工资,他们戏说叫“****工资” 如果今后实行绩效工资的话,那这就只是基础工资但是城市里这些学校,有些周边资源比较多,另外通过择校有一些收入,有的学校离得差不多十公里左右就能够差很大。
那么,即使把教师纳入公务员体系了,能不能解决这个地区差异的问题? 主持人:依然还会存在这种差别,地区之间的差别 程方平:比如说政府公务员有没有灰色收入,如果这些东西不规范的话,就是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