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韶关市旅游业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广东省韶关市旅游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1 •总则 2・代理范围 3. 代理收取保险费 4. 兼业代理手续费 5. 单证管理 6. 权利与义务 7. 保密条款8. 违约责任9. 协议变更与终止10. 争议解决11・ 其他甲方:小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乙方:广东省韶关市旅游局一、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保险兼业代理行为合法、公正、顺利地进行,切实维护甲 乙双方的正当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 法》及保险监管机构颁布的各项规章规定,双方就建立保险兼业代理关系和保险 代理合作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乙方受甲方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吋,为甲方代办保险业务, 并给予必要的支持;甲方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支付保险兼业代理费用二、代理范围第三条乙方代理甲方办保险产詁的地域范围为韶关市地区行政区域内,并 指定在有关网点代理甲方业务(详见附加协议一),如本协议期间双方因业务需 要对代理网点进行调整的,可另行协商解决第四条 本协议产品是甲方经保险机构批准或报备予以销售的保险产品第五条 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除本协议委托代理范围以外的其他保险 事务。
第六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签发任何正式的保险单或缮发 保险合同第七条乙方在销售本协议产殆吋应严格按甲方的宣传资料进行宣传,并且 不得自行印制保险宣传等资料第八条乙方兼业代理的业务范围:1、 代理销售本协议产品,指导投保人、被保险人填写投保单、附表及 有关文件2、 代理收取本协议产品保险费3、 如有客户向乙方要求办理其他售后服务,乙方有义务告知具体处理 或联系方式三、代理收取保险费第九条 甲方在乙方当地的银行开立保险费收取专用账户,用于由乙方代理 收取保险费的转账第十条 双方应按日核对通过乙方兼业代理网点收取的保险费的记录第十一条 乙方代理销售协议产品而收到的保险费,应于收到该保险费的次 日内(遇节假日顺延一•个工作日)划入甲方的保险费收取专用账户,并将和关信 息交予甲方由于乙方未及时划转代收保险费而使客户蒙受损失的,乙方应承担 相应责任四、兼业代理手续费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和广 东省韶关市旅游局签订的保险兼业代理协议要求,具体按以下约定结算兼业代理 手续费本协议所列产詁费率自200年月口起执行•、经甲乙双方同意对代理产品品种及兼业代理费用比例作如下约定:序号险种名称缴费方式及期限旅游营销推广费比例1观光景点/娱乐场 所意外险楚缴20%2住宿旅客意外险罡缴20%3旅行社责任保险歪缴20%4旅游景点责任险迢缴20%5酒店\宾馆责任险经缴20%6雇主责任险歪缴20%1、 保险兼业代理费用的计算:每月承保保费X费用比例二兼业代理费用。
2、 甲方应将以上兼业代理费用在业务发牛刀的次刀20-23日向乙方交送费 用支票或划入乙方指定的费用收入帐户乙方或各代理分支机构应根据政府监管 部门的要求即向甲方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监制的费用收入发票二、 支付兼业代理费用的要件每刀承保金额的计算范围为:当刀1日至当月30日(31 H)期间,所累记 承保保费总额三、 乙方代理销售本协议产甜而收取到的保费,应于收到该保险费后的次口 内划入甲方在乙方当地的银行开设的保险费收取专用账户:开户行: 银行帐号:五、单证管理第十三条 乙方代理销售甲方协议产品吋,重要单证由甲方提供,包括保险 条款、投保单等第十四条 保险单证是重要的有价凭证,由甲方指定专人直接送至乙方指定 负责人交接,填写代理单位领取/回销交接表(见附件二),核对发放的总份数之 后由乙方签收再由乙方自行调配各网点份数,通知与该保险公司合作的辖属网 点前来领取如遇单证短缺情况,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增补以上重要单证第十五条 每月5号,由乙方指定负责人填写代理单位领取/回销交接表(见 附件二),并将作废的保险单一•并交至甲方指定专人回收对于填写有错误的单 证,需在保险单的每一-联加盖作废章,并另行归档。
与甲方办理冋收手续,该交 接表一式两份,交接吋一份留乙方,一份交甲方六、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 甲方应及吋向乙方提供协议产品的条款、费率表、投保单等有关 单证及投保规定,并负责对乙方进行包括单证管理在内的保险基础知识和实务培 训第十七条乙方在办理保险业务吋,须使用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保险条款 样本、保险费率、保险单证及各种表格,并不得予以任何修改如乙方及辖属网 点因使用甲方提供的格式单证表格而引起与投保人之间的纠纷,乙方不负法律责 任第十八条 乙方无权代理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甲方其他保险业务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均不得以对方名义和信用对外签订抵押合同或出具担 保函第二十条 甲方负责为乙方申请和换领《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第二十一条 乙方对本协议产詁的充分性、精确性、完整性不负任何法律责 任同样,乙方对本协议产品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亦不负任何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 鉴于乙方只是甲方的兼业代理人,如客户在乙方及辖属分支机 构因购买本协议产品而发牛索赔,甲方应保障乙方免受因任何协议产品的不充 分、不精确、不完整而导致的任何成本、费用及责任如因此而造成乙方蒙受任 何经济损失,甲方应如数补偿乙方的损失第二十三条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受任何由于乙方误导、故意犯错而导致的任 何损失。
如因上述事项导致甲方蒙受任何损失,乙方应如数补偿甲方的损失第二十四条 甲乙双方指定业务合作的牵头部门,甲方为旅游保险部,乙方 为旅游局办公室,每季度举行一次联席会议,就双方业务合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进行磋商,完善已有的合作项探讨所有新的合作领域,进一步扩大合作空间 甲乙双方不定期地联合对乙方网点或人员的销售行为进行激励或表彰甲乙双方 积极探讨旅游产品和保险产品的有效组合,提高产品竞争力与服务功能,促进双 方各项业务共同发展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旅游、保险在电子商务方面应用的研究,合 作开发有关项H,共亨研究开发成果乙方网站不仅向旅游行业和游客宣传风险 防范意识,还提供甲方旅游保险产品的相关信息介绍,为甲方保险产品的宣传提 供便利第二十六条 为了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推动旅游业务发展,双方在公关和 宣传方面充分合作,定期共同举办业务咨询活动、社会公益活动等公关宣传活动第二十七条按保监会要求,对发牛的代理业务,甲乙双方应做好业务台帐 台帐单证由甲方提供七、 保密条款第二十八条甲乙双方应使其下属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做到:1、 对所有应保密的资料履行完全的保密义务;2、 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同意外,不得将有关保密资料(无论是书 面的还是口头的)泄露给他人;3、 不得将保密资料用于本协议之外的H的;4、 各保密资料的复印件的保存标准应与原件一致。
第二十九条 以上规定不适用以下保密资料:1、 一方合法拥有并没有直接或间接要求其履行保密义务的;2、 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的八、 违约责任第三十条乙方须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将所代理销售产晶的保费如数划入 甲方在乙方开立的保险费收取专用账户,否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向乙 方追索该保险费第三十一条 乙方同意并保证在本协议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开展业务,如在开 展业务过程中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于乙方违反本协议 有关规定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 如乙方无违约行为,而甲方不按约定支付代理费用,则乙方有 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并可向甲方追索本协议约定的代理费用九、协议变更与终止第三十三条 本协议牛效后,除非法律、法规、规章或本协议另有规定外, 甲、乙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而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如确有特殊原因需变更时,须 经双方同意后,方可以书面形式变更第三十四条 任何一方欲终止本协议,须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但法律、 法规及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因本协议约定条款导致本协议终止的,不受本条 款限制因解除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提出解除方的事由外, 应当赔偿损失。
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吋,已经开始办理的业务仍应按 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第三十五条 任何一方被终止或禁止从事其业务活动,自相关法律文件之口, 应立即书而通知另一方第三十六条 中国保监会在收到甲乙双方根据《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 法》提交的建立保险代理关系的备案材料十个工作日内未提出界议的,木协议牛 效,有效期为1年十、争议解决第三十七条 若甲乙双方对本协议产牛任何争议,一方应书面通知另一方第三十八条 在收到争议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各方可委派1名代表,授权 解决争议第三十九条 若甲乙双方在协商不成后,则可提交有管辖权的法院解决十一、其他第四十条 本协议涉及保险业的专用名词,其解释权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 员会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第四十一条 如有任何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并签订补 充协议第四十二条本协议牛效ZFI起,双方原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同时终止第四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东省韶关市旅游局广东分公司授权代表签署 授权代表签署签署日期:2007年—月 —H签署日期:2007年—月—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