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模拟考试试卷A卷含答案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试卷B卷含答案

那****丑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11KB
约2页
文档ID:345903928

模拟考试试卷模拟考试试卷 A A 卷含答案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卷含答案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考前冲刺试卷主观题考前冲刺试卷 B B 卷含答案卷含答案 大题(共大题(共 3 3 题)题)一、京州大风工贸公司(以下简称大风公司)是由原京州大风服装厂于 2003 年改制而来,注册资金 500 万元,改制后的股东为电力公司(国有企业,持股 61)、中静公司(民营企业,持股 35)和大风厂职工通过身份置换持有的股权,因为职工人数众多,职工推举蔡成功作为代表进行股权登记2015 年 3 月,大风公司伪造蔡成功签名制作虚假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纪要材料,进行公司股东变更登记,使蔡成功丧失了注册股东的身份变更后的大风公司的登记股东为电力公司和中静公司蔡成功多次主张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以明确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确保股东的合法权益但大风公司一直以蔡成功已经不是公司股东为由予以拒绝2016 年 12 月,电力公司欲将其在大风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水利公司,联交所于 12 月 15 日公告:大风公司 61的股权转让信息:(1)挂牌期为 2016 年 12 月 15 日至 2017 年 1 月 14 日;(2)转让价格 580 万元,一次性付款;(3)继续履行原标的公司员工的劳动合同;(4)意向受让方在确认资格后 3 个工作日内向联交所支付保证金 140 万元;(5)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间向联交所提出受让申请,并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购买权,否则视为放弃受让。

中静公司 2016 年 12 月 20 日,向联交所出具了异议函,称电力公司的股权转让信息披露不实,中静公司享有优先购买权,请求联交所暂停挂牌交易,重新披露信息2017 年 1 月 16 日,电力公司与水利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3 月 11 日,大风公司向水利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并将其列入公司股东名册,但未能办理工商登记变更2017 年 3月,中静公司完成了内部的审核流程,并与中安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约定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转让大风公司股权 15,转让款 100 万元,分四期支付,分别为合同生效后每月 1 号支付 25 万元中安公司支付了首期款项 25 万元后,大风公司办理了股东名册及工商登记的变更中安公司第二期款项,没有即时支付中静公司向中安公司发出关于解除协议的通知,要求解除与中安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分期付款支付协议中安公司第二天即向中静公司支付了第二期 25 万元股权转让款,并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履行了后续第三、四期股权转让款的支付义务中静公司以合同已经解除为由,退回了中安公司已经支付的 100 万元股权转让款问题:1蔡成功已经不在大风公司登记的股东之列,是否已经丧失了股东身份?2蔡成功的知情权的主张,是否应支持?3中静公司未能按联交所的公告,进场竞价,是否丧失了优先购买权?4中静公司可否主张电力公司和水利公司的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按照实际交易条件购买电力公司的股权?5中静公司的合同解除权是否应被支持?【答案】二、甲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乙公司住所地位于北京市东城区。

两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间门面房出租给乙公司,年租金为 50 万元,租赁期限为 5 年,乙公司应当在每年1 月 1 日前向甲公司支付该年度房租合同订立后,乙公司于 2013 年 12 月 20日支付 2014 年度租金,并开始使用该房屋用于经营,但因资金运转困难未能在2015 年 1 月 1 日前支付 2015 年度租金除该租赁合同以外,两公司之间无其他债务纠纷2015 年 3 月,甲公司多次致函催缴无果后,拟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督促乙公司支付租金问题:(1)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吗?如果可以,应当向哪个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2)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凶公司经营不善,现资金运转困难,无清偿能力,请求宽限至 2015年 6 月支付租金乙公司的异议是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3)如果乙公司收到支付令后立即提出书面异议称,根据租赁合同,乙公司的装修款可以抵销租金,因此乙公司并未拖欠租金乙公司的异议是否成立?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4)如果乙公司拒不接受人民法院送达的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5)如果乙公司的书面异议被法院予以认可,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则后续可能发生的是?【答案】三、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