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卸汽车改装技术规范及安全措施 1相关术语 1.1 自卸汽车的分类 按卸货方式分为后卸式自卸汽车和侧卸式自卸汽车; 按举升机构的安装位置分为中顶式自卸汽车和前顶式自卸汽车 按车箱翻转支承的结构分为通轴式自卸汽车和半轴式自卸汽车 1.2 自卸汽车车箱的分类 按车箱结构分为矩形车箱和铲斗式车箱 1.3 本改装技术规范中所指的“底”为“底板”,“边”为“边板、前板、后栏板”的统称 2 自卸汽车的要求 2.1 改装后自卸汽车其外廓尺寸应符合GB7258、GB1589 等相关标准及产品《公告》 2.2使用专用的自卸汽车底盘 2.3 后卸自卸汽车最大举升角为44~55° 2.4改装厂在改装自卸汽车时按用户要求可装举升报警装置 2.5 上车部分中,副车架纵梁宽度和车箱底板纵梁宽度与主车架的宽度一致 3 车箱总成的技术规范 3.1 车箱各加强梁的结构主要为槽形钢;固定栏板的车箱,车箱内空高度≥1200mm 时,需在边板、后栏板中部装1 排横加强梁 3.2 后卸式自卸汽车侧开门车箱边板总成上有开侧门的要求时:在每块边板总成前后各开1 个横向单开式侧门。
3.3 铲斗式自卸汽车车箱的要求:后翘角度为8~13° 3.4 后卸式自卸汽车,当前板为倾斜式时,前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小于60° 3.5车箱内部长度大于等于8000mm 时,在车箱内中部和后部用φ100*4 钢管将左右边板连接 3.6 车箱几何尺寸及形位公差要求 3.6.1 车箱内部尺寸应符合产品《公告》及GB1589 的要求 3.6.2 车箱底板左右纵梁间平行度为3mm,底板对角线差为5mm;中顶式自卸汽车,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车箱翻转支座中心的平行度为3mm,尺寸公差控制为±2mm 3.6.3 边板与底板的垂直度为3mm 3.6.4 车箱对角线差为5mm 3.6.5 后栏板与车厢边板的配合间隙≤3mm 3.7 底板、前板、后板、边板拼接处不能有“十”字形的拼接焊缝 3.8 底板的拼接要求:车厢的底板拼接块数不超过4 块 3.9 边板的拼接要求: 3.10 边板拼接块数不超过3 块 3.11 拼接位置必须在加强筋内 3.12 后栏板的拼接要求: 3.12.1 后栏板拼接块数不超过2 块 3.12.5.2 拼接位置必须在加强筋内。
3.12.6 前板的拼接要求: 3.12.6.1 前板拼接块数不超过3 块 3.12.6.2 只能在前板的宽度方向上拼接,且拼接位置在加强筋内 4 副车架的技术规范 4.1 副车架按翻车转支承座的结构分为通轴和半轴两种 4.2 副车架的形位公差要求 4.2.1 副车架宽度尺寸公差为-2~-4, 4.2.2 左右纵梁间平行度为3mm,副车架对角线差为2~4mm; 4.2.3 中顶式自卸汽车,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后翻转支座中心的平行度为3mm,举升机构安装支座中心距后翻转支座中心的尺寸公差控制为±2mm 5 整车技术规范 5.1 根据自卸汽车型号选取专用自卸汽车底盘 5.2 车箱底板纵梁下翼面与副车架上翼面贴合良好;使用悬置总成的车辆,车箱底板纵梁与橡胶减震块应贴合良好;保证整车外观左右高度一致,车辆左右离地高度差不得大于40mm 5.3 连接取力器与油泵的传动轴的传动斜角不大于8° 5.4 各管路走向合理,杜绝死角,液压管路不得有渗油、漏气现象 5.5 举升液压油使用46#低温液压油 5.6 副车架与主车架连接时,中部止推连接板为槽形钢,两止推连接板间的距离不大于1000mm;前部采用U 型螺栓将主副车架均匀固定,U 型螺栓与车架下平面的接触面必须加装垫板;主车架护板与副车架应采用螺栓连接紧固。
5.7 箱体后门启闭机构应保证后栏板在车箱举升至3~5°时完全开启;要求开启灵活,锁止可靠 5.8 侧防护及后防护装置的安装要求:车辆的防护栏应符合GB11567.1、GB11567.2 的规定 5.9 灯具线束的安装应符合GB 4785 的规定 5.10 按自卸汽车要求安装举升报警用的声光报警装置 5.11 整车油漆要求: 5.11.1 油漆颜色应按车辆的要求进行调配; 5.11.2 车箱内部与外部喷涂同色的油漆,底板总成下平面及吊在底板总成以下的边板内侧面喷涂与副车架同色的油漆 5.11.3 整车喷涂的油漆漆膜厚度按QC/T 484 执行 5.12 安全警示标识应粘贴的醒目的位置上 5.12.1 行车前的安全警示语:举升作业完毕行车前,必须关闭取力器控制开关,并确认取力器已脱开,方可行驶车辆车辆在行驶时严禁开启取力器控制开关 5.12.2 进入车车箱下面作业的警示语:必须用稳定装置(维修撑杆或维修插销)安全支撑车箱后和举长系统在停位,方可进入举升着的车箱下面作业,否则有生命死亡危险 5.12.3 对固定后栏板用的手动挂钩,必须将手动挂钩开启后,方可举升车箱。
5.12.3粘有车身反光标识: 5.14.2.1 液压循环系统要求:采用油缸及外循环油箱结构,减少因液压油高温产生气体及空气未排净 导致液压系统故障 5.14.2.2 举升操纵要求 5.14.2.1 采用举升气控操纵方式,即通过气控操纵阀、气控举升阀实现对车箱的举升、中停、下降(慢降)操纵 5.14.2.2 操纵位置必须具备上、中停、下(或慢降)等位置,其中下降时,可带慢降功能 5.14.2.3 举升液压系统限位要求:当车箱举升到最大角时,液压系统中必须设置可靠的液压系统卸荷装置,确保整个系统不发生过载现象及由此造成系统部件的损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