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匀市 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 招生方案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管理,控制和解决城区小学“大班额”现象,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义务教育法》、 《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和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招生入学对象严格执行 6 周岁入学的年龄规定,2009 年 8 月 31 日前出生的儿童方可招收入学凡年满 6 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二、招生入学原则(1)依法保障入学2)免试、就近入学3)公平、公正、公开4)统筹协调、合理安排三、乡镇小学的招生(1)在乡镇、办事处组织领导下,乡镇中心完小制定具体的招生方案,合理规划入学片区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2)各乡镇、办事处要在开学提前 15 天向适龄儿童家长发放入学通知书,入学通知书要以乡镇政府、办事处加盖公章发放3)各乡镇、办事处、乡镇中心完小要组织开展人口排查,2动员家长依法送其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学校做到应招尽招,确保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 100%4)各乡镇小学在组织适龄儿童入学时,务必依法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或输送到市特殊学校。
5)对随迁外出就读的,必须经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和乡镇、办事处中心完小签出意见,对不符合随迁有关规定择校到城区就读的,劝其就近入学,不给予办理手续学校对户籍在片区内的适龄儿童要排查去向,随迁在片区以外就读的做好索要就读回执工作四、城区小学的招生(一)符合(一)符合规规定条件的按片区就近入学定条件的按片区就近入学1.常住人口子女在片区就近入学条件.常住人口子女在片区就近入学条件(1)“房房产产”“户户口口”两两证齐证齐全且常住的全且常住的学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同户同住,人户一致,户口地址所对应的房产属于学龄儿童父母的若由外片区(地)迁入本片区,入户、购房至少满 1 年以上,即 2014 年 7 月 31 日前入户或办理房产2)有有“房房产产”无无“户户口口”且常住的且常住的学龄儿童的父(母)(监护人)在片区内有房产,购房入住至少满 1 年以上,即 2014 年 7 月 31 日前入住或办理房产,并正常居住 (3)有)有“户户口口”无无“房房产产”且且实际实际居住学龄儿童与父(母)(监护人)的户口在服务片区办事处,但3因各种原因未购有房产,居住在单位住房或一直长期租房,而在片区外没有房产(由房管部门提供无房产证明)或居所。
(4)其他符合有关)其他符合有关规规定的①①特殊原因与特殊原因与“四老四老”同同户户同住的适龄儿童因父母双亡;适龄儿童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再婚迁到都匀市以外;父母离异双方均不在都匀或无依无靠等特殊情况;其它特殊原因导致学龄儿童由“四老”抚养的,同户同住,人户一致的以上情况经有关部门和办事处(社区)出具证明可以安排在与“四老”同住的片区内就读:②符合符合继继养、养、领领养条件的养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由其他法定监护人继养、领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其他法定监护人符合前第(1)(2)(3)条其中一条的③符合其它有关符合其它有关规规定的因工作调动进入本市工作,且居住在本片区的,需要提供调动函和居所证明;适龄儿童的父母为现役军人,提供相关证明的;其他符合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对象的子女等政府有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的2.随迁子女在片区就近入学条件随迁子女在片区就近入学条件(1)外来外来经经商子女符合有关商子女符合有关规规定的一般外来经商人员没有服务片区内房产或户口,其子女入学申请在片区小学就读,要有“3 证”即办有工商营业执照及纳税证明(1 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公安部门核发“居住证”; 父母在本市有稳定的住所证明(自有住所或办理正式租住手续 1 年以上),符合上面条件的,在片区学位允许的情4况下可以申请入学。
2)进进城城务务工子女符合有关工子女符合有关规规定的进城(外来)务工人员其子女入学申请在片区小学就读,要有“3 证”和“3 险”即由公安部门或居委会的居住在片区内的居住证明,有在本市的工作劳动合同等工作证明(并在本市城区务工一年以上),有住房证明(租房合同或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同时具备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资信证明,在片区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入学二)流(二)流动动人口子女人口子女实实行行统统筹安排相筹安排相对对就近入学就近入学不符合相关条件或不符合相关条件或证证明不明不齐齐全的按国家教育法律法全的按国家教育法律法规规有有关关规规定定统统筹入学外来经商、进城务工不符合片区内学校招生入学条件(相关证明条件不齐全的)流动人口子女,自行到相对就近的学校申请学位,在学校尚有学位的情况下,由申请学校审查户籍所在地小学的意见,根据在片区内租房居住时间等条件,上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入学申请不到学位的,由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到其它尚有学位的学校就读适龄儿童的流浪人员、孤儿,在未找到或者未确定监护人前,由救助、收养机构送其就近入学,学校应安排学位就读都匀四小、都匀六小、都匀十一小等要按照托管学校的职能合理规划庆丰、红旗、三道河招生片区,并预留学额安排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5各学校不得拒收招生区域范围内或者由市教育局依法统筹安排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三三)严严格格组织组织入学排入学排查查按照《贵州省义务教育条例》,学生入学排查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管理为主,市教育局统筹协调,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为责任主体,学校、村(居)委会以及其它相关部门配合,开展对学生入学的排查工作为确保小学招生公平、公正、公开进行,实行“二次”排查认定,即由市教育局协调小学入学登记、条件初审排查、公示和办事处(社区)复核排查、公示,并按受社会监督四)依法(四)依法发发放通知放通知书书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入学通知书由办事处发放经过报名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办事处和市教育局加盖公章后,发放义务教育阶段一年级入学通知书五)工作日程安排(五)工作日程安排(1)适龄儿童登记8 月 12 日至 8 月 13 日报名,时间为2 天学校公布招生片区,对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进行宣传、动员和入学登记对进城务工或外来人口子女入学登记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小学出具同意随迁就读的有关证明入学登记时,学生家长要填写《入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学校查验相关证明、证件原件并收取证明材料复印件 2 份,将相关的印证材料复印件订装在《入学申请登记表》背面,上报市教育局 1份,学校存档 1 份。
6(2)调查初审8月14日至8月17日学校调查和初审,时间为4天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公布信息,通知家长(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协调工作3)上报初审意见8 月 18 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即《入学申请登记表》(附相关印证材料订装于背面)、《入学申请登记报名汇总表》上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4)办事处审核8 月 19 日至 8 月 24 日,市教育局、办事处对各校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调查审核5)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8 月 25 日,各校张榜公布入学新生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6) 报名注册8 月 30 日、31 日报名注册,9 月 1 日正式上课五、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人大、政协相关领导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监督、裁决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教育局,各乡镇、办事处明确一名分管7教育的领导负责,并安排工作人员参与入学审核以及入学通知书的发放工作。
二)纪律保障:由领导小组制定具体的招生工作纪律,城区小学严格实行限制学校新生招生班级数和限制招生班额的“两限”规定;严禁本市乡镇和外县(市)不符合国家随迁就读政策的学生择校到我市城区小学就读;严格实行省教育厅的“三查、四禁、五公开” 的招生规定;严格追究对未经批准,擅自扩大招生的;对在招生工作中审核印证材料弄虚作假的;对发现招生弄虚作假不及时核实的;对因违规招生问题引发越级上访的,根据《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公布监督(市教育局基教科 8228201、8240078,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办公室 8231109),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三)宣传保障:充分利用都匀新闻网、黔南日报、黔南广播电视台、发宣传资料和召开学生家长会、新闻发布等媒介和手段,向社会作好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同时加强宣传我市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大力推进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举措,近年来各城区小学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教育质量不断提高,争创办学特色的办学成效,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城区小学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城区小学入学分配工作顺利完成和社会和谐稳定附:1. 都匀市 2015 年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82. 都匀市 2015 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登记表附件 1:都匀市 2015 年城区各小学招生计划一年级新生招生计划数 学校 班数人数备注一小3150二小4200三小4200四小7350含庆丰 45 人五小2100六小5250含红旗 45 人七小4200八小4200九小4200十小3150十一小73509十二小5250含黄英 45 人十三小3150合计542650附件 2:都匀市 2015 年城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情况登记表登记学校: 序号:学生姓名民族性 别出生年月班级学籍号父亲工作单位母亲工作单位相 片其他关系姓名工作单位监 护 人联系 联系人姓名户籍所在地 省 市(县) 办事处(乡镇)现居住地址 办事处 社区 路 号监护人所提 供材料(如:户籍证、房产证、居住证等)承诺以上填写信息真实学生家长(监护人) (签名):2015 年 月 日…………以上由学生家长(监护人)填写…………社区类型备注:10审核人签名:学校 意见审核人: 校长(签名): 学校公章:2015 年 月 日办事处意见:审核人(签名):2015 年 月 日市教育局意见:审核人(签名):2015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