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贸易概念及分类国际贸易基本概念一、对外贸易和国际贸易 国际贸易是指国家或地区之间产品的交换活动国家或地区之间产品的交换活动,从国际的角度讲,称为国际贸易从世界的角度讲,称为世界贸易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角度讲,称为对外贸易;如果这个国家或地区是海岛,其对外贸易又称为海外贸易 国际贸易、世界贸易、对外贸易、海外贸易都可以简称为贸易二、对外贸易与国内贸易 国际贸易是在国内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与国内贸易既有一致性,又有区别 其一致性表现在:(1)两者都是货物、服务和技术的交换;(2)贸易标的物都是从卖方向买方转移;(3)进行贸易的方式与过程大同小异;(4)经营的目的都是获得利润或者经济利益 但是,由于国际贸易是跨越国境的活动,从而决定了国际贸易具有不同于国内贸易的特点:(1)国际贸易的约束因素多(政策措施、法律法规、国际惯例、环境因素);(2)国际贸易的困难大(语言沟通、市场调研、市场进入);(3)国际贸易比较复杂(贸易洽谈的内容、度量衡于国际结算、海关手续、国际货运保险);(4)国际贸易的风险大(商业信用、货物运输、货款汇兑、市场价格、贸易伙伴国政治)三、总贸易体系和专门贸易体系 国际贸易,按照贸易统计体系可以分为总贸易与专门贸易。
(一)总贸易(General Trade) 又称总贸易体系(General Trade System),是指以国境作为标准统计一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凡是进入本国过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进口(General Import);凡是离开本国国境的商品一律列为总出口(General Export)在总出口中,包括本国产品的出口和复出口总进口额加上总出口额就是一国的总贸易额,或者称进出口总额 采用总贸易体系的国家有:中国、日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俄罗斯、东欧国家等,均采用总贸易(体系)的统计标准 (二)专门贸易(Special Trade) 又称专门贸易体系(Special Trade System),是指以关境作为标准统计一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当外国商品进入国境以后,暂时存在保税仓库,不进入关境,一律不列为进口只有进入关境的外国商品,以及从保税仓库提出,进入关境的商品,才列为进口,称为专门进口(Special Import);对于从国内运出关境的本国商品,以及进口以后未经加工又运出关境的商品,则列为出口,称为专门出口(Special Export)专门进口额加上专门出口额,称为专门贸易额。
采用专门贸易(体系)的统计标准的国家有: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瑞士等 四、对外贸易额和对外贸易量 (一)对外贸易值(Value of Foreign Trade) 对外贸易值是以货币表示的贸易金额一定时期内一国从国外进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进口贸易总额或进口总额;一定时期内一国向国外出口的商品的全部价值,称为出口贸易总额或出口总额两者相加为进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出口总额,是反映一个国家对外贸易规模的重要指标一般用本国货币表示,也有用国际上习惯使用的货币表示联合国编制和发表的世界各国对外贸易值的统计资料,是以美元表示的 把世界上所有国家的进口总额或出口总额用同一种货币换算后加在一起,即得世界进口总额或世界出口总额就国际贸易来看,一国的出口就是另一国的进口,如果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总值就是重复计算因此,一般是把各国进出口值相加,作为国际贸易值由于各国一般都是按离岸价格(FOB即启运港船上交货价,只计成本,不包括运费和保险费)计算出口额,按到岸价格(CIF即成本、保险费加运费)计算进口额因此世界出口总额略小于世界进口总额 (二)对外贸易量(Quantum of Foreign Trade) 以货币所表示的对外贸易值经常受到价格变动的影响,因而不能准确地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规模,更不能使不同时期的对外贸易值直接比较。
为了反映进出口贸易的实际规模,通常以贸易指数表示,其办法是按一定期的不变价格为标准来计算各个时期的贸易值,用进出口价格指数除进出口值,得出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贸易值,便剔除了价格变动因素,就是贸易量然后,以一定时期为基期的贸易量指数同各个时期的贸易量指数相比较,就可以得出比较准确反映贸易实际规模变动的贸易量指数 对外贸易量是为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化而确立的一个指标,它能确切地反映一国对外贸的实际规模.具体计算是以固定年份为基期而确定的价格指数去除报告期的出口或进口总额,得到的是相当于按不变价格计算的进口额或出口额,叫作报告期的对外贸易量 由于计算贸易量可以得出较为正确的反映的实际规模变动的情况,所以西方国和联合国都是采用这种方法计算贸易量的五、贸易差额 贸易差额(Balance of Trade)是一国在一定时期内(如一年、半年、一季、一月)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之间的差额当出口总值与进口总值相等时,称为“贸易平衡”当出口总值大于进口总值时,出现贸易盈余,称“贸易顺差”或“出超”当进口总值大于出口总值时,出现贸易赤字,称“贸易逆差”或“入超”通常,贸易顺差以正数表示,贸易逆差以负数表示。
一个国家的进出口贸易收支是其国际收支中经常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影响一个国家国际收支的重要因素六、有形贸易(货物贸易)和无形贸易(服务贸易) 根据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服务贸易是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境内提供服务;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商业存在提供服务;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以自然人的存在提供服务服务部门包括如下内容:商业服务,通信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娱乐、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七、直接贸易、间接贸易、转口贸易、过境贸易 (一)直接贸易(Direct Trade) 直接贸易是“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卖买商品的行为 (二)间接贸易(Indirect Trade) 间接贸易是“直接贸易”的对称,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通过第三国进行卖买商品的行为其中,生产国是间接出口;消费国是间接进口;第三国是转口转口贸易(Entrecote Trade)是指生产国与消费国之间通过第三国所进行的贸易。
即使商品直接从生产国运到消费国去,只要两者之间并未直接发生交易关系,而是由第三国转口商分别同生产国与消费国发生的交易关系,仍然属于转口贸易范畴 (三)转口贸易是区别于商品生产国与商品消费国直接买卖商品的直接贸易行为而提出来的.它是指商品生产国与商消费国因某种原因不能直接进行商品买卖,而须通过第三国进行商品的买卖活动.第三国不仅是中介人的身份,而且也是货主,也要通过此类交易获取利润.这种形式就是转口贸易.第三国参与此类活动,必须经过商品的价值转移活动---买和卖,但不一定要经过商品的实物转移,可以不经过本国而对商品进行生产与消费国的直接运输 (四)过境贸易 要与转口贸易区别八、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与国际贸易商品结构对外贸易商品结构(Composition of Foreign Trade)是指一定时期内一国进出口贸易中各种商品的构成,即某大类或某种商品进出口贸易与整个进出口贸易额之比,以份额表示 一国对外贸易商品结构可以反映出该国的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状况、科技发展水平等九、对外贸易地区分布和国际贸易地区分布对外贸易地区分布:该国对外贸易总值、出口值、进口值的国别地区分布情况,表明该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贸联系程度。
国际贸易地区分布:各洲、各国在世界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或地位十、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依存度=对外贸易额/GDP×100%出口依存度=出口贸易额/GDP×100%进口依存度=进口贸易额/GDP×100%十一、贸易条件 贸易条件,一般是指一个国家的出口商品价格与进口商品价格之比现实中的贸易条件的计算,一般采用出口商品价格指数与进口商品价格指数直接进行比较的做法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条件主要有4种形式: 1.净贸易条件只考虑进出口价格变化对一国进口能力所产生的影响,是以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的出口价格指数与同期进口价格指数的比率来反映具体计算方法为: N=(PX/PM)·100%N(net)----净贸易条件;PX----出口商品价格指数;PM----进口商品价格指数 2.收入贸易条件同时考虑出口规模的变化与进出口商品价格相对变化,对一国进口能力的影响具体计算方法为: I=(PX/PM)·QX·100% I(income)----收入贸易条件;PX----出口商品价格指数;PM----进口商品价格指数;QX----出口商品数量指数 3.单因素贸易条件在净贸易条件的基础上,考虑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该国贸易利益的影响。
具体计算方法为: S=(PX/PM)·ZX·100%S(single)----单因素贸易条件;PX----出口商品价格指数;PM----进口商品价格指数;ZX----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 4.双因素贸易条件在净贸易条件的基础上,考虑出口商品的劳动生产率的变化对该国贸易利益的影响具体计算方法为: D=(PX/PM)·(ZX/ZM)·100%D(double)----双因素贸易条件;PX----出口商品价格指数;PM----进口商品价格指数;ZX----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ZM----出口商品劳动生产率指数十二、现汇贸易、记账贸易、对等贸易 1.现汇贸易 即现汇结算贸易,又称自由结汇贸易,是指买方用外汇,通常是可兑换的货币,作为清偿方式的贸易大多数的货物与服务贸易都采用这一方式进行结算现阶段作为清偿货币的主要有美元、欧元、日元等 2.记账贸易 是指一方用出口货物或服务,交换对方的进口货物或服务,双方都将货值记账,相互抵充,货款逐笔平衡,无需使用现汇支付或者在一定时期内平衡(如有逆差,再以现汇或商品支付)采用这种方式时,进出口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先后进行,但是一般来说,时间间隔都不长。
3.对等贸易 是指以进出口相结合为基本特征的一种国际贸易方式其主要目的是以进口带动出口,开辟贸易双方各自的出口市场,求得贸易收支平衡或基本平衡,是以货贸易、回购贸易、补偿贸易、抵消贸易等具体方式的总称 十三、商品贸易、加工贸易、补偿贸易、租赁贸易 1.商品贸易 即货物贸易、有形商品贸易(Visible ),是指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之间进行的商品(货物)交换的活动依据不同的标准,国际商品(货物)贸易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按照产品的加工程度、要素密集度等分类)为了方便商品(货物)贸易的管理、统计与比较分析,联合国秘书处于1950年制定了《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tandard International Trade Classification,简称SITC),并于1960年、1975年、1985年分别进行了三次修订在SITC中,国际商品(货物)贸易一共分为10大类 2.加工贸易 是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总称来料加工(Processing with Customer’s Materials),是指外商提供原材料、辅料和包装物料等,由国内的承接方按照外商提出的要求加工成成品并提交给对方,按照双方确定的标准收取加工费的一种贸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