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院馆设计防火要求体院馆设计防火要求体院馆建筑设计所用的防火规范(参考多规和体育馆规范 2 本)所有体育馆防火不包括体育场4.3.8 看台安全出口和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安全出口应均匀布置,独立的看台至少应有二个安全出口,且体育馆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400~700 人,体育场每个安全出口的平均疏散人数不宜超过 1000~2000 人注:设计时,规模较小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下限值;规模较大的设施宜采用接近上限值;2 观众席走道的布局应与观众席各分区容量相适应,与安全出口联系顺畅通向安全出口的纵走道设计总宽度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总宽度相等经过纵横走道通向安全出口的设计人流股数应与安全出口的设计通行人流股数相等;3 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总宽度均应按不小于表 4.3.8 的规定计算;表没毛用,拿给施工的去算一算!4.每一安全出口和走道的有效宽度除应符合计算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安全出口宽度不应小于 1.1m,同时出口宽度应为人流股数的倍数,4 股和 4 股以下人流时每股宽按 0.55m 计,大于 4 股人流时每股宽按 0.5m 计;2) 主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 1.1m(指走道两边有观众席);3) 次要纵横过道不应小于 0.9m(指走道一边有观众席);4) 活动看台的疏散设计应与固定看台同等对待。
8 防火设计8.1 防火8.1.1 体育建筑的防火设计除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执行外,还应符合本章的规定8.1. 2 室内比赛设施的耐火等级,应符合本规范第 1.0.8 条的规定就是特 100+一級,甲乙 100-50 二級,丙 50-25 三級8.1. 3 防火分区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体育建筑的防火分区尤其是比赛大厅,训练厅和观众休息厅等大空间处应结合建筑布局、功能分区和使用要求加以划分,并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认定;2 观众厅、比赛厅或训练厅的安全出口应设置乙级防火门;3 位于地下室的训练用房应按规定设置足够的安全出口8.1.4 室内、外观众看台结构的耐火等级,应与本规范第1.0.8 条规定的建筑等级和耐久年限相一致室外观众看台上面的罩棚结构的金属构件可无防火保护,其屋面板可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燃烧体材料8.1.5 用于比赛、训练部位的室内墙面装修和顶棚(包括吸声、隔热和保温处理),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当此场所内设有火灾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室内墙面和顶棚装修可采用难燃烧体材料固定座位应采用烟密度指数 50 以下的难燃材料制作,地面可采用不低于难燃等级的材料制作。
8.1.6 比赛或训练部位的屋盖承重钢结构在下列情况中的一种时,承重钢结构可不做防火保护:1 比赛或训练部位的墙面(含装修)用不燃烧体材料;2 比赛或训练部位设有耐火极限不低于 0.5h 的不燃烧体材料的吊顶;3 游泳馆的比赛或训练部位8. 1.7 比赛训练大厅的顶棚内可根据顶棚结构、检修要求、顶棚高度等因素设置马道,其宽度不应小于 0.65m,马道应采用不燃烧体材料,其垂直交通可采用钢质梯8. 1.8 比赛和训练建筑的灯控室、声控室;配电室、发电机房、空调机房、重要库房、消防控制室等部位,应采取下列措施中的一种作为防火保护:1 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h 的墙体和耐火极限不小于 1.5h 的楼板同其他部位分隔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2h;2 设自动水喷淋灭火系统当不宜设水系统时,可设气体自动灭火系统,但不得采用卤代烷 1211 或 1301 灭火系统8.1.9 比赛、训练大厅设有直接对外开口时,应满足自然排烟的条件没有直接对外开口时,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无外窗的地下训练室、贵宾室、裁判员室、重要库房、设备用房等应设机械排烟系统8.1.10 消火栓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16 的规定设置。
消火栓宜设在门厅、休息厅、观众厅的主要人口及靠近楼梯的明显位置8.1.1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 贵宾室、器材库、运动员休息圭等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 对体育馆的规定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 的中危险级Ⅰ级设计2 赛后用做其他用途的房间,应按平时使用功能确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1.12 甲级以上体育馆中当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还不能满足消防要求时,应设其他可行的消防给水设施重点:::::::8.2 疏散与交通8. 2.1 体育建筑应合理组织交通路线,并应均匀布置安全出口、内部和外部的通道,使分区明确,路线短捷合理8. 2.2 体育建筑中人员密集场所走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 4. 3.8 条的规定,其总宽度应通过计算确定8. 2.3 疏散内门及疏散外门应符合下列要求:1 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 1.4m,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2 疏散门不得做门槛,在紧靠门口 1.4m 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3 疏散门应采用推闩外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转门不得计人疏散门的总宽度8. 2.4 观众厅外的疏散走道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室内坡道坡度不应大于 1:8,室外坡道坡度不应大于 1:10,并应有防滑措施。
为残疾人设置的坡道,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 的规定;2 穿越休息厅或前厅时,厅内陈设物的布置不应影响疏散的通畅;3 当疏散走道有高差变化时宜做坡道当设置台阶时应有明显标志和采光照明疏散通道上的大台阶应设便于人员分流的护栏;4 疏散走道宜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设有排烟和事故照明者除外)8. 2.5 疏散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1 踏步深度不应小于 0.28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 0.16m,楼梯最小宽度不得小于 1.2m,转折楼梯平台深度不应小于楼梯宽度直跑楼梯的中间平台深度不应小于 1.2m;2 不得采用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踏步上下两级形成的平;面角度不超过 10°,且每级离扶手 0.25m 处踏步宽度超过 0.22m 时,可不受此限8.2.6 观众席的安全出口上方和疏散走道出口、转折处应设疏散标志灯疏散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标志疏散路线的疏散指示、导向标志灯、疏散标志灯,必须满足疏散时视觉连续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