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标题样式,,单击此处编辑母版文本样式,,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第五级,,*,*,*,我国预算管理体制的历史变迁,一、统收统支体制(,1949~1952年),,,,,,,收入,支出,中央高度集权,逐步下放财权,二、分类分成体制,(1953-1958),,,,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地方,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正常支出,专项支出,中央正常支出,地方正常支出,如果能抵补,多余部分核定比例上解,不再划给地方,固定收入,上解比例=(地方固定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按某年核定这两个比例,以后年度按这些比例上解或留用1957年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固定收入,,,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地方,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正常支出,专项支出,中央正常支出,地方正常支出,如果地方固定收入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不再划给地方,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两项和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多余部分核定比例上解上解比例=(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按某年核定这两个比例,以后年度按这些比例上解或留用。
5年不变1957年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例:假设甲省1957年预算收入40.5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4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0亿元经核定甲省1958年预算收入总任务42.5亿元,其中地方固定收入7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5亿元,调剂分成收入20.5亿元,正常支出7.2亿元试计算甲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用额和上解额国务院1958年决定,确定地方正常支出和划分收入的数字,均以1957年的预算数为基数,收入项目、分成比例确定后,原则上5年不变,地方多收多支.,,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地方固定收入6.5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4亿元,×20%,>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1)留用比例=7/(6.5+14,×20%)=75.3%,,上解比例= [(,6.5+14,×20%)-7]/(,6.5+14,×20%)=24.7%,,(2),留用额=(7+15,×20%) ×75.3% =7.53,,上解额= (,7+15,×20%) × 24.7%+,15,×80%,+,20.5,,=34.97,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地方,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正常支出,专项(专案)支出,中央正常支出,地方正常支出,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和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固定收入,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之和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中央按收支差额划给一定比例的调剂分成收入。
上解比例={调剂分成收入-[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收入,,留用比例=[地方正常支出- (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 ]/调剂分成收入,,按1957年核定这两个比例,以后年度按这些比例上解或留用5年不变1957年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例:假设乙省1957年预算收入29亿元,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在预算收入中,地方固定收入4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3亿元经核定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总任务31亿元,其中:地方固定收入6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调剂分成收入13亿元,正常支出7.1亿元试计算该省1958年预算收入留用额和上解额国务院1958年决定,确定地方正常支出和划分收入的数字,均以1957年的预算数为基数,收入项目、分成比例确定后,原则上5年不变,地方多收多支.,,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1957年地方固定收入4亿元与地方分成12,×20% =,2.4亿元(企业分成收入12亿元的20%)低于预算正常支出7亿元1)调剂收入留用比例=7-(4+12,×20%),/13,=4.62%,,调剂收入,上解比例= {13-[,7-(4+12,×20%) ]}/13,,=95.38%,,(2),留用额=,6+,12,×20%+13 ×4.62%,=9,,上解额=,12,×80%+,13,×95.38%=22,,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地方,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正常支出,专项支出,中央正常支出,地方正常支出,固定收入,,如果地方固定收入、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和调剂分成收入三项和不能抵补地方经常支出,中央按照差额予以补助。
补助定额=地方正常支出-(地方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比例分成收入+调剂分成收入),,1957年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分类分成体制评价,,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地方,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正常支出,专项支出,中央正常支出,地方正常支出,固定收入,1957年企业分成:,,中央80%,地方20%,,分类分成体制的优点,:一是收入划分清晰、明确,地方财政多收可以多支,少收只能少支二是留给地方财政一笔固定收入,中央财政不参与其分成(尽管这部分收入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很小的比重),可以有限度地调动地方积极性缺点,:在很大程度上还是统得过死,集中过多三、总额分成( 1959- 1970;1976 -1979 ),如果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支出总额,多余部分要核定比例上解:,,上解比例=(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留用比例=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优点,:把中央利益与地方利益结合起来,使中央与地方团结起来缺点,:,总额分成比例一年一变,,进而以造成中央与地方争基数、吵比例,使收支规模难以确定总额分成下,由于中央和地方没有其相应的固定收入,地方政府作为财政收入的征收主体,难免只注意大宗收入,忽视零星、税源分散的收入,不利于足额、及时筹集财政资金。
如果预算收入总额<预算支出总额,差额由中央给予定额补助:,,补助定额=地方预算支出总额-地方预算收入总额,四、划分收支、分级包干阶段,即分灶吃饭(1980-199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开始对经济体制进行全面改革适应经济体制转轨的需要,进行了重大改革与调整1.1980年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中央 80%,地方20%,中央,地方,调剂分成,,收入,预算支出:,,按其事业隶属关系划分,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固定收入,抵补后,余者上缴中央,三项收入不足,中央按差额定额补助,分成比例,五年不变,以1979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确定地方收支包干基数收入,2.1985年实行“划分税种、核定收支、分级包干”体制,中央,固定比例,,分成收入,地方,地方,预算支出,中央预算支出,地方预算支出,固定收入,两项收入不足,中央按差额定额补助,按税种分,中央,不宜包干的专项支出,中央拨款安排,固定收入大于支出,定额上解,后改为按一定比例上解,以1983年预算收支执行数为基础,经过适当调整,确定地方收支包干基数。
确定比例,,主要形式:总额分成(北京、天津等17个地区)、定额上解(黑龙江一省)、定额补助(吉林、江西等)、民族地区预算管理体制(定额补助,5年内每年增10%)、大包干(广东、福建两省)地方留成少,不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中央财政负担有增无减,连年发生赤字针对原定体制存在的问题,1988年中央决定对各地区实行不同形式的包干办法,主要的包干形式有:,(1),收入递增包干,;,(2),总额分成,;(3),总额分成加增长分成,; (4),上解额递增包干,;(5)定额上解 ;(6)定额补助与以前比,收入增,地方从增收中多留一部分数额,调动地方积极性弊端?,,3.1988年对地方财政包干办法的改进,包干财政体制的弊端,1、由于包死上解基数,超收多留,导致中央财政收入在国家财政收入中所占比重的下降,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弱化2、在照顾地方积极性的同时,片面强化了地方利益机制3、不是一种规范的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从1994年开始改革财政包干体制,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税制,,分税制是指在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确定中央与地方预算支出的范围,并,按照税种来划分,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的财政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