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

cn****1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82.50KB
约6页
文档ID:486223538
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_第1页
1/6

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细则根据《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一、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先决条件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已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需要区/县民政局盖章),经过认定程序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区/县民政局盖章的贫困证明)二、优先评定范围(一)家庭成员情况:1、烈士子女;2、孤儿;3、残疾人家庭或自身残疾;4、父母一方去世;(二)家庭经济情况:1、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2、因遭遇自然灾害,使家庭收入严重下降;3、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三、不得评定范围1、不遵纪守法,该学年度有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纪律处分的;2、不勤奋学习,学习不上进,经常逃课、迟到、早退的;3、不诚实守信,虚构家庭情况骗取奖助学金或助学贷款等资助,有经济能力解决生活费和缴纳学费而不缴学费的;4、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下列之一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的:(1)家庭拥有小车、装修豪华楼房、拥有或使用高档通讯工具的;(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3)购买高档娱乐电器、高档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4)经常出入酒店高消费进餐,节假日经常外出旅游的;(5)经常有抽烟、酗酒等不良生活习惯的。

四、评定等级1、国家助学金评定为三个等级:⑴一等:特别困难,资助标准为4000元;⑵二等:困难,资助标准为3000元;⑶三等:一般困难,资助标准为2000元五、评定程序1、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由学生本人申请,填写《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班主任(或员)进行资格审查3、班主任(或员)组织班委和学生代表对申请学生进行复核评定,确定等级4、二级学院公示将初步确定的名单在二级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5、学校审定6、学校公示7、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研究后报出六、认定方法国家助学金按“家庭经济状况(40%)、日常消费(5%)、学习情况(50%)、思想品德(5%)”四个方面进行评定:(一)家庭经济状况(40%)、1、家庭成员30分(需提供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父母双亡或烈士子女,30分;父或母一方去世,25分;父或母残疾或自身残疾,20分;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30分2、家庭支出15分:家庭成员长期患病,医疗费用支出较大(需提供病例、医疗费用单据、整个户口簿的复印件),15分;兄弟姐妹中有上大学(需提供整个户口簿及兄弟姐妹学生证的复印件),10分;弟、妹中有上高中(需提供整个户口簿及兄弟姐妹学生证或在校证明的复印件),5分。

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5分3、学生生源10分(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国家级、省级贫困地区,10分;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库区,8分;一般农村地区,5分如同时具备多项,得分不超过10分二)日常消费(5%)1、个人支出主要用于基本生活费用(基本温饱所需),10分;2、个人支出除基本生活费用外,尚有其它必要的经济型消费,5分;3、不勤俭节约,家庭成员或本人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直接取消评定三)学习情况(50%)大二(含大二)以上学生:分数=∑(课程成绩×课程学分)/∑课程学分大一新生:1、军训:积极参加军训,军训成绩优秀,5分;2、高考成绩及上课情况:高考成绩超过当地录取分数线10-20分计3分,超过当地录取分数线20分以上计5分四)思想品德(5%)1、诚实守信(50分):无能力缴纳学费的,积极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不拖欠学费,50分;因家中经济困难未办理贷款,但能按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缓缴手续,并按承诺时间缴清学费,30分;2、积极上进(30分):思想追求上进,积极参加学校、二级学院与班级活动,乐意为学校、二级学院与班级奉献,综合素质(素质积分)测评本班排名前10%计30分,综合素质测评本班排名前30%计10分。

五)加、减分项目加分:1、个人获得省、市、校级荣誉:上学年获得省及以上荣誉加8分,获得市级荣誉加6分,获得校级荣誉加4分(宜宾职业技术学院带有编号的鲜章),获得系级(学生会、院级部门)荣誉加2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通报表扬按25%计算2、上学年家庭遭遇国家确定的突发性自然灾害,如洪灾、旱灾、雪灾、地震和泥石流等导致颗粒无收、房屋受损等重大灾情加5分;家庭遭遇局部地区自然灾害导致农作物欠收(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上需加盖村、乡、县民政部门三级公章)加2分3、积极提高自己学历者:成功报名学校组织的专本套读的本科同学(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15分4、上学年积极参加校园义工且考评合格的加2分,考评优秀的加3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上学年无偿献血,加2分/次6、学院学生会及团委主席团(主席、学院团委副书记、副主席)加10分;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各部(副)部长、系部学生会及团委主席团、院级协会(副)主席加8分;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各部(副)部长、系部协会(副)主席、各班(副)班长及(副)支书加6分;院级干事、院级协会主席助理加4.5分;系部干事、各班班委及系部协会主席助理加3分注:上学年)7、校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三等奖加0.5分;市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省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国家级技能大赛中,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注:上学年)8、上学年通过英语三级加1.5分,上学年通过英语四级加2.5分,上学年通过英语六级加4分,上学年通过计算机一级加0.5分,上学年通过计算机二级加1分减分:1、上学年及本学年已获得过无偿资助的,按实际情况减分,1000-2000元减10分;2001-3000元减15分;3001元以上减18分上学年在部门内评定的不减分)2、上学年重修一门课程减20分3、上学年个人系部通报一次减3分,个人院级通报一次减5分(同一个事项按院级通报扣分)参军入伍的同学不参加评定,本评定细则从2015年9月执行2015年7月30日附表: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姓 名性 别出生年月民 族身份证号 码政治面貌入学前户 口□城镇 □农村家 庭人口数毕业学校个人特长孤 残□是□否单 亲□是□否烈士或优抚对象子女□是□否家庭通讯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 (区号)-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学生关系工作(学习)单位职业年收入(元)健康状况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家庭人均年收入 (元)。

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 其他情况: 签章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经办人签字: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民政部门信息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 (区号)-国家助学金评定量化评分表二级学院: 姓名: 班级: 班主任(员):项目评 分 内 容备注自评分审核家庭经济状况40%1、家庭成员 30分 :2、家庭支出15分:3、学生生源10分:日常消费5%学习情况50%大二(含大二)以上学生: 大一新生: 思想品德5%1、诚实守信50分: 2、积极上进30分: 加分1、荣誉:2、家庭:3、提高学历:4、义工:5、献血:6、干部、干事:7、技能大赛:8、英语、计算机:减分1、 上学年获得资助:2、 重修:3、 通报:合计。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