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务实操课主讲人:刘海燕刘 海 燕2证 据 篇刘 海 燕证据管理证据分类类别类别描述描述书证书证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物证物证以物品的外形、结构、质量、数量等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以物品的外形、结构、质量、数量等物理属性来证明案件事实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方法记录下来的案件事实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存储等方法记录下来的案件事实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事实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所作的陈述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事实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口头或书面叙述当事人口头或书面叙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签定主体根据仲裁庭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签定主体根据仲裁庭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对案件涉及的专门性 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结论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后作出的结论勘验笔录勘验笔录人民法院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人民法院经过现场勘验、调查所作的记录刘 海 燕录音证据效力《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六十八条: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 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偷录 窃听? 案件认定依据未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未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当事人身份无疑义涉及事实清楚刘 海 燕不得单独生效的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单独 生效与年龄智力不相当的 未成年人证人证言有利害关系证人证言有疑点的视听资料无法核对的复印件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 证人证言刘 海 燕年年清簦约清事事清任何可能有未知风 险、争议发生的事 情,可通过制度签 字、表单签字、通 知签字、挂号送达 等方式进行证据保 全根据公司《员工手 册》规定,每年年 底在发放年度奖金 的同时,对当年度 颁布、修订的规章 制度,员工工作情 况、工资发放、加 班休假等情况进行 确认在合同到期续签时 、变更劳动合同时 、征询续签意见时 、员工离职时等客 观情况产生重大机 会时,签约确认风险清算刘 海 燕事事清:《劳动合同》乙方对于甲方支付劳动报酬应及时进行核查乙方对 劳动报酬有异议时,应在当月工资转入其银行帐户起10日内向人力资源部以 书面形式提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及时足额支付劳 动报酬年年清:根据公司《员工手册》规定,每年年底在发放年度奖金的同时,对 当年度颁布、修订的规章制度,员工工作情况、工资发放、加班休假等情况 进行确认:一、公司2010年度颁布、修订规章如下: ,本人均已知晓并理解;二、本人遵守公司纪律,无任何违纪行为,确认与公司无任何争议发生和隐 患;三、本人2010年度工资劳动报酬均已领取,无未结清款项,所有假期均已休 毕;四、本人收到2010度年终奖金-----。
风险清算刘 海 燕签约清:本合同的签订属续签、变更的,甲乙双方确认在合同签订前的劳动关系 存续期间已无任何劳动争议或不再追究;确认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合同签订前的 相关劳动报酬、加班工资、本年度之前的带薪年休假等均于结清离职清:备忘录双方就劳动关系解除相关事宜经沟通协商,达成以下备忘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员工劳动合同在本备忘签字后解除2、经员工确认,公司给予员工一次性补偿 元(含当月工资)3、双方确认不存在其他争议风险清算刘 海 燕9员工关系管理篇——入职前刘 海 燕一 入职前招聘广告资格审查录用通知刘 海 燕一 入职前1、招聘广告(1)避免歧视法律规定歧视事由除外单位 《劳动法》民族/ 种族 性别 宗教信仰 《就业促进法》残疾人/传染病原携带者入口食品、饮用水、幼托、 美容、整容、化妆品、公共 场所服务 农村劳动者/刘 海 燕一 入职前(2)一致性审查智联招聘:大专以上学历前程无忧:本科以上学历结果?刘 海 燕一 入职前2、资格审查审查项风险点学历历毕业毕业 院校 (童工)治疗费疗费 +生活费费(受伤伤)工作经验经验人岗岗、人司不匹配劳动劳动 关系连带赔偿责连带赔偿责 任(背负负保密协议协议 者)竞业竞业 限制重新招聘刘 海 燕一 入职前录用通知书(找问题)XX 先生/小姐:您好!经过我公司的招聘选拔程序,现在正式地通知您已被本公司录 用。
您的工作岗位为 XXXX 入职日期:XXXX公司地址:XXXX 一、报到须携带以下资料:XXXX 二、注意事项 1、入职人员须首先到人事部报到并办理手续,不得直接前往用人部门上 岗; 2、您的岗位职责作为公司招聘录用条件的一部分,是试用期考核的主要 参考依据 3、如您不能在XX时间之前给予公司答复(书面或电子邮件),公司将视 为您自动放弃本工作机会行政办公室 X年X月X日刘 海 燕15员工关系管理篇——入职时刘 海 燕二 入职时1、身份认定 身份—实习生 《浙江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处理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u 在校学生在勤工俭学或实习期间,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不属劳 动争议《浙江省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u 在校学生在实习期间,因履行实习单位指派的任务,受到伤害而发生争 议的,按雇佣关系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u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此条规定的雇主责任是一种严格的责任、无过错责任,即只要雇员在从事 雇佣活动过程中遭受了人身损害,而不问雇员存在过错与否,雇主均要 对雇员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刘 海 燕二 入职时实习期受伤责任归属实习性质单位学校备注学校推荐主要责任连带责任/学生自定完全责任补充责任用人单位不能支付全部赔偿费用,学校承 担补充赔偿义务;用人单位不能及时支付 赔偿费用危害到受伤学生的治疗或康复, 学校先行垫付未成年人 实习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刘 海 燕二 入职时名称定义资质限定近义词发展趋势人事外包将人力资源事务性的工作 按企业发展需求外包出去无特别限 定人事代理、招聘 外包、委托招聘 、工资外包原有的继续存在, 部份派遣企业会转 型到这个领域发展劳务派遣用人单位根据用工单位的 要求,双方签订劳务派遣 协议,将与之建立劳动合 同关系的劳动者派往用工 单位,受派劳动者在用工 单位的指挥和管理下提供 劳动,用人单位从用工单 位获取管理费,并向劳动 者支付劳动报酬的一种特 殊劳动关系注册资金 200万,工 商税务认 可的,需 经行政许 可审批人才派遣、人才 租赁、劳务输出规范发展 质量提高 逐步减少业务外包将企业岗位职能与生产任 务寻求机构外包,由其组 合相应的人员提供服务符合用工 主体的条 件项目外包,外包 承揽,软件外包 、外包呼叫中心没有规制 迅速发展身份——派遣员工刘 海 燕行政许可同工同酬厘清三性• 强化监管职能 • 做好事前监管• 体现尊重• 人人平等• 明确劳务派遣用工 是补充形式• 明确三性定义行政处罚• 增加擅自经营责任• 加大违法处罚力度• 颠覆明确连带责任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9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 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 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 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
劳动合同法修正案 2012.12.28-2013.07.01-2014.06.30-2014.12.27刘 海 燕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 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 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 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将第六十六条修改为为:•“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 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 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 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 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 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 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 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 动行政部门规定二 入职时刘 海 燕 同酬不同福利 同理不同薪 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同一 用人单位内部实行全日 制的劳动者,在相同、 相近、相似的工作岗位 上,付出相同的劳动量 且取得相同业绩的,应 执行同等的工资分配制 度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绝不等于说相同岗位就 拿相同的钱劳合第六十二条第三款: 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 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 利待遇;同工同酬的酬是狭义的酬 ,即指工资及与工作岗位 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包括 保险福利及与身份相关 的。
同工同酬是国际劳工标准中的四个核心标准之一,是反 就业岐视的主要公约之一,国际劳工组织于1951年通过了《对 男女工人同等价值的工作付与同等报酬公约》和同名建议书, 中国于1990年加入了该公约,并在宪法、妇女保障权益法、劳 动法、劳动合同法推进同工同酬原则二 入职时刘 海 燕二 入职时身份司法解释三(2010.9.14)享受养老保险险待遇劳务劳务 关系内退劳动劳动 关系下岗岗再就业业停薪留职职停工停产产放长长假刘 海 燕二 入职时区分劳动与劳务要素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主体法人与适格自然人法人与法人、法人与自 然人,自然人与自然人工具单位提供一般个人自备身份具有身份隶属关系不具有身份隶属关系报酬每月领取没有具体限制刘 海 燕案例:谢某与公司是否形成劳动关系A公司每年7月至9月是生产旺季谢某自2009年以来,每逢生产旺 季便至该公司帮忙双方合同约定A公司每月支付谢某报酬3500元, 谢某不需要遵守A公司任何制度,也不考勤,期间,谢某日常生活起 居均在公司内2010年8月13日,谢某帮公司送物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双方产生 争议二 入职时刘 海 燕二 入职时2、劳动合同(1)订立时间用工之 日签订之 日刘 海 燕二 入职时Ø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没有合法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 实际履行了劳动权利义务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问:什么情况下,会可能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答:1、应当订立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2、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的;3、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的,即在其他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 的权利义务条款;4、劳动合同期满没有终止也没有续签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 合同,但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6、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丢失,非本人签字的劳动合同7、用工主体缺失的劳动合同2)未及时订立后果刘 海 燕二 入职时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法》第10条1、用工时订立劳动合同 2、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何时建立?)3、用工后订立劳动合同一个月用工之日支付两倍工资合法视为已订立 无固定期劳动合同一年 27刘 海 燕二 入职时拒绝签 订•送达方式 •送达地址 双倍工 资•封顶 •时效 •基数 无固定 期•产生情形 •应签而未签的后果 •操作策略刘 海 燕二 入职时法条链接:拒签的处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 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 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 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