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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传之二:美的基石:产权改革与MBO

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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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传之二美的基石产权改革与MBO    何享健评价道:“产权制度改革奠定了美的发展的百年大计,这是一个基石,要不然以后会面临很多后遗症,后患无穷哪怕一家企业管理再好,产权制度不清晰、不科学,管理也是建立在沙滩上的,顷刻间就会倒塌,很多企业都印证了这一点产权改革与MBO1992年,由于产权不明,美的出现的“企业负盈、银行负贷、政府负债”,哪怕想引进人才,提高人员工资,也要经过政府审批那时候,何享健和很多人一样,都“对现代企业制度不甚明了,也搞不清股份制改革该怎么个改法即便如此,认定这是一个契机的何享健,没轮上被摊派,但却动争取到成为顺德唯一的股份制试点名额选择公私合营的美的,完成了1.2亿元的募股工作,随后,又完成了企业治理结构、财务及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改造,成为全国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革的乡镇企业,逐步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1 9 9 3 年1 1 月1 2 日, 美的电器(000527)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第一家由乡镇企业改制而成的上市公司上市并不是美的终点,在其后近10年中,美的依然在进一步明确产权2 0 0 1 年4 月, 美的实施M B O(Management Buy-Outs,即“管理者收购”),以何享健为核心的管理层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同年10月,美的成立“广东美的企业集团”何享健认为,美的成功MBO与出身有关:“美的在成立过程中,政府实际上没投钱,但给了很多支持……在退出美的股份时,政府不但没背包袱,而且获得了数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假设美的最早的资本是政府财政投资,改造可能没那么顺利2006年,美的电器股改方案在流通股股东中通过方案提出,非流通股股东向全体流通股股东实施每10股流通股获送1股以及5元现金的方式以获得流通权之所以不采用10送3的派股方式,是为了防止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旁落如果美的电器采用高比例送股的对价方式,势必造成大股东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过少,威胁到实际控制权在全流通的背景下,也存在被恶意收购的危险股权分置改革的成功,不仅解决了美的电器部分股权不流通的问题,而且优化了公司股权制度和股权结构,对美的电器的运行机制、发展模式、股东关系及其行为等,产生深远影响它让其在股权制度上与资本市场正式接轨,这也为其邀请国际投资巨头在资本市场共同起舞打开了镁光灯而通过增持实现对美的电器的绝对控股之后,何享健“家族只是一个股东”的管理思路更明晰,信心也更足了国浩律师集团合伙人、上海并购俱乐部秘书长费国平点评:从明晰产权到“去家族化”从美的一系列明晰产权制度的行为中,我们要反过来思考何谓家族化,以及何谓去家族化。

中国有很多家族企业的成员持有企业股份,但是名多实少,比如太太、儿子、孙子,但是真正行使股东表决权的,只有创始者或是大股东自己,如果家族成员不在企业任职,也不参与企业的决策管理,这样的企业其实不能界定为家族企业,只能说是私有企业美的MBO成功到现在何享健交班给职业经理人,被称为美的“去家族化”的过程但严格来讲,去家族化从理论上讲,还分为百分百去和非百分百去前者指的是家族成员退出董事会纯粹成为股东,且家族成员既不直接参与董事会决策,不通过委派董事参与决策,也不在企业担任高管,仅仅是在股东层面参与行使股东表决权和监督权但在实践中,百分百的去家族化是不存在的就美的而言,是真去了家族化还是家族化影子化,缺乏具体完整的信息做判断,这是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企业治理中,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也是最高决策层,董事会负责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决策事项,经营执行层面由CEO负责理论上讲,如果家族成员纯粹成为股东,且退出董事会,还是会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因此还不能算是纯粹的去家族化如果私有企业股东不再担任董事长,但依然担任或委派董事,或还在直接或间接通过董事影响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这种去家族化只能是表面现象中国的家族企业和私有企业,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企业财产、家庭财产以及个人财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模糊。

在治理环境成熟的欧美公司,公车不可以私用,但在中国的家族企业或是私有企业里,经常存在着当公司需要资金时,个人财产可以往公司里垫,家里买锅碗瓢盆也会在企业报销的现象,由此导致侵占、挪用、转移公司资产和收益的现象出现,原因恰恰在于企业产权边界不清,使用权不清,以及公司治理失灵失效的表现这种企业财产权属和权益上的混乱,使得外部投资者对未来企业治理的潜在道德风险存有巨大顾虑,最终会影响外部投资者的介入,因为它没法界定企业的产权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对家族企业成员来讲,由于经营权和所有权混乱,可能同时兼任股东和董事当这些本该形成监督和制约关系的角色混同起来之后,企业就不存在治理,也不会有治理的效果因为股东和董事本来是一个从上至下的监督关系,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履行不同的职权股东大会对决议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享有监督权,董事会对经营层有监督和矫正的权利,向上有建议权美的努力将产权清晰的努力,能切实加强企业的规范治理,参与治理的岗位和角色能发挥作用是关键否则,在产权不清、治理不明的情况下,投资人是不会轻易对企业进行投资的,而何享健借助于外部投资人实现集团国际化、现代化的目标也不会轻易达成当然,并不是所有的私有企业都适合去家族化,以及必须去家族化。

当家族企业“后继有人”,成员足以将企业经营好,也能够形成良好有效的治理,且这种治理能够取得外部投资人的信任,就没有必要为去家族化而去家族化而且,有些规模较小的企业,雇佣职业经理人不仅增加了经营成本,也会增加治理成本家族企业要走上去家族化的道路,既要有完善的外部法律制度,还要有诚信和尽职文化做支撑,如果外部法律制度不能保护私有财产和公司利益,去家族化的过程可能成为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风险放大的过程基于此,家族企业得以放心地去家族化,需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社会文化土壤,以及信托法律制度的支撑在我国信托法律制度还不健全的环境下,去家族化不仅需要勇气和智慧,可能还需要运气,过早过度鼓吹实施去家族化,可能会带来更多隐患和问题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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