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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房地产老项目取得时间的界定问题-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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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各地房地产老项目取得时间的界定问题房地产老项目取得时间的界定问题各地国税地区口径河北国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新、老项目的界定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同的经营行为是相同的,按照租、售相同,税收公平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出售的房屋进行出租,仍按上述标准判定是否属于新老项目山东国税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中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二对于现实中存在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都没有注明开工时间的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只要纳税人可以提供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实际已开工的证明,可以按照建筑工程老项目进行税务处理北京国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四川国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河南国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安徽国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吉林国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江苏国税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海南国税财税 201636 号文件中明确: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新、老项目的界定标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同的经营行为是同样,按照租、售相同,税收公平原则,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出售的房屋进行出租,仍按上述标准判定是否属于新老项目不动产老项目的确定问题:1. 转让不动产老项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项目2. 自建不动产老项目纳税人取得的第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时间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 出租不动产的老项目关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问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6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宁夏国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6 年第 18 号)的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 30 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内蒙古国税不动产老项目的确定:1. 转让不动产老项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项目2. 自建不动产老项目纳税人取得的第一个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时间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3. 出租不动产的老项目关于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问题,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 16 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湖北国税按照财税( 2016)36 号文件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 4 月 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因此 4 月 30 日之前签定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合同上注明的开工时间在 4 月 30 日之前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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