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展厅租赁合同标准版本签订日期:XX年XX月XX日汽车展厅租赁合同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出租方将位于出租给承租方作为汽车销售展厅使用,租赁期限为___个月,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租金给付方式及时间: 承租方根据在展厅所达成的汽车月销量向出租方给付租金标准为每台500元(不分车型)每月租金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给付,超过2500元的按2500元给付该房屋当月租金于每月月底结算承租方已有潜在客户及订单不纳入统计 三、租赁期间,承租方对承租房只能承租(经营)不得转租、转让或者变相转让、转借如有改变用途或转让第三者使用,必须取得出租方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将出租房收回 四、承租方必须遵纪守法,否则后果自负,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五、承租方有权在展厅门面做广告宣传承租方对房屋整改、设施变更时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在解除合同时必须保证其各种设施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归还、修复原来面貌。
六、承租方必须在当月月底提前交清本月水电费用 七、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退出该房屋;承租方若要求续租,必须由本合同终止前壹个月提出,否则出租房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承租方: 日期:日期: 感谢您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