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金时期中央苏区的财政统一 曹春荣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瑞金叶坪隆重开幕,大会向全世界庄严宣告: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了!从此,遍布全国各地的苏区有了自己的中央政权,中国共产党开始局部、却是全面的执政实践与探索,历史也进入了瑞金时期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对统一苏区财政提出了要求,也创造了条件临时中央政府从立法入手,通过建立统一的财政系统,规定统一的税收政策,制定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统一币制、成立国库等举措,首先实现了中央苏区财政的基本统一从而达到了财政保障革命战争和苏维埃政府运行的目标,并且培养出了一大批善于当家理财的人才,培育了艰苦朴素、廉洁奉公等优良作风这些成就与经验,还对此后不同时期的革命根据地以至新中国的财政统一,产生了深远影响财政统一势在必行苏维埃中央政府成立前,苏区各级政府、各级红军部队虽然都有各自的财政机构,却极少有财政统一的观念,大抵各自为政、各理其财因此在财政管理上出现许多乱象,造成严重后果以赣西南苏区为主的江西苏区,其苏维埃政权基本靠红军建立在红军初来乍到时,一切情形都不熟悉,政权机关易被“有见识”“敢造反”的富农流氓混入把持,而使政权脱离群众。
在许多政府中,吃饭的人很多,每月经费开支很大,工作人员腐化各级政府名义上有财政部或委员会,但像财政的预算决算,土地税、商业税的征收等财政经常工作都做得很不够,甚至没有做各级政府的经常工作只有帮助红军找伕子,买粮食招待过路红军或政府人员,放哨打路票等工作”这是中共苏区中央局秘书长欧阳钦在给中央关于中央苏区的报告中所反映的情形1932年5月,江西省委的总结报告谈到财政经济问题时坦言:在全苏大会以前,江西苏区各级苏维埃是没有明确阶级路线的经济政策的,财政的主要或者说唯一的来源是“打土豪”,而对于土地税商业税的征收,及发展苏区的经济政策是没有的因为经济以打土豪为唯一的出路,所以有侵犯中农甚至贫农的错误,有钱多的就是富农的解释从此发生,各自为政的以打土豪为各级苏维埃的主要工作,以致走到脱离群众、压迫群众,贪污腐败、浮支浪费等等,也由此发生财政既不统一,曾无预算决算,所以各级苏维埃的本身组织也随便规定一个乡政府以前经常可有三四桌人吃饭,区政府可有七八桌人吃饭每月的客饭,一个乡政府可开一二百元因此,党内党外对苏维埃工作的雇佣观念特别浓厚,一般的是不吃苏维埃的饭就不做苏维埃的事的观念,而一切群众团体均要仰给于政府,均依赖政府吃饭。
建立一个群众组织,就要津贴伙食费办公费等的机关主义错误,这也是造成雇佣观念的主要原因之一在这些记述中,苏区财政来源单一、管理混乱造成的严重后果,触目惊心报告中指出的财政单靠打土豪为主要、甚至唯一来源的弊病,除上述者外,还有:苏区的经费既无统一规范,各自为政地乱打土豪,因此财政上主要的红军费用便完全由红军自己筹款,并且还要帮助地方政府武装、地方党部经費这就使红军因筹款而妨碍了自己的行动,反把筹款作为红军的主要任务之一可以看出财政不统一,引起了土地革命路线、政策走偏,红军主要任务错位财政不统一、管理混乱,还导致一些乡区政府“打埋伏”(隐瞒、截留财政收入如税收款、罚没款、捐款等),引发贪污腐败现象还有一件事,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的最初几个月,因为来不及统一财政,却又不得不在统一财政口号下,向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提款以应急需;以及临时中央政府原本向筹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提供财政资本100万元大洋,却又在国家银行开张不久便抽回80万元以应急需这些事例表明临时中央政府要规划、组织、实施繁复浩大的行政与军政,统一财政势在必行中国共产党苏区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场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明确表示,中国苏维埃政权的经济政策以保障工农利益,限制资本主义的发展,更使劳苦群众摆脱资本主义的剥削,走向社会主义制度。
因此宣布取消一切反革命统治时代的苛捐杂税,征收统一的累进税,严厉地镇压一切中外资本家的怠工和破坏的阴谋,采取一切有利于工农群众并为工农群众所了解的走向社会主义去的经济政策根据宪法大纲确立的原则,一苏大通过了关于经济政策的决议案,其中涉及苏区财政工作的规定有:工业方面,苏维埃政府将操在帝国主义手中的一切经济命脉(租界、银行、海关、铁路、航业、矿山、工厂等),实行国有允许外国某些企业在遵守苏维埃一切法令前提下,重新另订租借条约继续生产对中国资本家的企业及手工业,暂不实行国有,但须由工人监督生产委员会及工厂委员会实行监督生产;若这些企业主怠工破坏苏维埃法律或参加反革命活动,故意破坏或停产,则必须立即没收其企业,交给工人劳动合作社或苏维埃政府管理苏维埃政府竭力促进工业的发展,特别注意保障供给红军的一切企业(工厂、作坊、手工业、家庭企业等)的发展商业方面,苏维埃保证商业自由,不应干涉正常的商品市场关系;但必须严禁商人的投机和提高价格应解散商会,禁止大小商人以商会名义垄断价格与非苏区的贸易,绝不能搞“对外贸易垄断”,但应实行监督,以保障苏区必需商品的供给,银币(现金)输出必须得到该地苏维埃允许苏维埃必须极力帮助合作社的组织与发展,给以财政的协助与税的豁免,将部分没收的店房交合作社使用。
财政与税则方面,废除国民党军阀政府一切的捐税制度和其一切横征暴敛,苏维埃另定统一的累进所得税则,使之转由资产阶级负担苏维埃政府应豁免红军战士、工人、乡村与城市贫苦群众家庭的纳税取消过去一切口头的书面的奴役及高利贷的契约,取消农民与城市贫民对高利贷的一切债务,严禁预征或债务的奴役城乡贫民被典当的一切物品,完全无代价的归还物主,当铺应交给苏维埃实行统一币制,为此苏维埃应开办工农银行,这个银行有发行货币之特权,实行货币兑换,其各地分行并代征税收对苏区内的旧货币,目前允其流通,但苏维埃须对其加以清查以资监督,加盖图记以资区别外来之货币,则须一律兑换苏维埃发行之货币苏维埃禁止各土著及大私人银行与钱庄发行任何货币或准货币,严禁银行家利用本地银行进行反革命活动市政方面,苏维埃没收地主、豪绅、军阀、官僚、政客的房屋与财产,没收之房屋交给工人苦力学徒等居住,财产由城市贫民分配,或由苏维埃用作公共事业1931年12月27日下午举行的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三次常委会,讨论并通过了统一财政条例和训令,为中央苏区统一财政提供了法律依据与支持,拉开了中央苏区统一财政工作的帷幕建立统一的财政系统1932年8月17日,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第22次常会经过讨论,修正并通过了《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
《纲要》根据中央人民委员会财字第2号训令所规定的财政系统,具体地明确了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财政机关之间的系统关系,各级财政机关与各该级政府执行委员会(主席团)之间的管辖关系;确定了中央财政主管机关——财政人民委员部(即中央财政部)的职责、编制(领导职数)、内部机构与专门机构的设置、权责等;还有地方各级财政机关的内部关系、机构设置及编制等这是组建苏区统一财政系统的最重要法规1933年3月28日,中央财政部部长邓子恢签署发布了《省县市区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对《财政部暂行组织纲要》中关于地方各级财政机关部分的规定进行了细化红军中的财政系统建构,悉遵中央人民委员会财字第2号训令进行1932年1月2日,由中革军委主席朱德、副主席王稼蔷(即王稼祥)、彭德怀签署发布的《中革军委转发临时中央政府规定整个财政系统的训令》中规定“除分令各军团、各军、各独立师,转饬所属财政机关遵照执行外,合行令仰该[首]长转饬所属各级财政机关,遵照此训令及中央政府颁布之暂行财政条例,并新印发之各种簿记等严格执行为要”1932年2月17日,中革军委主席、副主席又联署发布《中革军委关于经理工作的训令》,针对军委所属各机关、学校、医院及红军中之经理(财政)工作,尚未建立正确统一独立的工作系统问题,进一步明确各项规定,要求各级部队及经理机关切实遵照实行。
训令所附《经理工作问[题]讨[论]提案》中,规定了经理机关辖属关系,各经理机关之组织,以及总经理部工作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任命邓子恢为财政人民委员即中央财政部部长财政部在中央政府隶属于人民委员会,称财政人民委员部,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最高财政主管机关财政人民委员部被赋予执行国家经济政策,计划岁入岁出,并管理国库、税收款、公债、钱币、会计、银行、国有财产、合作社等职责下设会计处、审计处、总务处、税务局、公债管理局、钱币管理局、国产管理局、合作社指导委员会等内部机构此外,必要时还可以组织各种专门委员会,从事研究各种专门问题,并可聘请专门人才为委员,该项委员会由部长以命令委令之财政人民委员部设部長1人,由财政人民委员担任;副部长2人,由中央人民委员会以命令委任之邓子恢受命担任财政人民委员时,已在一苏大当选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但此时他还在福州、后至厦门、漳州从事党的地下工作1931年12月18日的《红色中华》报刊登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任政府工作人员》一文中,遂有“委任项英代财政委员会主席,委任范树德、毛泽民为财政委员会委员”的内容项英已任临时中央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兼任劳动人民委员。
范树德时为中革军委总经理部部长毛泽民已定担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首任行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首任行长毛泽民1932年7月初,邓子恢到瑞金就职1933年8月9日,中央人民委员会第47次会议作出调换财政部长决定,免去邓子恢财政人民委员一职,改任财政部副部长;以国民经济部长林伯渠兼任财政部长1934年2月初二苏大后,林伯渠专任财政部长1933年7月10日,中央财政部发布《中央财政人民委员部没收征发委员会组织与工作纲要》指出,为彻底消灭地主阶级的经济根据,削弱富农的经济势力,特设立没收征发委员会,专门负责管理地主罚款、富农捐款及归公没收物品等邓子恢兼任财政人民委员部没收征发委员会主任苏区地方财政系统由省、县、市、区财政部构成,在财政人民委员部命令和指导下进行工作省、县、市、区财政部在行政系统上直接隶属于上级财政部,绝对执行上级财政部的命令(所谓垂直领导);同时受同级政府主席团之指导发生横的关系(所谓双线管理)城市则受城市苏维埃主席团的指导,称财政科红军的财政工作由军中经理机关掌管,中革军委总经理部、军团或军的经理处,各师军需处及团辎重队组成红军财政系统(经理系统,属于非组织系统)一切经理行政,下级经理机关应受上级经理机关指导。
各级经理机关在经理范围内,应受各该级军政长官之监督,此外须受各该级指挥员的命令另一方面,军政机关如调用经理机关人员时,须先通知经理机关负责人,然后调动;上级经理机关要调用下级经理机关人员时,须通知该级军事指挥机关,如其不同意,则可报告上级机关请求解决综上可见,以中央财政部为龙头,地方各级财政机关和红军各级经理机关为分支的,苏区统一的财政系统,具有权责分明、统属有序、分工具体、关联密切、精简节约、防微杜渐的特点,其顶层设计、制度设计适应革命战争环境,体现了共产党人的革命情怀,值得肯定规定统一的税收政策为粉碎敌人的“围剿”,红一方面军主力要集中力量用于军事行动,另外还要抽出部分力量协助地方做好整训赤卫军,对补充师、团进行军政训练于是现在“红军是担负了大规模的革命战争的战斗任务,不能像过去游击战争时代,专靠红政[军]筹款来接济政府的需用,以致影响红军行动的进展”因此“苏维埃税收,是国家财政主要收入的来源,在目前更成为发展革命战争大批作战经费来源主要部分”由于认识到“税收为国家财政的主要收入,国家的行政费,革命战争的一切经费,主要的来源应当出自税收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1931年11月27日),作出了关于颁布暂行税则的决议。
决议指出,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