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组合物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 (一)前序部分 非限定型性能限定型用途限定型非限定型 发明强调组合物本身或该组合 物具有两种或多种使用性能和 应用领域 如:一种中药组合物,其特征在于 …性能限定型不对用途进行限制 如:一种抗病毒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用途限定型 如:一种治疗癌症的组合物,其特征在于…特征部分包括组分的描述和用量的描述 1,组分描述 (1)开放式的描述使用 “含有”, “包括”, “包含”, “主要由… 组成”, “主要组成为”,它们表示该组合物中还有权利要求 中所未指出的某些组分 中药复方组合物开放式权利要求只包括 君药或臣药(2)封闭式的描述 使用“由…组成”, “组成为”, “余量为”表示只要求保护指出的组分,没有别 的组分. 中药复方组合物封闭式权利要求应当由 君,臣,佐,和使药组成.2,用量的描述 包括百分数表示法,份数表示法,余量表示 法 (1)组分描述为封闭式时,采用百分数表示 法,要求各组分的含量百分数之和等于 百分之百. (2)份数表示法不受总量100的限定 (3)余量表示法容易操作组分用量范围的描述 不能用”>x”,但可以用”0-- x”, ” <x”, ”x以下”描述.中药组合物包括活性成分和辅剂时 ①中药组合物特征为活性成分 一种中药组合物,它是由活性成分和/或药学上 可接受的载体组成,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 成分为A(或A60%-70%和B30%-40%;或 A50%-60%和B40%-50%的醇提物)②发明特征为辅料时 一种中药组合物,它是由A作活性成 分,其特征在于用B作辅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