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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硫酸钠或硫酸镁进行骨料坚硬性检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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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代码:C88-99a美国试验与材料学会(ASTM)美国宾夕法尼亚州西康斯荷根市 BARR HARBOR 大道;邮政信箱 100;邮政编码:19428本标准版权归 ASTM 所有使用硫酸钠或硫酸镁进行骨料坚硬(固)性检验的标准方法 11本标准是以固定代码C 88发布的,标准代码后面紧跟的数字表示最初采用的年份或表示最后一次修订的年份(如有修订)在圆括号内的数字表示重新审批的年份上标的希腊字母表中第5个字母(丘)表示自 从上次修改或重新获批以来发行版本的变化本标准的使用已得到国防部相关机构的批准1、 适用范围1.1、 本检验方法旨在介绍骨料的检验,以便于估算骨料在混凝土或其他应用环境中受到风化 作用影响时的坚固性进行本试验时,应先将骨料反复浸泡在硫酸钠或硫酸镁饱和溶液中, 接着用烘炉把骨料烘干,使沉淀在渗透性孔隙中的盐部分或完全脱水重新浸没时盐再水化 产生的内部膨胀力,类似于水在结冰时的膨胀力当不能从暴露于实际风化条件下材料的使 用记录中得到足够的信息时,本检验方法可提供有用信息(有助于判定骨料的坚固性)1.2、 括号中给出的数值仅供参考1.3、 制定本标准的目的不在于解决与本标准的使用相关的所有安全问题。

本标准的使用人有 责任制定相应的安全与健康规范,并在使用本标准之前明确相关规章限制的适用性2、 参考文献2.1、ASTM 标准:C 33 混凝土骨料规范本规范由ASTM混凝土与混凝土骨料砂C09委员会归口管理并由C09.20新拌混凝土检验小组委员会负责当前版本于1999年3月10 日获批1999年6月公布最初公布的代码为C 88-31T最后一次修订的代码为C 88-99 《ASTM 标准年鉴》卷 04.02.C 136 细骨料及粗骨料筛分检验方法 2C 670 建筑材料检验方法的精度与偏差说明的编制惯例 2C 702 将骨料试样减小至试验尺寸的实施惯例 2D 75 骨料的抽样实施惯例3D 3665 建筑材料随机采样惯例 《ASTM 标准年鉴》卷 04.03.E 11 试验用金属丝布筛规格《ASTM 标准年鉴》卷 14.02.E 100 ASTM 流体比重计规格《ASTM 标准年鉴》卷 14.02.E 323 试验用冲孔板筛规格 43、意义及应用3.1、本检验方法将提供一种旨在初步估算混凝土中使用的以及其他用途的骨料坚固性所获得的数值可以与相关规范(比如C 33规范等设计用于显示骨料是否适用于拟定用途的规范) 进行比较。

由于本检验方法的精密度较差(见第12 节),因此,在未经其他与骨料既定具体 用途联系更紧密的检验试验确认的情况下,本试验不得用于骨料全面拒收的情况3.2、对于细骨料和粗骨料而言,本检验方法的允许损耗率数值通常是不同的,并且应注意到 实际上使用这两种盐的试验结果会有相当大的不同,并且在确定所有规范(包括这些试验的 要求)中的合适限值时必须非常小心当使用硫酸镁时,本试验通常要求更严格;因此,当 使用硫酸镁时的允许损耗率通常高于使用硫酸钠时的限值附注1:参见C33规范中的合适章节(旨在确定根据本项检验不符合要求的粗骨料和细骨料的验收条件)4、仪器设备4.1、筛子一具有以下符合E 11或E 323规格尺寸的方孔筛,用于按照第6、7和9节的要求进行样品筛分:150 微米(100 号)8.0毫米(5/16英寸)9.5毫米(3/8英寸)300 微米 (500 号)12.5 毫米 (1/2 英寸)16.0 毫米 (5/8 英寸)600微米(30号)19.0毫米(3/4英寸)25.0毫米(1英寸)1.18 毫 米 (16 号)31.5 毫米 (1 1/4 英寸)2.36毫米(8号)37.5毫米(1 1/2英寸)50毫米(2英寸)4.00毫米(5号)63毫米(2 1/2英寸)4.75 毫米 (4 号)更大尺寸,相差12.5-毫米(1/2英寸)4.2、容器 - 用于按照本检验方法所述程序在溶液中浸泡骨料样品的容器应以适当的方式进 行穿孔,以便于溶液能自由渗入样品中,同时便于溶液在骨料不流失的情况下,从样品中析 出。

附注2:由合适的金属丝网做成的篮子或具有合适孔眼的筛子都是符合要求的样品容器4.3、 温度调节 - 应提供合适的方式,调节浸没于硫酸钠或硫酸镁期间样品的温度4.4、 天平 - 对于细骨料,进行本实验需要使用一个在量程上精确到0.1 克的天平或秤;对 于粗骨料,本试验需要使用一个量程上精确到0.1%或1克的天平或秤,以较大值为准4.5、 烘炉一烘炉应能够在230±9°F (110±5°C)的温度下持续加热,并且在此温度下,蒸 发率应至少为25克/小时,持续4 小时,在此期间,烘炉的炉门应闭紧此蒸发率应通过从1-升的格里芬低型烧杯中水的损失来确定,每个烧杯最初在70±3°F (21±2°C)温度下含有500 克的水,并且置于烘炉的每个架子的每个角落及中心处除盛水的烧杯外,当烘炉为空时, 这些蒸发要求适用于所有的试验位置4.6、松比重测量一符合规范E100要求的液体比重计或者有刻度的玻璃器皿与天平的适当组 合都能够测量±0.001 范围以内的松比重5、需要的特殊溶液5.1、 准备好用于浸没与5.1.1或5.1.2相符的硫酸钠或硫酸镁的样品的溶液(见附注3)该溶 液的容积至少应为在任何一次浸没的所有样品的固体体积的五倍。

附注 3:某些含有碳酸钙或碳酸镁的骨料会受到新鲜硫酸盐溶液的化学腐蚀,导致不正确的高测量损失如 果遇到或者怀疑有这种情况,则应使用先前用于检验过相同类型的碳酸盐岩的经过过滤的溶液来重复该试验, 只要该溶液满足 5.1.1 和 5.1.2 相关比重的要求即可5.1.1、 硫酸钠溶液一通过将一个USP或者相等级别的盐在77至86°F (25至30°C)的温度 下在水中溶解来制备饱和的硫酸钠溶液添加足够多的无水(Na2SO4)或结晶(Na2SO4 ・10H2O) 形式6的盐(附注4),以确保当在试验中使用溶液时,不仅是饱和的,而且留有过量的晶体 在加盐期间应彻底地搅拌该混合物,并且在使用该溶液之前应对溶液进行频繁的搅拌为减 少蒸发和避免污染,在不需要使用时应始终将溶液盖住允许溶液冷却到70±2°F(21±1°C) 再次搅拌,并且允许溶液在使用前在指定温度下保持至少48小时在每次使用前,应打碎容 器中的盐饼(如果容器里有的话),彻底搅拌溶液,并测定该溶液的松比重使用时,溶液应 具有不小于1.151 但不大于1.174的松比重若溶液变色则应将其丢弃,或者将其进行过滤并 检查其松比重附注4:对于该溶液,如果每升水有215克的无水盐或者700克的十水硫酸盐,则在71.6°F (22°C)温度下 足以饱和。

然而,由于这些盐不是完全稳定的,并且因为存在过量的晶体是合乎要求的,所以建议每升水使 用不少于350克的无水盐或者750克的十水合盐5.1.2、 硫酸镁溶液一通过将一个USP或者相等级别的盐在77至86°F (25至30°C)的温 度下在水中溶解来制备饱和的硫酸镁溶液添加足够多的无水(MgSO4)或结晶(MgSO4・7H2O)(硫酸镁七水合物)形式的盐(见附注5),以确保当试验中使用溶液时,不仅是饱和的,而且存在有过量的晶体在加盐期间应彻底地搅拌该混合物,并且以频繁的时间间隔搅拌该溶6试验方法的经验表明该行业指定的一种等级的硫酸钠干燥粉末,可以认为大致是无水的,最适合于使用购买这种等级的硫酸 钠比无水形式的更加经济实用十水硫酸钠由于它对溶液的冷却效应而表现出很难混合成所需要的溶液液直至使用时为止为减少蒸发和避免污染,在不需要使用时应始终将溶液盖住允许溶液 冷却到70±2°F⑵±1°C)再次搅拌,并且允许溶液在使用前在指定温度下保持至少48小 时在每次使用前,应打碎容器中的盐饼(如果容器里有的话),彻底搅拌溶液,并且测定该 溶液的松比重使用时,溶液应具有不小于1.295但又不大于1.308的松比重。

若溶液变色则 应将其丢弃,或者将其进行过滤并检查其松比重附注5:对于该溶液,如果每升水有350克的无水盐或者1230克的七水合物,则在73.4°F(23°C)温度下足 以饱和然而,由于这些盐不是完全稳定的,水合盐是两者中更稳定的,并且因为存在过量的晶体是合乎要 求的,所以推荐使用七水合盐,并且数量不小于每升水1400克6、样品6.1、 通常应按照D 75惯例来获得样品,并且应按照C 702惯例将样品尺寸减少至试验部分的 尺寸6.2、 细骨料 - 用于试验的细骨料应能通过筛孔为9.5毫米(3/8英寸)的筛子试样应具有 适当尺寸,以确保下列各种尺寸的产生量不少于100 克,如果使用与下列筛眼的筛相关的表 述,每种尺寸至少有 5%可供使用:过筛筛余600 微米(No.30)300 微米(No.50)1.18 毫米(No.16)600 微米(No.30)2.36 毫米(N0.8)1.18 毫米(N0.16)4.75 毫米(N0.4)2.36 毫米(No.8)9.5毫米(3/8英寸)4.75 毫米(No.4)6.3、粗骨料 - 用于试验的粗骨料应由合适的材料组成,该材料中已经清除了比4号筛(筛 眼孔径)更细的粒度。

该样品应具有合适的粒度,以确保产生以下所示的粒度数量,获得5% 或更多的数量:尺寸(方孔筛)质量(克)9 5 毫米 (3/8 英寸)至 4 75 毫米 (No 4)300 ±519.0毫米(3/4英寸)至9.5毫米(3/8英寸)1000 ±10包括:12.5-毫米(1/2-英寸)至9.5-毫米(3/8-英寸)材料330±5190-毫米(3/4-英寸)至125-毫米(1/2-英寸)材料670±1037.5-毫米(11/2-英寸)至19.0-毫米(3/4英寸)1500±50包括:25.0-毫米(1-英寸)至19.0-毫米(3/4-毫米)材料500 ±3037 5一毫米(1 1/2一英寸)至 25 0一毫米(1一英寸)材料1000 ±5063-毫米(2 1/2英寸)至37.5-毫米(1 1/2英寸)5000 ±300包括:50-毫米(2英寸)至37.5-毫米(1 1/2-英寸)材料2000 ±20063-毫米(2 1/2-英寸)至50-毫米(2 英寸)材料3000 ±300更大粒径乘以25-毫米(1-英寸)分布在筛眼孔径中(各粒级) 7000+1000 6.4、如果待检验骨料中既含有大量细骨料也含有大量粗骨料(其级配如下:10%(重量百分 比)以上的骨料粒径大于9.5 毫米(3/8-英寸)的筛眼孔径,并且还有10%(重量百分比)以 上的骨料粒径小于4.75毫米(4 号)的筛眼孔径),应分别采用细骨料和粗骨料检验程序,对 检验负 4 号颗粒组和正4 号颗粒组样品进行检验。

此外,还应分别报告细骨料颗粒组和粗骨 料颗粒组的检验结果,给出初始级配中粗粒度和细粒度颗粒组的百分比7、试样的制备7.1、 细骨料一在300 mm (50号)筛子上清洗细骨料样品,在230±9°F (110±5°C)温度 下烘干至恒重,并且用筛网分成不同的粒度,如下:使用6.2中规定的标准筛来对分级样品进 行粗略的分离从以这种方式获得的粒级中,选择足够粒度的样品再筛分,直到最终产生1 00 克(一般情况下,一份110克的样品是足够的在制备样品时不要使用粘附在筛子网眼中的 细骨料称量由1 00 ± 0 . 1克所组成的样品,这些样品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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