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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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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201993108
集团“职工书屋”管理办法范文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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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职工书屋”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给集团全体职工提供一个学习知识、获取信息、提高素质、丰富文化生活的平台,让广大职工养成“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集团工会在职工公寓活动室建立“职工书屋”,为使职工书屋更好的服务于广大职工工作和生活,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书屋开放时间为每天早7:00至晚9:00 第三条职工书屋的管理工作由集团工会委员会负责 第四条图书来源及分类:每年由集团工会结合员工需求统一订购图书、报刊杂志,种类涉及建筑工程、社会百科、文学教育、时事政治、经营管理、专业技术等 第五条图书的存放应做到防潮、防霉、防蛀;对损坏的图书应及时修补、保证其完整性;对各类期刊报纸要按年度装订成册 第六条凡新购进的图书应由工会进行登记,将书名、作者、册数、购买日期、金额及其它相关资料进行归档登记,编制书籍目录,并建立电子图书管理档案 第七条借阅人范围:集团在岗正式职工均可免费借阅图书借书前须自行在职工书屋借书记录上登记,并按照借阅时间按时归还 第八条借阅数量及期限:每人每次可借阅书籍一本,借阅时间为15天,杂志、报纸只限书屋内阅览,不予外借 第九条借阅者要自觉保护图书,书籍不得转借他人,如有破损遗失,必须照价赔偿。

第十条员工调离时,应将借阅图书全部归还 第十一条职工书屋要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不大声谈笑,不吸烟、不乱抛杂物 第十二条图书的捐赠:工会鼓励广大职工“捐好书、献爱心”,为职工书屋捐书助读,并希望党员领导干部能带头捐书,将捐赠的图书充实于“职工书屋”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工会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从2022年10月18日开始实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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