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查阅资料、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县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实地调研督查,有效督促了驻村帮扶工作队到岗履职尽责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一、XX年主要工作 XX年,全市法院在市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以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市法院全年受理案件件,审结件,同比增长20.7%和21%,案件总量约占全省法院的30%,其中市法院受理案件29143件,审结案件25679件,同比增长19.7%和15.4%;全市法官人均结案135件,约为全省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6倍,均创历史新高 ——依法保障经济秩序,助推发展动力转换深刻把握我市全面创新改革总体要求和目标,制定《为沈阳全面创新改革提供司法保障的措施》妥善处理创新改革中的矛盾纠纷,审结国企改制、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319件,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审结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案件366件,促进科技创新;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2件,营造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14532件,维护金融市场秩序,支持企业拓展融资渠道;审结工程建设、商品买卖、消费服务纠纷等案件11953件,促进经济稳定增长。
深入重大项目建设现场、大型企业、新型企业走访调研,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567件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审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黑恶势力等犯罪案件465件;严厉惩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审结涉毒、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犯罪案件3632件;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侵害财产犯罪,审结非法集资、诈骗、盗窃等犯罪案件2258件;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348件,公开审理了原凤城市委书记王国强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宣判了首批污染环境犯罪案件依法保障人权,为17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对331名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对犯罪证据不足或情节显著轻微的6名被告人宣告无罪对6681名认真接受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罪犯依法裁定减刑,还按照中央部署依法裁定特赦了一批罪犯积极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违法犯罪等社会综合治理活动,推进平安沈阳建设 ——依法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坚持调判结合,审结民事案件件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审结房屋买卖、劳动争议、农民工工资、环境污染纠纷等案件25251件。
市法院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部分基层法院成立了劳动争议审判庭,提高民生保障的专业化水平发挥诉讼调解在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上的优势,对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物业纠纷等案件加大调解力度,全年调解民事案件30071件,促进家庭和谐、邻里和睦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与社区村镇、工会妇联、行业协会、卫生劳动等部门联调联动,诉前化解纠纷4126件,确认人民调解协议3108件皇姑区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和平区法院、新民市法院被省法院确定为全省诉调工作示范法院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加强行政案件受理工作,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审结行政案件3459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驳回原告起诉和诉讼请求1185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支持原告诉讼请求428件;积极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调解决案件557件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建立行政审判通报制度,发送行政审判白皮书和司法建议387份,向各级政府机关专题通报行政执法问题,开展党政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庭审活动,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意识 ——依法接受各界监督,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落实市人大十五届三次会议上代表审议意见,逐条进行整改专题报告人民陪审和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按照会议要求,认真开展法院五年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加强人民陪审工作,人民陪审员增至1662名,参审案件35405件,市人大代表提出的7件建议全部办结走访代表486人次,邀请代表走进法院,参与旁听庭审、案件听证、见证执行、明察暗访等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向市政协通报法院工作情况,办复政协提案10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59件,改判、发回重审31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接受律师监督,与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构建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关系的规定》,推动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互相支持的新型关系通过接受各界监督促进内部监督,畅通当事人申诉渠道,受理申诉案件1520件,进入审判监督程序110件,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38件通过开展网上接访、审判委员会委员轮值接访以及邀请代表、委员、律师参与接访等形式,化解重点信访案件657件 (二)坚持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创新举措完善机制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为着力点,努力解决人民群众集中关注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推开。
把握“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合议庭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进一步限缩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范围,两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同比下降46.1%,占结案总数的0.7%,99.3%的案件由合议庭和主审法官依法裁决;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主审案件53558件,占结案总数的26.5%加强审判流程监管,依托专业法官会议,探索构建集体行权、全程留痕的监管模式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重新制定了两级法院质效评估办法,考核指标由22项压缩到10项,发挥质效指标的导向和激励作用,初步形成了案件质量评查、责任认定和法官业绩评价相衔接的审判责任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正确行使,二审和再审改发率分别下降了0.6和2.5个百分点,再审案件同比减少28.4%针对案件急剧增长实际,提出并实施了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合理配置审判资源等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八项举措,省法院在全省推广沈阳法院的做法,《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予以报道 ——立案登记制改革深得民意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各项要求,制定《立案登记操作规程》,规范立案流程和标准,提高立案效率,切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5月份实施以来,两级法院立案登记件,当场立案率95.1%。
和平区法院作为全国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试点单位的实践,被最高法院肯定并在全国会议上介绍经验完善诉讼引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诉调对接等诉讼服务功能,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加强窗口立案与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的有效衔接,方便群众诉讼,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加强司法救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731名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437万元 ——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效果明显在全国法院率先实现执行实施权与执行监督权分离机制,畅通执行程序中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权利救济渠道,受理执行异议、复议案件2689件,办结2505件推进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一体化建设,建成“金雕查控网”,与驻辽(沈)31家银行、省知识产权局、省公安厅机场公安局、市信用中心实现联网与市国土局、工商局、房产局的联网正在进行中通过与银行联网,查询案件64025件次,发送查询通知209万次,执行金额5.9亿元通过与机场公安局联动,送达限制消费令1257件次,迫使被执行人履行金额近1亿元人民群众给予积极评价,最高法院对“金雕查控网”予以充分肯定加大执行震慑力度,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活动,追究刑事责任70人,司法拘留633人,限制出境134人。
全年受理执行案件58788件,执结案件47647件,同比分别增长22.7%和34.2%,实际执行率61.5% ——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跟踪指导新民市法院全国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探索适应基层法院的改革路径,得到省委、最高法院的肯定,新华社内参刊载了新民市法院的改革经验与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会签了《启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指导意见》,在基层法院全面推行刑事速裁程序试点,适用速裁程序审结案件1136件,当庭宣判率95%,平均审理周期7天行政案件集中交叉管辖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基层法院受理跨区县行政案件2524件,审结2114件,一审协调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同比上升,上诉率、改判率同比下降,行政审判呈现“两升两降”的良好态势实地察看帮扶村基础设施改善、富民产业发展、村容村貌变化、社会事业发展和贫困户生活条件改善、精神面貌变化等方面取得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