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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西方主观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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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代西方主观主义价值观的理论困境    Summary:当代西方价值哲学中的主观主义价值论,特别是情感主义的理论困境,主要表现在情感愉快的理论混乱,欲望轮的理论混乱,兴趣价值论的理论混乱,满足需要论的理论混乱,评价结果论的理论混乱,心灵赋予论的理论混乱以及情感主义价值论的理论混乱等七个方面Key:当代西方价值哲学;理论困境;主观主义价值论;情感主义:B018 :A :一种哲学理论的发展,必须使人信服,必须理论上严整,必须坚持逻辑一贯性但西方价值哲学的基本理论,从一开始就陷入理论混乱,使自己陷入困境本文拟就西方价值哲学中流行的主观主义价值论的主要观点进行分析,以窥其内在的理论矛盾一)情感愉快论的理论混乱早在19世纪末价值哲学开始形成为独立的哲学学科的时期,西方价值哲学就流行情感愉快说如前所述,奥地利哲学家迈农在1894年出版的《价值论的心理学——伦理学探讨》一书中就认为:凡是一个东西使我们喜欢,而且只要到使我们喜欢的程度,它便是有价值的也就是说,他认为使人愉快的东西就是有价值的他的这种思想,就是价值本质理论中的情感愉快论德国哲学家文德尔班也认为价值是引起我们快感的东西,奥地利哲学家石里克认为,价值的本质完全就在于快乐的感情,并说给我带来欢乐的东西也就是价值。

在西方价值哲学中,这种观点是影响很大的一种观点情感愉快论以情感愉快来定义价值,实质上就是西方哲学史上的快乐主义的观点和传统的功利主义观点这种观点是西方价值哲学中的主观主义价值论包括情感主义在内的思想根源西方价值哲学中的各种主观主义价值论观点,归根到底都是以快乐主义为基础例如,满足需要说认为能满足需要就有价值,就是因为满足需要能引起快感这种快乐主义的观点,在20世纪初就受到英国伦理学家摩尔的批评摩尔在1903年出版的《伦理学原理》中批评了“除了快乐什么也不是善的”[1]66或“唯有快乐是善的”[1]87这样的快乐主义伦理学观点他着重批评密尔(亦译穆勒)的快乐主义观点密尔认为:功利主义“承认‘功利或‘最大幸福原理为各种道德生活的根本”,而“幸福,是指快乐或痛苦的免除”[2]242并认为一切可欲求的事物之所以为可欲求的,乃是因为其自身便具有快乐认为幸福作为目的是值得欲望的唯一事物密尔又说:“善的”,意味着“值得想望的”;而“值得想望的”,就是“实行所想望的”[1]81摩尔认为,值得想望的,即对它的想望必定是善的,所以值得想望的与所想望的东西是不同的密尔把二者混淆了,认为二者是相同的,以致认为人们所想望的唯一的东西是快乐,那么快乐也就是善的了。

这就是把“事实”当作“价值”,把存在当作应当,把“所欲求的”当作“值得欲求的”,把自然性质或自然物等同于善,这就犯了“自然主义谬误”自然物是事实,善是规范,而不是自然性质或自然实在把事实混同于价值,这正是快乐主义存在的内在逻辑矛盾众所周知,快乐有各种不同情况,有不同质的快乐例如,密尔自己就承认存在着“顶下流的快乐”[2]240也就是说,有健康的快乐,也有不健康的、下流的快乐;而不健康的、下流的快乐就只能产生负价值,只能是恶,而不是善由此可见,快乐主义认为能使情感愉快就是善,就是有价值的,这种看法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存在着理论上的混乱日本学者牧口常三郎也批评此种观点,他在评西方学者李普斯的观点时说,李普斯认为:“什么东西是有价值的,意谓着它至少能使我们快乐如果一个有知觉的人所体验的肉体快乐被排除,价值就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词[3]57牧口批评说:如果这个陈述是真的,我们就不能明确断言一个不道德的行为没有价值,因为它准是引起了快乐[3]58也就是说,按快乐主义的观点,即使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只要它能引起快乐,便是有价值的请看这种观点是多么荒谬澳大利亚伦理学家斯马特认为,传统的功利主义认为,凡能产生快乐的行为和事物就是好的,反之便是坏的。

所以,传统的功利主义是一种情感决定论,是一种快乐主义斯马特认为传统的快乐主义会导致主观地解释道德,即会导致主观主义价值论这是对快乐主义、对情感愉快论的深刻批评快乐主义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存在着理论上的混乱快乐主义会导致主观地解释道德,会导致主观主义价值论西方价值哲学中的各种主观主义价值论,其深刻的根源都是快乐主义不仅情感愉快论、满足需要论的根源是快乐主义,满足欲望说、兴趣说、情感主义等等,其根源也是快乐主义快乐主义是西方各种主观主义价值论的总根源快乐主义存在着内在逻辑矛盾和理论混乱,也决定了西方主观主义价值论必然存在着内在逻辑矛盾和理论混乱二)欲望论的理论混乱西方价值哲学的欲望论,是以欲望为基础理解价值的本质欲望论是西方价值哲学中影响很大的一种观点,奥地利学者艾伦菲尔斯和美国学者乌尔班、培里等都持此观点欲望论在伦理学中有着长久的历史美国伦理学家麦金太尔在《德性之后》一书中指出,18世纪法国哲学家狄德罗力图“在人的生理本性中发现道德的基础[4]63在狄德罗看来:“如果在现代法兰西我们都能开明地从长远观点出发来追求自身欲望,那么我们便会看到,保守的道德规则基本上就是可以通过诉诸欲望和激情的基础来成功证明的规则。

[4]62对这种以欲望为基础去发现道德的观点,英国伦理学家西季威克曾说:“如果我们借助于与‘欲望的关系来解释善概念,我们一定不要把它等同于实际被欲求的东西,而宁可把它等同于值得欲求的东西[5]132西季威克认为,“被欲求的东西”不等于“值得欲求的东西”,而欲望论却把二者混同起来了麦金太尔也对狄德罗的上述观点提出批评他说,狄德罗企图通过诉诸欲望和激情的基础来成功证明道德规则的合理性,必须搞清楚“哪种欲望须被承认为行为的合法指导这一问题,以及哪种欲望应予禁止阻挠或受到再教育的问题[4]62他说:“显然,这一问题不可能利用把欲望自身作为标准的方式来回答恰因为我们都具有(实际具有或潜在地具有)很多欲望,其中不少欲望相互冲突,所以才不得不在相互匹敌的要求中作出抉择[4]63我们必须决定朝什么方向指导自己的欲望,如何安排因各种各样不同的冲突而被感觉到的需求、情感和意图这就说明,“那种能够使我们对不同欲望要求作出抉择和安排的规则本身——其中包括道德规则——不可能从欲望中引出,也不可能参照这些欲望来合理论证,而规则必须裁决欲望[4]63狄德罗在《拉摩的侄儿》中,他自己也承认;“存在着相互匹敌和矛盾的欲望,有相互匹敌和矛盾的欲望和秩序。

[4]63狄德罗曾试图区分人们的自然欲望与人为形成的和腐败的欲望他这种区分表明存在着腐败的欲望,这就破坏了他要在人的生理本性中发现道德基础的努力既然如此,怎么能通过欲望和激情的基础来成功地证明道德规则的合理性呢? 既然我们都有很多欲望,而且存在着相互匹敌相互矛盾的欲望,不可能诉诸欲望和激情的基础来论证道德规则的合理性问题,那么,以欲望为基础去理解价值,认为欲望的满足就有价值,显然就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狄德罗企图通诉诸欲望和激情的基础来论证道德规则的合理性的努力失败了,他的失败也是以满足欲望界定价值的观点的失败这种观点还受到英国哲学家罗素的批评他说:“初看起来,我们全都想望的东西都是‘善的,而我们全都害怕的东西就是‘恶的如果我们的欲望全部一致,那事情就好办了,但不幸的是我们的欲望是互相冲突的[6]123罗素举例说,如果我说:“我想要的东西是善的而我的邻居却说:“不对,我想要的东西才是善的伦理学曾尝试避免这种主观性的争论,但没有成功罗素和麦金太尔一样,也认为欲望论存在着内在的逻辑矛盾,因为人们的欲望很多,而且很多欲望是相互冲突的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看到欲望论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善被定义为合理欲望的满足”的观点。

他的这种观点,首先肯定了欲望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分,认为只有满足合理的欲望才是善的善被定义为合理欲望的满足”,罗尔斯对善的这一定义,实质是对“善是欲望的满足”的观点的否定与超越,也是对欲望论存在的理论混乱的有力揭露与修正三)兴趣价值论的理论混乱兴趣价值论也是西方主观价值论中影响很大的一种理论美国哲学家培里在其1912年出版的《现代哲学倾向》中就说,价值“是相对于欲望或兴趣的”[7]327在1926年出版的《一般价值论》中,培里又说:“凡是兴趣所在的对象便自然具有价值[8]391954年,在《价值的领域》一书中,他又进一步阐述和发挥了这种观点持此观点的还有美国哲学家乌尔班(亦译厄尔本)等,乌尔班认为价值“存于它对兴趣的满足中”[9]151培里强调:“无论哪一个对象,一旦有人对它发生兴趣,无论哪一种兴趣,它就都有了价值[8]41他不同意价值要依赖于“合理的兴趣”的观点,也不同意价值是基于“能引起兴趣的合格的对象”的看法坚持认为,是兴趣对象的任何东西事实上都是有价值的观点对培里的兴趣价值论,阿根廷哲学家方迪启曾提出批评他说:“如果我们从字面解释培里的定义,亦即当任何东西成为无论何种兴趣的对象时就具有价值,那么我们便不可能有虚伪的或邪恶兴趣。

事实上,这一类的兴趣确实存在[8]41方迪启认为,要从兴趣出发界定价值,“在道德范围内我们必须给兴趣加上一项道德性质的限制条件;因为坏的兴趣与好的兴趣同样都存在[8]41这就是说,按照培里的兴趣价值论,认为任何兴趣的对象都有价值,就不会有邪恶的、坏的兴趣而事实上却不仅存在着健康的好的兴趣,还存在着邪恶的、坏的兴趣这样,培理的定义便与客观事实发生矛盾,因而在理论上就陷于混乱培里对他的理论上的内在逻辑矛盾进行辩解他说:“人们通常认为,麻醉品是不好的,因为那种瘾是不好的接下来的结论似乎是,为了使一事物成为善的,它必须成为一种善兴趣的对象在这种场合下,‘善是根据善来定义的[10]57这样一来给出的定义就是循环的而“定义必须能够避免循环”所以,培里不接受合理兴趣论坚持其兴趣价值论培里到底怎样来解释他的兴趣价值论呢?他的又一个办法是避开好的兴趣与坏的兴趣都同样存在这一事实,不承认这是内在逻辑矛盾他举例说“一个人的食物是另一个人的毒药”,这一表达形式产生出一个矛盾说明“严格说来,兴趣并不矛盾,而是冲突[10]58以此为论据为其兴趣价值论辩护其实,“一个人的食物是另一个人的毒药”,这表现了同一客体,对不同主体其价值不同,这是价值多元性的表现,在这里并不存在内在逻辑矛盾;而好的兴趣与坏的兴趣都存在着,如果认为只要是兴趣的对象都是有价值的,却真正存在着内在逻辑矛盾。

这两种情况是根本不同的,不能混为一谈培里把二者等同起来,足见他的兴趣价值论的论证本身也充满了逻辑矛盾他说“兴趣并不矛盾,而是冲突”,既然承认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兴趣,那么,用兴趣界定价值必然会存在着内在逻辑矛盾所以,培里的辩解是徒劳的方迪启批评兴趣价值论,他说:“如果任何有关价值的理论无法解决实际生活上的冲突——无论兴趣的或其他任何方面的冲突——时,此一理论便几乎没有价值[8]45培里的兴趣价值论受到各方面的批评,培里本人都一一驳斥,并竭力为自己辩解但他的这种理论存在的问题是如此明显,培里自己在《一般价值论》一书中,也不得不承认其理论的困难如前所述,培里承认:“我们似乎不得不下个结论:两个同样强度的互相冲突的兴趣,其高下比较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而且,要判断其对象之一哪一个较好、哪一个较差,也是不可能的对于‘究竟要为这个兴趣而牺牲那个兴趣,或者为那个牺牲这个,到底怎样才绝对、或客观来说比较好?这个问题,严格说来,并没有答案无论答案是第一个兴趣比较好或第二个好;在整体来说,没有一个能被认为比较好的[8]45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相互冲突的兴趣培里不得不承认,如果相互冲突的兴趣而强度相同,要回答哪一个更善或更恶是不可能的。

而且即便强度不同,也不能根据兴趣的强度来确定哪一个善哪一个恶培里自己也不能不承认其理论存在的困难与内在逻辑矛盾,充分说明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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