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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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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运价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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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运价 听证方案的说明为促进我市出租小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市发展和改革局制定了珠海市出租小汽车运价听证方案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价格听证方案说明一、价格听证方案说明我市现行的巡游出租车运价是 1996 年制定的,20 多年以来,我市经济飞速发展,涉及行业经营生产的各项要素,包括人力成本、燃油、办公场所租金、社会及商业保险等的成本均已有大幅增加,导致出租车驾驶员收入较长途汽车、公交车驾驶员低我市出租车运价水平处于珠三角主要城市的末端,远低于广州、深圳、佛山(不含顺德) 、顺德、惠州、中山等地,上述城市已于数年前陆续完成运价调整同时当前运价结构与我市交通状况、居民出行习惯以及地理环境等因素不匹配(例如空驶费的里程设置) ,部分拒载的情况由此产生因此有必要对出租小汽车运价进行调整方案一主要是进行结构性调整,将实际运营中与我市交通状况、居民出行习惯以及地理环境等不匹配(例如空驶费的里程设置、夜间收费等)的部分进行优化方案二是进行全面调整,但仍低于中山、江门、东莞、顺德等地2二、关于起步价的说明二、关于起步价的说明两个方案都调整了起步价的计价里程,一类车由 12 元/3 公里调整为 12 元/2.5 公里,实际上单价由 4 元/公里调整为 4.8 元/公里,上涨幅度 20%;二类车由 10 元/3 公里调整为 10 元/2.5 公里,实际上单价由 3.3 元/公里调整为4 元/公里,上涨幅度 21%。

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物价指数,1978-2010 年 33 年平均通货膨胀率 5.18%算,1996-2016 年 20 年累计通货膨胀率已达 103.6%这次调整幅度与物价指数相比还是可以承受的而且随着我市城市不断发展扩大、私人小汽车增加和共享单车的出现,起步价调整对市民出行的影响不大三、关于基准运价的说明三、关于基准运价的说明方案一继续维持现行里程价不变方案二一类车由 2.8元/公里调整为 3 元/公里,上涨幅度 0.07%;二类车由 2.4元/公里调整为 2.6 元/公里,上涨幅度 8%由于一类车相对档次较高、占比少,市民出行多数是二类车,根据出租小汽车运营成本监审报告,我市 2013-2015 年出租小汽车平均单位运营成本 2.73 元/公里,按方案二调整后的运价仍然低于运营成本以新香洲体育中心到拱北华润万家为例,按现行运价结算单程大概 25 元左右,即起步价 10 元/3 公里,3 公里后按里程价 2.4 元/公里算,合计运营里程为 9.25 公里3按方案二计算,起步价 10 元/2.5 公里,2.5 公里后按里程价 2.6 元/公里计算,合计费用为 27.55 元,比调价前增加费用 2.55 元,对于选择乘坐出租小汽车出行的市民来说,应该在可承受范围。

加上我市公交网络日益完善,可以有效消化调价的影响目前方案二的基准运价仍然低于中山、江门、东莞、顺德等周边城市三、关于分段收费的说明三、关于分段收费的说明分段收费就是之前的回空费两个方案都由原来的超过 20 公里调到超过 12 公里开始加收 30%的费用,与中山、江门持平主要是考虑到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区周边如横琴长隆海洋王国的兴旺,乘坐出租小汽车的需求增大,但出租小汽车驾驶员因堵车、回空费用不合理等原因产生拒载等现象,因此进行适当调整四、关于等候运价的说明四、关于等候运价的说明由于我市出租小汽车运价总体偏低,我市私人小汽车增长迅速,交通高峰时段拥堵日益严重,出租小汽车驾驶员存在高峰时段特别是繁忙区域运营的拒载现象,调价就是要适当弥补运价偏低的状况,鼓励驾驶员在高峰时段搭乘乘客的积极性五、关于夜间收费的说明五、关于夜间收费的说明夜间收费由原来的 24:00 调整为 23:00 加收 30%,主要4是考虑到我市人口较少,夜间乘坐出租小汽车的乘客不多,很多出租车公司都招不到夜班司机,因此对夜间收费进行调整,对整体市场影响不大六、关于跳表规则的说明六、关于跳表规则的说明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大家对 1 元以内的散钱没什么感觉,目前 0.6 元/次的跳表规则,容易导致几毛钱的尾数乘客不愿意给,出租小汽车驾驶员也不好怎么计较,但积少成多,对目前收入不高的司机群体还是有影响的。

为此我们调整了跳表规则,未达 1 元不跳表,对司乘双方都是一种便捷市发展和改革局2017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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