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状态0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页 次1/31适用范围和编制依据1.1本守则的编制以《固定式容规》、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JB/T4709—2000《钢制压力容器 焊接规程》为依据1.2本守则适用于按《固定式容规》、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的有关规定需进行焊后热处理的钢 制压力容器和零部件2施工准备2.1认真熟悉图样,掌握容器所用钢材的材质及特性,弄清弄懂焊后热处理的技术要求及工艺,发现问 题及时向施工技术人员提出,解决后方可施工2.2检查焊后热处理所用工装设备,在确认工装电器设备可以正常使用后,再进行焊后热处理2.3明确施工操作责任者,参加操作人员分工清楚,责任明确3 压力容器或受压元件焊后热处理厚度<5 PWHT的选取3.1 等厚度全焊透对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厚度0 为其焊缝厚度,也即容器或其受压元件钢材厚度PWHT0 so焊缝厚度是指焊缝截面中,从焊缝正面到焊缝背面的距离(余高不计)组合焊缝的焊后热处理厚 度0 PWHT为对接焊缝厚度与角焊缝厚度中的较大者3.2 不等厚焊接接头的焊后热处理厚度0 pwhtPWHT3.2.1 对接接头取其较薄一侧母材厚度3.2.2 在壳体上焊接管板、平封头、盖板、凸缘或法兰时,取壳体厚度。
3.2.3 接管、人孔与壳体组焊时,在接管颈部厚度、壳体厚度、封头厚度、补强板厚度和连接角焊缝厚 度中取较大者3.2.4 接管与高颈法兰相焊时取管颈厚度3.2.5 管子与管板相焊时取其焊缝厚度3.2.6 非受压元件与受压元件相焊取焊接处的焊缝厚度3.2.7 焊缝返修时,取其所填充的焊缝金属厚度4焊后热处理方法4.1焊后热处理工艺4.1.1焊件进炉时炉内温度不得高于4000C4.1.2焊件升温至4000C后,加热区升温速度不得超过5000/0如50C/h,且不超过2000C/h,最小可为PWHT500C/h4.1.3焊件升温期间,加热区内任意长度为5000mm内的温差不得大于1200C4.1.4焊件保温期间,加热区内最高与最低温度之差不得大于650C修改状态0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页 次2/34.1.5 升温与保温期间应控制加热区气氛,防止焊件表面过度氧化4.1.6 焊件温度高于400C时,加热区降温速度不得超过6500/6 PHWT0C/h最小可为50oC/h4.1.7 焊件出炉时,炉温不得高于4000C,出炉后应在静止的空气中冷却4.2焊后热处理允许在炉内分段进行分段热处理时,其重复加热长度应不小于1500mm。
炉内部分的 操作应符合4.1的规定炉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4.3 B、C、D类焊接接头,球形封头与圆筒相连的A类焊接接头以及缺陷焊补部位,允许采用局部热 处理方法局部热处理时,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小于钢材厚度6 s的两倍;接管与壳体相焊时加热宽度不小于 钢材厚度的6倍靠近加热区的部位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4.4常用钢号的焊后热处理规范按JB/T4709的规定4.5降温速度和出炉温度a用对回火脆性不敏感的钢制容器,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炉子的降温速度应力求缓慢,容器的出炉 温度不高于4000Cb用对回火脆性敏感的钢制容器,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炉子的降温速度和容器的出炉温度不受上述 限制,按工艺要求执行5容器焊后分段热处理工艺要点5.1除本守则第4节所规定的全部内容外,尚需补充下列内容:容器在进行焊后分段炉内消除应力退火时,其重复处理长度应不小于1500mm,并对露在炉外的近 炉部分1000mm长范围内采取保温措施,以减少温度梯度和热应力6钢制压力容器焊后采用“内部电热法”,进行整体热处理时,工艺要点:6.1同本守则4.1条6.2测温点的确定和热电偶的安装:容器焊后进行炉外热处理时,必须在容器壳体表面设计足够数量的 测温点并装上热电偶以准确的控制退火过程中容器各部位的温度变化,测温点必须设计在有代表性的部 位。
对于“内部电热法”测温点的位置、数量与容器内部在退火时布置的电阻加热器的组数及分区有关, 通常是采用几组电阻加热器,把容器内部分成几个加热区,在每个加热区的中间位置,容器外壳表面的 顶、腰、底各确定一个测温点,各装上一支热电偶,此外在容器的两端中心各确定一个测温点也各装上 一支热电偶,则整个容器在进行焊后整体热处理时确定的测温点总数为:3x加热区(通常等于电子加热 器组数)+2修改状态焊后热处理工艺守则3/3测温点的位置见下图:顶 顶 顶6.3容器焊后整体热处理,所用保温材料及其保温方法如下:岩棉:40〜50mm厚,两层共80〜100mm厚,外扎10#镀锌铁丝,为确保保温效果,两层应错缝 以避免因热流短路而增加加热损失保温后要进行保温质量检查,在焊后消除应力退火过程中发现因保温质量存在问题而影响消除应力 退火效果时,则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修补以保证退火质量6.4 同本守则4.4条6.5温差:为保证容器焊后热处理效果,在退火过程中应力求使整个容器温度均匀,具体规定如下:a在退火的加热和冷却过程中,容器任何5000mm间隔的温差不得大于1500Cb在退火的保温过程中,整个容器的最大温差不得超过830C。
6.6降温速度和拆出温度:a用对回火脆性不敏感的钢制造的容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其降温速度应缓慢,通常不应超过本 守则4.4条升温度所允许的数值;其拆出的保温温度应低于300〜4000Cb用对回火脆性敏感的钢制造的容器在进行焊后热处理时,其降温速度和拆出保温温度不受上述 限制按工艺要求执行7钢制压力容器的焊缝返修及其热处理的规定: 7.1要求焊后进行热处理的容器,其焊缝的返修应在热处理前进行,如果热处理后返修时,返修后必须 按原热处理要求重新做热处理7.2利用15MnNbR,12CrMoVR及相似的钢制造的压力容器,如果其焊缝返修超过两次,则不论其厚 度大小均需进行焊后热处理8施工要求和注意事项8.1 对有再热裂纹倾向的钢,在焊后热处理时应注意防止产生再热裂纹8.2 奥氏体高合金钢制压力容器一般不进行焊后消除应力热处理8.3 应尽可能采取整体热处理8.4 焊后热处理应在压力试验前进行8.5 焊后热处理温度在焊件上直接测量为准,在整个热处理过程中应当连续记录编制: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