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案例编号: 案例名称: “琼民源”案 适用课程: 《审计理论与实务》 提供单位:湖南大学 MPAcc 中心 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 《审计理论与实务》 第 1 页 “琼民源”案 【摘要】 琼民源案件是我国证券市场自建立以来最严重的一起证券欺诈案件,在会计审计领域具有多重启示性意义 一、背景资料一、背景资料 琼民源,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简称 1988 年 7 月在海口注册成立,1992 年 9 月在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STAQ)系统中募集法人股 3 000 万股,实收股本 3 000 万元 1993 年 4 月 30 日在深圳上市,成为当时在深圳上市的 5 家异地企业之一,其净资产收益率为 35%上市的当天,股价从 3.25 元开盘到 20 分钟后暴涨至27.25 元上市后的第二年,便开始走下坡路,经营业绩不佳,其股票无人问津 1995 年年报显示, “琼民源”每股收益为 0.0009 元,每股净资产收益率为0.034%其股价仅为 3.65 元。
1996 年年初,琼民源的股价在 2 元左右,6 月份上升到 4 元以上 1996 年 7 月 1 日起, “琼民源”的股价以 4.45 元起步,在短短几个月内股价已窜升至 26.18 元,翻了数倍,俨然成了身价百倍的绩优股 “琼民源”成了创造 1996 年中国股市神话中的一匹“大黑马” 1996 年 8 月 24 日的琼民源中期报告中显示, 其 1996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9785. 63 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 837%,每股收益为 0.227 元 1997 年 1 月 22 日,琼民源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率先公布了 1996 年年度报告,报告其每股收益高达 0.867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290.68 倍1996 年的利润总额为 5.7 亿,其主营业务收入为 1.67 亿,其他业务收入为 4.41 亿元,主营业务利润为 39.1 万元,其他业务利润为 1.01 亿年报对这一巨大反差未作出任何说明 琼民源两次登报申明公司年报的正确性,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也公开表示该年报的真实性不容置疑在公司董事会的公告中,人们还看见了更为诱人的项目发展计划:北京地区高新技术农业开发区项目,首期投资 8500 万元人民币;北京民源大厦项目, 合作方香港恒基 (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出资 8.5 亿元人民币;友谊大厦项目,合作方为香港鹏信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友谊商业集团,该项目建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 《审计理论与实务》 第 2 页 筑面积 18 万平方米,琼民源拥有 50%的投资比例;北京凯奇通信总公司扩大业务, 决定在 1997 年度内对该公司投资 10 亿元人民币,并视业务发展需要继续增加投资;正式接受美国爱维克(AVIC)国际集团公司的股份;与国家计委、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等共同投资建设三亚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在 1997 年度内投资 2000 万元人民币。
1997 年 2 月 27 日琼民源公司收到了一份发自中国证监会的其主要内容是,由于社会上对琼民源财务报表问题争议过大,要求琼民源公司暂缓通过1996 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其有关财务数据需要进行认真核实 1997 年 2 月 28 日,琼民源在海南召开股东大会琼民源股票在这一天的成交金额高达 13.25 亿元 一些小股民要求董事会对巨大利润的来源给与充分的解释,但是董事会的解释语焉不详,引起股民巨大不满于是董事会不得不在报上刊登股东大会延期举行的公告,同时要求深交所对琼民源股票停牌 1997 年 3 月 1 日, 《中国证券报》上刊出了琼民源股东大会延期的消息,并称公司将于 3 月 3 日下午复牌 然而琼民源并未如期开盘且未有公告,只是到了 3 月 5 日各主要报纸披露了“琼民源年报涉嫌违反会计制度,有关部门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的消息也正是从此时起,在主要证券报的“今日特别提示”栏目中就恒久性地有了“琼民源A 继续停牌”的内容在此后的一次会议上,琼民源全体董事会成员向股东大会提出辞职,使琼民源成了一家没有董事会的上市公司根据当时的法律程序,公司只能继续停牌 为此,国务院证券委会同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琼民源公布的 1996 年公司业绩进行了调查。
调查组同时发现琼民源的控股股东民源海南公司与深圳有色金属财务公司联手,于琼民源公布 1996 年中期报告“利好消息”之前,大量买进琼民源股票,在 1997 年 3 月前大量抛出,获取暴利 二、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二、查实的违法违规问题 琼民源 1996 年年度报告和补充公告所称 1996 年“实现利润 5.7 亿余元” ,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 《审计理论与实务》 第 3 页 “资本公积增加 6.57 亿元”的内容严重失实,虚构利润 5.4 亿元1,虚增资本公积 6.57 亿元2其中 5.4 亿元虚构利润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 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编造的;而 6.57 亿元资本公积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且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对四个投资项日的资产评估向编造的 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犯罪行为 该公司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的主要责任人已涉嫌犯罪为琼民源出具 1996 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含有虚假、严重误导性内容,亦构成虚假陈述行为。
三、处理结果三、处理结果 1998 年 4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对琼民源案作出了处理决定,对琼民源、中华会计师事务所、 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以及相关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撤销直接为“琼民源”进行审计的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吊销主要负责人的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对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处以警告,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6 个月,并对该事务所在“琼民源”财务审计报告上签字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3 年对海南大正会计师事务所罚款 30 万元,暂停其从事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 6 个月,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资格 3 年对民源海南公司和深圳有色分别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6 651 万元和 6 630 万元,并各罚款 200 万元建议有关部门对深圳有色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1998 年 11 月 12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琼民源”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其判决如下:琼民源原董事长兼总经理马玉身为公司董事长指使所属工作人员虚编财务会计报告而犯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3年; 原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会计师事务所退休干部,海南民源现代农业发展有1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通过与关联公司及他人签订的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合作建房、 权益转让等无效合同的虚假收入, 这些虚假收入均来自于北京民源大 厦。
民源大厦是“琼民源”与北京制药厂、香港冠联置业公司、京工房地产公司、北京富群 新技术开发公司等四方合作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中,北京制药厂提供地皮,香港冠联置业 公司作为出资合作的一方,另一合作方富群公司则是“琼民源”的第二大股东 2是“琼民源”在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且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和确认的情况下编造的对四个投资项目的资产评估虚增的 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 《审计理论与实务》 第 4 页 限公司聘用会计班文绍因同样的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2 年,缓行 2 年 1998 年 11 月 20 日,北京市政府批准将民源海南公司持有的民源 38.92%国有法人股无偿划拨给北京住宅总公司,标志着北京住宅总公司正式介入琼民源 1999 年 3 月中旬,中国证监会和北京市在原则上同意重组方案,方案为北京住总发起设立新公司, 定向向琼民源流通股东 1: 1 换股, 再以 1: 1 配股 1999年 6 月 8 日,第二次琼民源临时股东大会在深圳召开,六家有实力的北京高科技企业加盟,琼民源的流通股换股后改名“中关村” 。
四、案例分析四、案例分析 1、 “琼民源”案件在我国会计史上有着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在: (1)马玉和、 班文绍等人是我国实施会计法及新刑法以来第一批因会计工作上的故意或过失而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它可以使人们从中明白一些什么是会计的法律责任的道理; (2)会计制度建设需要与时俱进,开启了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建设的序幕,我国 20 世纪 90 年代颁发的第一个具体会计准则就是此案后而建立的 《关联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2、引发我们对制度基础审计模式与风险导向审计模式的思辨若用制度基础审计模式审计琼民源,或许从技术上说,经过精妙伪装的琼民源,账上是很难看出什么问题的,但若引用风险导向审计观念,或许就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了,从而能较容易地查出琼民源造假的线索如:我们将 1996 年的年报与 1995 年的年报进行比较,就会感觉到很不正常现将“琼民源”公司 1995 年业绩与 1996年业绩对比如下: 利润总额 净利润 每股收益 资本公积 1995 年 67 万元 38 万元 0.0009 元 44617 万元 1996 年 57093 万元 48529 万元 0.867 元 110351 万元 增长倍数 848.41倍 1290.68倍 962.33倍 1.4733倍 从以上数据中其利润的巨额增长和资本公积的巨额增加让人难以置信。
另外其1996 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 1.67 亿,而其他业务收入却达到 4.41 亿元,这种巨额反差也是不符合常理的面对这种收入结构的巨额反差,琼民源没做任何的解全国MPAcc教学案例库全国 MPAcc 教学案例 《审计理论与实务》 第 5 页 释 而对这种超常增长, 琼民源解释为 “公司投资北京的战略决策获得巨大成功,开启和培育了公司获得高收益的新利润增长点,使公司今后稳健、持续获得利润有了可靠保证 ”年报在资本公积这一栏写道: “资本公积金增加的原因可参阅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超过 30%的解释 ”然而在第 11 项“对本期数与上期数比较变化”的解释中,却只字不提资本公积金足以可见其避开解释的企图试想如果是利好消息完全没必要如此掩饰,而且从上市公司一贯报喜不报忧来看,肯定其中有诈 3、审计师在审计时真的没有能力发现琼民源的造假吗?作为中介机构的会计师事务所无视法律和职业道德,配合上市公司制造假财务会计报表,使这一骗局取得合法性面对“琼民源”1996 年年报中利润和资本公积如此大幅度的增加, 具有审计专业知识的注册会计师自然应该引起足够的注意,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但事实是, 注册会计师不但没有这样做, 相反, 在众多投资者对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项目提出疑问的情况下,海南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还站出来为“琼民源”公司辩护,声称报表的真实性不容置疑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让人怀疑会计师事务所与琼民源之间存在一种合谋博弈现象 五、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思考的问题五、值得进一步研究与思考的问题 1 1、怎样在实践中识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怎样在实践中识别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