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 号——审计证据》指南(征求意见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二OO六年八月第一章总贝ij 2一、 审计证据的含义 2二、 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 3第二章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 3一、有关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总体要求 4二、审计证据的充分性 4三、审计证据的适当性 5四、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的关系 8五、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时的特殊考虑 8第三章获取审计证据时对认定的运用 10一、运用认定的总体要求 11 - 与各类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认定 11三、与期末账户余额相关的认定 13四、与列报相关的认定 13第四章获取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15一、审计程序的目的 15二、审计程序的类型 17三、信息生成和储存方式对审计程序的影响 第一章总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一一审计证据X以下简称 本准则)第一章(第一条至第六条〉主要说明本准则的制定目的、 适用范围、审计证据的含义,并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提出总体 要求一、审计证据的含义本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对审计证据的含义进行了规定。
其中,第 三条抬出,审计证据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得出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意 见而使用的所有信息包括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和 其他信息接下来的第四、第五两条分别就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 中含有的信息、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作了规定第四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会计记录编制财务报表是被审计单位管 理层的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测试会计记录以获取审计证据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一般包括对初始分录的记录和支持性记录,如支票、电子资金转账记录、发票、合同、总账、明细账、记 账凭证和未在记账凭证中反映的对财务报表的其他调整以及支持成本 分配、计算、调节和披露的手工计算表和电子数据表上述会计记录是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构成注册会计师执行财务报 表审计业务所需获取的审计证据的重要部分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会计记录中含有的信息本身并不足以提供充分 的审计证据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获取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为此,本准则第五条就可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作了规定可 用作审计证据的其他信息包括注册会计师从被审计单位内部或外部 获取的会计记录以外的信息如被审计单位会议记录内部控制手册、 询证函的回函、分析师的报告、与竞争者的比较数据等;通过询问、 观察和检査等审计程序获取的信息如通过检査存货获取存货存在性 的证据等;以及自身编制或获取的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结论的信 息,如注册会计师编制的各种计算表、分析表等。
财务报表依据的会计记录中包含的信息和其他信息共同构成了 审计证据,两者缺一不可如果没有前者,审计工作将无法进行;如 果没有后者,可能无法识别重大错报风险只有将两者结合在一起, 才能将审计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为注册会计师发表审计意见提 供合理基础二、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总体要求审计凭证据“说话”收集和评价审计证据是注册会计师得出审 计结论、支撑审计意见的基础本准则第六条对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 证据提出了总体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以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第二章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本准则第二章(第七条至第十五条〉主要说明审计证据的充分 性 和适当性一、 有关审计证据充分性和适当性的总体要求本准则第七条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提出了总体要求规 定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态度,运用职业判断,评价审计证据 的充分性和适当性这里的职业怀疑态度是指注叩会计师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 获取审计证据的有效性,并对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以及引起对文件 记录或管理层和治理层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产生怀疑的审计证据 保 持警觉换句话说,职业怀疑态度就是要求注册会计师对审计证据 进行批判性评价。
注册会计师不能假定“管理层是诚实的”,而应当 考虑他们不诚实的可能性二、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本准则第八条第一款第九条第一款说明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的含义 及评价标准本准则第八条第一款指出审计证据的充分性是对审计证据数量 的衡量,主要与注册会计师确定的样本量有关例如,对某个审计项 目实施某一选定的审计程序,从200个样本中获得的证据要比从 100个样本中获得的证据更充分本准则第九条第一款扌旨出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审计证据的数 量受错报风险的影响错报风险越大,需要的审计证据可能越多具 体来说在可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一定的情况下重大错报风险越大, 注册会计师就应实施越多的测试工作,将检查风险降至可接受水平, 以将审计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低水平范围内例如,注册会计师对某电脑公司进行审计,经过分析认为,受被审 计单位行业性质的影响存货陈旧的可能性相当高,存货计价的错 报可能性就比较大为此,注册会计师在审计中,就要选取更多的存 货样本进行测试,以确定存货陈旧的程度,从而确认存货的价値是否被 高估三、审计证据的适当性本准则第八条第二款、第十条、第十一条说明审计证据的适当性的 含义及评价标准一)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的含义本准则第八条第二款对审计证据的适当性进行了说明。
审计证 据的适当性是对审计证据质量的衡量,即审计证据在支持各类交易、 账户余额、列报(包括披露,下同)的相关认定,或发现其中存在错 报方面具有相关性和可靠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是审计证据适当性的核 心内容,只有相关且可靠的审计证据才是高质量的二) 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本准则第十条就审计证据的相关性进行了说明审计证据要有证 明力,必须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相关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 过程中怀疑被审计单位发出存货却没有给顾客开票需要确认销售是 否完幣注册会计师应当从发货单中选取样本,追查与每张发货单相 应的销售发票副本,以确定是否每张发货单均已开具发票如果注印 会计师从销售发票副本中选取样本并追査至与每张发票相应的发货 单,由此所获得的证据与完整性目标就不相关审计证据是否相关必须结合具体审计目标来考虑本准则第十 条规定,在确定审计证据的相关性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1 •特定的审计程序可能只为某些认定提供相关的审计证据而与 其他认定无关例如,检查期后应收账款收回的记录和文件可以提供有关存在和计价的审计证据,但是不一定与期末截止是否适当相关2•针对同一项认定可以从不同来源获取审计证据或获取不同 性质的审计证据。
例如,注册会计师可以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和应收 账款的期后收款情况,以获取与坏账准备计价有关的审计证据3•只与特定认定相关的审计证据并不能替代与其他认定相关 的审计证据例如,有关存货实物存在的审计证据并不能够替代与存 货计价相关的审计证据三)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本准则第十一条说明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是扌旨 证据的可信程度例如,注册会计师亲自检查存货所获得的证据,就 比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存货数据更可靠审计证据的可靠性受其来源和性质的影响并取决于获取审计证 据的具体环境注册会计师在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通常会考虑下 列原则:1•从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 据更可靠疚外部独立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由完全独立于被审计单位 以外的机构或人士编制并提供,未经被审计单位有关职员之手,从而 减少了伪造、更改凭证或业务记录的可能性,因而其证明力最强此 类证据如银行询证函回函、应收账款询证函回函、保险公司等机构出 具的证明等相反,从其他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由于证据提供者与 被审计单位存在经济或行政关系等原因,其可靠性应受到质疑此类 证据如被审计单位内部的会计记录、会议记录等。
2.内部控制有效时内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比内部控制薄弱时内 部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如果被审计单位有着健全的内部控制且在 日常管理中得到一贯地执行,会计记录的可信赖程度将会增加如果 被6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薄弱,甚至不存在任何内部控制,被审计单位内 部凭证记录的可靠性就大为降低例如,如果与销售业务相关的内部 控制有效注册会计师就能从销售发票和发货单中取得比内部控制不 健全时更加可靠的审计证据3•直接获取的审计证据比问接获取或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更 可靠例如,注册会计师观察某项控制的运行得到的证据比询问被审 计单位某项内部控制的运行得到的证据更可靠间接获取的证据有被 涂改及伪造的可能性,降低了可信赖程度推论得出的审计证据,其 主观性较强,人为因素较多,可信赖程度也受到影响4.以文件、记录形式(无论是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存在的审 计证据比口头形式的审计证据更可靠例如,会议的同步书面记录比 对讨论事项事后的口头表述更可靠口头证据本身并不足以证明事实 的真相,仅仅提供一些重要线索,为进一步调查确认所用如注册会 计师在对应收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后可以向应收账款负责人询问逾期 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如果该负责人的意见与注册会计师自行估计 的坏账损失基本一致则这一口头证据就可成为证实注册会计师对有 关坏账损失的判断的重要证据。
但在一般情况下,口头证据往往需要 得到其他相应证据的支持5•从原件获取的审计证据比从或复印件获取的审计证据 更 可靠注册会计师可审查原件是否有被涂改或伪造的迹象排除伪 证,提高证据的可信赖程度而件或复印件容易是变造或伪 造的结果,可靠性较低注册会计师在按照上述原则评价审计证据的可靠性时还应当注 意可能出现的重要例外情况例如,审计证据虽是从独立的外部来源 获得,但如果该证据是由不知情者或不具备资格者提供,审计证据也 可能是不可靠的同样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具备评价证据的专业能力 那么即使是直接获取的证据,也可能不可靠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 无法区分人造玉石与天然玉石那么他对天然玉石存货的检查就不可 能提供有关天然玉石是否实际存在的可靠证据四、 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问的关系本准则第九条第二款和第三款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之间 的关系进行了说明充分性和适当性是审计证据的两个重要特征,两者缺一不可, 只有充分且适当的审计证据才是有证明力的注册会计师需要获取的 审计证据的数量也受审计证据质量的影响审计证据质量越高,需要的审计证据数量可能越少也就是说, 审计证据的适当性会影响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例如,被审计单位内部 控制健全时生成的审计证据更可靠注册会计师只需获取适量的审计 证据,就可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合理的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尽管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相关,但如果审 计证据的质量存在缺陷那么注册会计师仅靠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 能无法弥补其质量上的缺陷例如,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与销售收入 完整性相关的证据,实际获取到的却是有关销售收入真实性的证据, 审计证据与完整性目标不相关,即使获取的证据再多,也证明不了收 入的完整性同样地,如果注册会计师获取的证据不可靠,那么证据 数量再多也难以起到证明作用五、 评价充分性和适当性吋的特殊考虑本准则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分别就注册会计师如何考虑文件记 录可靠性、被审计单位生成的信息、相互矛盾的证据及审计成本进行了规范一) 对文件记录可靠性的考虑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审计工作通常不涉及鉴定文件记录的 真 伪,注册会计师也不是鉴定文件记录真伪的专家,但应当考虑用作 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性并考虑与这些信息生成与维护相关的控制 的有效性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 造 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注册会计师应当作出进 一步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 件 记录的真伪例如,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