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世编》所见清初地方官学制度 Summary:《阅世编》是明末清初上海人叶梦珠撰写的一部有关其家乡的史料笔记,书中的科举文献,以往科举史研究较少关注本文结合《阅世编》的记载与相关史料探讨清初入泮额的增减、纳银入泮等话题,发现这些问题与清初统治者对士绅的态度、社会政治形势、财政状况等有较直接关系,期望相关问题的探究能为科举史乃至清初史的研究做些微补充Key:《阅世编》;清初;生员额;纳银入泮基金项目:上海高校高峰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建设项目:K203 :A :1003-854X(2018)09-0088-06《阅世编》是明末清初上海人叶梦珠所撰写的一部有关其家乡的史料笔记,涉及明末清初以松江为中心的上海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风俗、宗教等各方面的情况,记述详细,议论平实,既有严谨的笔法,又不乏生活情趣但其史料价值较少引起关注有鉴于此,本文特以该书中关于清初科举史料为例,探讨其文献价值,由于叶梦珠本人是生员,其对地方官学方面的记载,更具有生活经验,所以本文以与地方官学相关的生员额增减、捐纳等为重点探讨明末清初的地方官学制度一、明末清初入泮额的变化1. 明末生员之滥入县学、府学念书称为生员,但生员人数历代有不同。
《日知录集释》卷17《生员额数》记载:“生员犹曰官员,有定额谓之‘员《唐书·儒学传》‘国学始置生七十二员,取三品以上子弟若孙为之;太学百四十员,取五品以上;四门学百三十员,取七品以上郡县三等,上郡学置生六十员,中、下以十为差;上县学置生四十员,中、下亦以十为差,此生员之名所始,而明制亦略仿之① 这里的郡学、县学有些相当于明清的府学、县学,当然和明清官学正式成为科举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是不同的而生员这个名称则是源于唐代关于明代生员,《日知录》卷17有记载:“明初,诸生无不廪食于学《会典》言:‘洪武初,令在京府学六十人,在外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日给廪膳,听于民间选补,仍免其差徭二丁② 可见明初地方官学人数基本和唐代相似生员除了有生活补贴外,还可免徭役生员的特权还不止这些,还有见知县可不下跪,官府不可对其任意动刑等,这说明生员已经脱离了平民阶层,也反映了政府对学校教育的重视由于成为生员是参加科举的前提,加之生员有众多特权,所以随着人口的增加,以及统治者想稳固并扩大其社会基础,明中期以后,生员人数不断增加,“至宣德七年,奏天下生员三万有奇③ 陈宝良估计明末生员已达六十万④ 顾炎武曾感慨明末生员之滥:“今则遐陬下邑亦有生员百人,即未至扰官害民,而已为游手之徒,足称‘五蠹之一矣,有国者苟知俊士之效赊,而游手之患切,其有不亟为之所乎。
⑤叶梦珠以上海为例,向我们说明了明末学校之盛,生员之众,《阅世编》卷2《学校一》:“上海一学,除乡贤奉祠生及告老衣巾生而外,见列岁科红案者,廪、增、附生,共约六百五十余名,以一府五学计之,大概三千有余比昔三年两试,科入新生每县六十余名,岁入稍增至七十其间稍有盈缩,学臣得以便宜从事是以少年子弟,援笔成文者,立登庠序一时家弦户诵,县试童子不下二、三千人,彬彬乎文教称极隆焉⑥2. 清初裁减入泮额的情况由于生员仰食租税,而不服徭役,或成游手之徒(明末生员泛滥约有60万人,而科举录取率并未提高,因此大多数生员在中举前,要长期保持生员身份,绝大多数会以生员身份终身这必然造成大量的闲散之徒长此以往,使社会食之者众,而生之者寡为解决此类社会问题,提高生员质量,清初开始裁定生员額数叶梦珠云:“至(顺治)三年丙戌(1646),始裁定入泮额,大县不过四十名,中三十名,小二十名学臣恪遵功令,不敢稍逾一人矣⑦ 《清文献通考》卷69《学校考》所载入泮额与此同:“(顺治)四年(1647),定直省儒童入学额数,大学四十名,中学三十名,小学二十名⑧ 《江南通志》卷87《学校志》则还记载了府学的生员数:“顺治五年定额,府学六十名,大学四十名,中学二十五名,小学十二名。
⑨此令初下,部分地方似未认真执行,如:“松郡俱为大县,县学四十名,县又取二十名拨入府学,则犹有六十名,去旧额不远也⑩ 但这次朝廷对裁减入泮额很认真, 叶梦珠云:“其后,论者追理二年前案,谓与新例不符,将照新额以外者谓之溢额,并令学册除名,幸而已捷省解、中南宫者,不及追论{11}清初裁减生员额数并未就此结束,叶梦珠云:“(顺治)十六年己亥(1659),又裁入泮额,大县不过十五名,中县十名,小县七、八名,如吾邑大县,连拨府学,每试所入不过二十名耳{12} 他书记载有所不同,如:《大清会典则例》卷68《学校一》:“(顺治)十五年题准:直省取进童生,大府二十名,大州县十有五名,小学四、五名{13} 《江南通志》卷87《学校志》:“顺治十五年定额府学二十名,大学十五名,中学十二名,小学八名{14}此后,如顺治十八年,由于奏销案,入泮人数仍有减少据叶梦珠记载:“迨(顺治)十八年辛丑,又以江宁抚臣朱国治奏销一案,合苏、松、常、镇四府并溧阳一县,共黜诸生史顺哲等一万一千三百四十六名{15} 所谓奏销案是指顺治十八年(1661),清政府将上年奏销有未完钱粮的江南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并溧阳一县的官绅士子全部黜革的历史事件,是清政府借催科,打压江南士绅,扼杀其士气,迫害反清义士而制造的案件。
而江南是人文渊薮,生员人数据天下之最,生员士绅正是重要的反清力量,故清廷在侵占了江南之后,就开始裁撤入泮人数,并不就此罢休,此后又接二连三裁撤生员人数,但清统治者仍感不满,借奏销案对江南士绅来一个大清洗由于清政府讳言奏销案,而叶梦珠身经是事,其记载正是一重要补充,并且记录了被黜生员的具体数字“一万一千三百四十六名”经过奏销一案江南生员所剩无几:“(顺治十八)年冬,学臣胡在恪岁试,所存在册与试者每学多者不过六、七十人,少者二、三十人,如嘉定学不过数人而已胡公唱名,为之堕泪,以为江南英俊,销铄殆尽也{16} 但清政府裁减生员额并未到此结束为减少生员人数,清初统治者不仅不断削减入泮额,而且还一度停止童试,叶梦珠也为后人留下了珍贵的记录:“江南自壬寅(康熙元年1662)冬入学之后,直至康熙六年丁未(1667),方复童试,入泮之难至此极矣故以后学子丧气,甚者改业,每逢县试,不过二三百人耳{17}这段时间停童试似乎不仅和三番五次地裁减学额相关,可能还跟这段时间废制义有关《清文献通考》卷48《选举考二》:“康熙二年,停止八股文体乡、会试以策、论、表、判取士,分为二场第一场试策五道;第二场《四书》论、经论各一篇,表一道,判五条。
直省学政亦以策论考试生童三年,更定科场试题,乡、会考试自甲辰年(康熙三年1664)为始,头场策五篇;二场用《四书》本经题作论各一篇;三场表一篇,判五道康熙四年,礼部侍郎黄机疏言:制科取士稽诸往例,皆系三场先用经书,使士子阐发圣贤之微旨,以观其心术;次用策论,使士子通达古今之事变,以察其才猷今甲辰科止用策论,减去一场,似太简易,恐将来士子剿袭浮词,反开捷径,且不用经书为文,则人将置圣贤之学于不讲,恐非朝廷设科取士之深意,臣请嗣后复行三场旧制,庶士子知务实学,而主考鉴别亦得真儒以应国家之选{18} 《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康熙七年,复初制,仍用八股文{19},可见康熙初年废八股,在朝中还是出现了反对声当政者终不能扭过传统势力,最终在康熙七年(1668)还是恢复了八股取士的制度康熙六年恢复童试后,仍保持极低的入泮额《大清会典则例》卷68《学校一》:“(康熙)九年(1670)题准:各直省取进童生,大府州县仍旧,中学十有二名,小学或八名或七名{20}康熙十二年又再次裁减了入泮额,《大清会典则例》卷68《学校一》:“顺治九年题准:学政岁、科两考定以三年内报完,仍竢新任面代,不许擅离地方康熙十二年覆准:顺治十八年经科臣疏请,并岁科为一考。
今三年内童子入学,府学止二十名,大学止十五名,中学止十二名,小学止七、八名据直省学政所报文册,各学生员三年内,每学援纳事故黜革等项约三、四十名至百名不等,三年为时甚久,仅行考试一次,储才不广,督责不勤,应仍照旧例,三年内岁、科两考{21}所谓岁考指明代各省提学官(清代雍正后称学政),对所属府、州、县生员、廪生举行的考试据《明史》卷69《选举志一》:“提学官在任三岁,两试诸生先以六等试诸生优劣,谓之岁考一等前列者,视廪膳生有缺,依次充补,其次补增广生一二等皆给赏,三等如常,四等挞责,五等则廪、增递降一等,附生降为青衣,六等黜革{22} 科考是指明、清各省每届乡试前,由提学官(清代雍正后称学政)主持的考试科考合格的生员才能应本省乡试,亦称科试提学官在任三年,两试诸生,此为其一,在到任的第二年举行据《明史》卷69《选举志一》:“继取一二等为科举生员,俾应乡试,谓之科考{23} 学政在任三年内应两试诸生,而这两试之年也就是岁考、科考之年一般应该都有童生试,即三年有两次童生试清政府在顺治九年(1652)定下了岁、科三年两试的政策,顺治十八年(1661)将岁、科并为一考,到康熙十二年(1673)又恢复了三年岁、科两试。
叶梦珠的记载可以和《大清会典则例》参看,还有一定的补充作用:“自(顺治)十六年(1659)裁额,即定岁入泮而科不入泮之例……(康熙)十二年癸丑(1673),复行岁、科两试入泮之例,学者甫幸进取有机,旋以四方多故,国用告匮,总河臣王光裕建议暂停一岁一科考试,俾童子纳银入泮以济河工部議佥谓捐纳既有入监之例,则入泮无容再纳,惟更裁其额,则有志者尽并入监,亦足用之一法也于是裁定岁、科入泮,大县不过四名,中县三名,小县二名,几于停试矣{24} 叶梦珠明确指出岁考和科考之年,也是举行童生试之年,这就是童生试也是三年两试较之《大清会典则例》在这一点上讲得更明白这几条资料对于了解清初削减入泮额的情况有重要意义,然很少见诸史籍,有的史书或语焉不详,《阅世编》的教育文献价值由此可略见一斑岁入泮科不入泮”其实就是岁试之年有童生试,而科试之年取消童生试,这样童生试变为三年一试,当然减少了生员人数平均算下来,在此前削减入泮额的基础上又减少了一半康熙十二年虽然恢复了岁、科两试入泮之例,但又对入泮额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削减这里叶梦珠又告诉了我们一条新信息,就是削减入泮额,是为了增加纳监的人数,以增加财政收入这又是削减入泮额的一个新因素。
清初削减生员额,除了和清廷最初为减轻财政压力,打击反清势力,以及改变明末生员过滥等目的有关外,还和明末清初因战乱,地方官学的破坏有很大关系以湖南省为例,在短短的20 年左右的时间内,总共有22 所地方官学遭到了损毁,约占明代湖南府州县学总数的31%再如江西县学总共毁废达30 所,湖北县学毁弃达45 所,云南县学损毁者达38 所,四川损毁者竟达76 所清廷定鼎之后,顺治及康熙初战争频仍,军费吃紧,中央财政支出中并无兴建地方官学之项目,清初地方官学的修建朝廷只是给与口头上的支持,真正花的是地方上的私人钱{25} 明末清初这么多地方官学被损毁,而又缺少财力大力重建,不可能容纳较多的生员故而这一时期大大裁减入泮额,似乎也和这一原因有关叶梦珠还注意到,生员额减少的同时,原本受冷落的武生员名额并未下降,因此一度引起士子的兴趣:“崇祯之季,始诏郡邑考取武生员,并入学宫,令督学考校然而积习轻武,苟有志者,不屑应试,学臣亦视为具文,或有无多寡,不拘定额也迨本朝顺治之初,犹未举行九年、十年之间,始照旧例增设,而应试者尚无其人……迨十四年丁酉以后,裁定入泮大县不过十五名,武亦如之于是不得于文者,翕然应武,有司亦明知其故,假以礼貌,殆与文生等,而从事者益众。
至康熙十五年丙辰,又裁入泮四名之额,而应文试者愈难,武则仍旧,岁入泮而科则否,十五名之原额,犹未减也,宜乎求进取者尽入武科矣{26}3. 清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