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城搅拌器变速箱通用技术条件JT第105册 共19页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2003年5月费城搅拌器变速箱通用技术条件1 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技术条件规定了费城搅拌器变速箱(以下简称变速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1.2 适用范围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变速箱系列产品及其零、部件2 引用标准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GB/T131-1993 《机械制图 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GB/T1182-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GB/T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 GB10095-1988 《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制与侧隙》JB/T5000.12-1988 《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GB/T13384-1992 《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要求》GB191-1990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2828-19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3 技术要求3.1 总则变速箱及其零部件应按经规定程序审批的产品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与验收,并符合本技术条件的规定。
3.2 图纸转化中的一般要求3.2.1对于图纸中的表面粗糙度,应在不降低原设计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下述标准要求:GB/T1031-1995 《表面粗糙度 参数及其数值》GB/T131-1993 《机械制图 表面粗糙度符号、代号及其注法》3.2.2图纸中尺寸、尺寸公差及形位公差的转化要求:a)尺寸及各项公差的转化,原则上保持原有精度,只将其数值大小由英制转化为公制即可b)形位公差的转化,应符合GB/T1182-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 通则、定义、符号和图样表示法》及GB/T1184-1996《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的要求3.2.3齿轮精度在对等原则下,转化为符合GB10095-1988《渐开线圆柱齿轮 精度制与侧隙》要求的精度等级,对因转化而造成单项精度差距较大者,可保留原单项精度要求值3.2.4图纸中的技术要求,应在同等含义的原则下,作出符合国标要求的解释3.2.5材料的转化,要列出推荐材料,并与原设计材料对照,经外方同意后方可转化使用3.2.6对原设计图纸标明的加工方法,要如实转化,以提请工艺部门参考3.2.7标准件中轴承、油封要按原设计采购;螺栓、螺母、吊环螺钉等要在对等并提高一级的原则下进行转化,转化后应通知外方认可。
3.2.8键、销、圆螺母等标准件按国标转化3.3 外观3.3.1所有零件应清洁干净,不得有任何脏物附着3.3.2所有零件不允许有裂纹、损伤、锈斑及影响使用的毛刺、飞边等缺陷存在3.3.3所有铸件的毛坯表面应涂C06-1铁红醇酸底漆3.3.4成品变速箱内部铸件的非加工面应涂Q04-3奶油色硝基内用磁漆;外露铸件的非加工面应涂Q04-2灰色醇酸磁漆;涂漆应符合JB/T5000.12-1988《重型机械通用技术条件 涂装》的规定3.4 尺寸3.4.1产品图中未注尺寸公差按:.x=±1,.xx=±0.25,.xxx=±0.1,.xxxx=±0.0127执行3.4.2产品图中未注角度公差按±10′执行 3.5 齿轮各齿轮的齿面不得有磕碰、突起、划伤、裂纹等缺陷,其精度满足零件图纸的要求3.6 原材料用于齿轮类和轴类产品的钢材应符合附录A《原材料规范》中的各项规定3.7 热处理3.7.1调质处理应符合附录B《调质规范》中的各项规定3.7.2渗碳处理应符合附录C《渗碳硬化规范》中的各项规定3.7.3氮化处理应符合附录D《氮化硬化规范》中的各项规定3.8 装配3.8.1在装配前应将零件清点清楚,并清洗干净,不允许有任何杂物存在。
3.8.2零件要摆放整齐,做好标识3.8.3螺栓的拧紧力矩应符合以下要求:M6-11N.m(7.9lbf.ft) M8-25N.m(18.4lbf.ft) M10-50N.m(36.5lbf.ft)M12-75N.m(55.3lbf.ft) M14-119N.m(88.1lbf.ft) M16-180N.m(133lbf.ft)M18-196N.m(144.6lbf.ft) M20-350N.m(257.9lbf.ft) M24-562N.m(414.6lbf.ft)M30-1217N.m(898lbf.ft) M36-2076N.m(1531.4lbf.ft) M42-3990N.m(2942.5lbf.ft)3.8.4轴承的游隙应符合产品图纸的要求3.8.5每对齿轮的侧隙应符合产品图纸的要求,并画出接触区示意图3.8.6零件装配正确,不允许有错装、漏装现象3.9 试验3.9.1所有变速箱待装配、调整完毕后都应进行不低于4h的满转速空载试验,要求如下:a) 转速为1400r/min;b) 运转试验前从箱盖上立管所在孔位加入干净的中负荷齿轮油 N100-GB3141,注入量为淹没低速齿轮即可;c) 从输入级装入连接键、联轴器及电动机,电机固定后做运转试验;要求整机运转平稳,不得有异响、卡滞等现象。
3.9.2运转噪音试验在箱体平稳放置的前提下,按附录F《齿轮箱出厂检验报告》中《出厂试验报告》的要求(项目Ⅱ)测试齿轮箱运转噪声;测试结果不得高于85dB(最好低于78dB),否则判为不合格3.9.3运转温度试验a)在4h的空载试验过程中,按《出厂试验报告》中项目Ⅰ的要求对规定部位做连续温度测量,测量间隔为半小时一次,并做好记录;b)要求运转温度在4h内达到稳定,最高温度不超过80℃,且每半小时内最大温升≤45℃;如无异常情况,则判为合格4 试验方法4.1 外观 目测4.2 尺寸用通用或专用量具检测4.3 齿轮用专用检测设备或仪器检测齿轮的精度4.4 原材料用专用检测设备或仪器对用于齿轮类和轴类产品的钢材进行检测4.5 热处理用专用检测设备或仪器进行检测4.6 装配4.6.1用目测的方法检查3.8.1,3.8.2,3.8.64.6.2用力矩扳手检测螺栓的拧紧力矩4.6.3用百分表及专用辅具检测3.8.4,3.8.54.7 试验4.7.1用目测、耳听的方法检查3.9.14.7.2用普通声级计-2型(A计权)检测3.9.24.7.3用温度计(刻度值0.1℃)检测3.9.34.7.4运转试验应符合附录E《减速箱运转试验规范》的规定。
5 检验规则5.1 检验分类变速箱检验分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5.2 型式检验5.2.1型式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3.3~3.9的全部内容5.2.2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b) 产品的设计、工艺改进、改型及转厂生产;c) 正常生产的产品每两年不少于一次;d) 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5.2.3作型式检验的变速箱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变速箱中随机抽取,每次不少于二件5.2.4型式检验中,若有某项检验不合格时,则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5.3 出厂检验5.3.1变速箱经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并出具合格证后方可出厂5.3.2每台变速箱出厂时必须带有附录F《齿轮箱出厂检验报告规范》所要求的各项报告5.3.3变速箱出厂检验项目和要求按表1执行,抽样方案按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中规定的一次抽样方案执行表1检验项目ILAQL检测方法和要求备注外观I0.1按4.1执行,符合3.3的各项规定装配尺寸I0.1按4.6执行,符合3.8.3~3.8.6的规定连接尺寸I0.1按4.2执行,符合产品图的要求噪音检测I0.1用专用试验设备检测,符合3.9.2的规定6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1 标志6.1.1产品标志a)每台变速箱上应有规定的厂家标志;b)每台变速箱上应挂产品标识牌,其内容包括:序列号、型号、速比、定单号。
6.1.2包装标志包装箱储运图示标志的种类、位置、尺寸、颜色等要求应按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执行应在包装箱侧面标明:a)产品型号、速比:(喷涂在前后侧面中部,标记一行,排列整齐)①速比i=5.06~17.1的标记为“4040D i= ”;②速比i=20.9~86.5的标记为“4040S i= ”; b)产品数量、重量:(喷涂在前后侧面右下方,上下两排)① 数量标记为“数量/QUANTITY: ”② 重量标记为“重量/WEIGHT: ” c)图示标志:(喷涂在四个侧面左上方,整齐排列成一行)标志顺序如下①向上;②怕湿;③禁止滚翻6.2 包装6.2.1文件及装箱单a)每台变速箱供给用户的文件(包括:有批次编号的产品合格证、附录F要求的各种检查记录或报告、装箱单等)应用塑料袋封装好,并放入该台变速箱的包装箱内;b)装箱单内容及型式见附录G;c)产品合格证内容及型式由公司自行设计6.2.2防锈a)变速箱的外露各表面应根据客户要求进行涂漆,未涂漆表面应涂锂基润滑脂3号GB7324-1987,以防锈蚀b) 变速箱应用塑料袋进行密封包装,以防潮、防锈6.2.3其它要求按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 通用技术要求》执行。
6.3 运输 本产品采用铁路、公路、海运等运输方式均可,但应在装卸过程中采取防止磕碰、淋雨、损坏包装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