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本名词解释之民法民法:是调节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她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不仅涉及形式上的民法或民法典,也涉及单行的民事法规和其她法规中的民事法律规范 国内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国内民法的指引思想,是国内民法的社会主义本质的集中体现,也是我们进行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法律准则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调节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换句话说,当社会关系被民法调节时,便形成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而这种权利和义务又是受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从而形成了拘束双方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关系民法正是通过民事法律关系实现其对社会关系调节的职能的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或承当义务的人,即民事法律关系的当事人根据国内《民法通则》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公民和法人等实践中以户为单位的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以及个人合伙组织体或非法人组织被视为民事主体国家是特殊的民事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按照国内《民法通则》的规定,可以作为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有:物、行为(不行为)、智力成果和特定的精神利益。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可以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现象或事实,简称法律事实只有为法律规定或承认的并能产生民事后果的那些事实,才干成为法律事实;只有一定的法律事实发生,才干在当事人之间发生一定的法律关系或者使本来的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法律事实可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当事人意志无关的那些客观现象,即这些事实的浮现与否,是当事人无法预见或控制的根据国内民法能产生民事法律关系的事件有:1、自然人死亡的事实;2、发生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事实;3、时间通过的法律事实 行为:是法律事实的一种是指与人们意志有关的那些法律事实行为分为合法的行为和与违法的行为凡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为国家法律所承认的行为是合法行为,这种行为在民法上重要体现为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事实的结合: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商定,一种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或消灭需要两个以上的法律事实时,那么只有这些法律事实的结合,该项民事法律关系才干发生、变更或消灭例如,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法律关系的发生,必须依法经主管机关批准,当事人双方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向专利局登记和公示后,才干发生法律效力。
绝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绝对权是指其效力及于一切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任何人,即任何人均负有不妨害权利人实现其权利的义务故绝对权又称对世权绝对权的主体一般不必通过义务人的作为就可实现自己的权利多种人身权、所有权和其她物权等都属于绝对权 相对权:依民事权利的效力范畴不同,民事权利可以分为绝对权与相对权相对权是指其效力仅及于特定当事人的权利,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因此又称对人权相对权的主体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的履行义务的行为才干实现其权利债券就是一种相对权 祈求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祈求权与形成权祈求权是指权利人可以规定她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债权是典型的祈求权,如合同当事人有权规定对方履行义务,受害人有权规定加害人补偿损失等 形成权:依民事权利的作用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祈求权与形成权形成权是指权利人仅凭自己单方的行为便可使某种权利发生、变更或消灭的权利如追认权、选择权、解除权、继承抛弃权等都属于形成权 主权利:从民事权利的互相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主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的民事权利中,可以独立存在的民事权利。
例如,抵押权的存在,是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是从权利 从权利:从民事权利的互相关系上,可分为主权利与从权利从权利是指在互有关联的两个以上民事权利中,必须以其她权利的存在为前提的民事权利从权利随主权利的存在或消灭而存在或消灭例如,抵押权的存在,是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的,因此,债权是主权利,抵押权是从权利 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权利能力的重要构成部分公民民事权利能力是指公民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的资格,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才干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才干享有某项具体民事权利或承当某项具体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是公民主体资格的集中体现《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当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不仅涉及公民的合法行为的能力,并且也涉及公民对其违法行为应承当责任的能力公民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可以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重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具有一定的民事行为能力,但为保护其合法权益和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不得不对其行为予以一定的限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或不完全行为能力《民法通则》规定:10守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她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她民事活动由她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她的法定代理人的批准 宣布失踪: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要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公民失踪的事实加以确认和宣布的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她为失踪人 宣布死亡: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条件和程序,人民法院对失踪公民推定死亡的制度《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宣布失踪人死亡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利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住所:是公民生活和进行民事活动的重要基地或中心场合。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以她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常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常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常常居住地”应当理解为持续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并有长期居住目的的 个体工商户: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在法律容许的范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法律容许的范畴内,按照承包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经营的,为农村承包经营户 合伙公司:是指根据《合伙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签订合伙合同,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当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法人:是与公民对称的另一类主体《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义务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当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机关:是具有特定含义的民法术语,即专指产生法人意志及执行法人意志、进行业务经营活动的组织机构或个人,如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等 法定代表人:是法人的重要负责人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在性质、组织机构、经营范畴、财产状况以及名称、住所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法人的终结:是指法人丧失了法律上的人格法人如有下列因素之一时,就会发生终结的法律后果:1、依法被撤销;2、解散;3、依法宣布破产;4、其她因素。
联营:是公司之间、公司与事业单位之间横向经济联合的一种法律形式分为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 物: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之一法律上所说的物,是指民事权利主体可以实际控制或支配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财产可以说,除人们个人身体以外的、凡能满足社会生活需要的,并且有也许为人们所支配或控制的一切自然物和劳动发明的物,均可成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流通物:亦称融通物,是指法律容许在民事主体之间自由转让的物它和限制流通物是以物在流通过程中与否受限制或者受限制的限度来划分的 限制流通物:是指法律对于其转让予以一定的限制或者严禁私相转让的物它与流通物是以物在流通过程中与否受限制或者受限制的限度来划分的限制流通物有专属国家所有的财产,军用武器、弹药等等 动产:是指可以移动而不损害其经济用途和经济价值的物与不动产相对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移动即会损害其经济效用和经济价值的物,如土地及固定在土地上的建筑物、桥梁、树木等与动产相对特定物:是指具有自身单独的特性,不能由其她物所替代的物如一幅古画或一件古物等 种类物:是指具有共同特性,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即通过度、量、衡加以拟定的物种类物通过选择、购买、给付也可以特定化而成为特定物。
可分物:是指把物分割之后,不影响其经济用途或不减少其经济价值的物如布匹、粮食、石油等 不可分物:是指经分割后便会影响其经济用途或减少其经济价值的物,如一件衣服、一只动物或一台机器等 主物(从物):凡能独立存在,但需共同使用,并能从中可以看出主从关系的二物或数物,其中起重要作用的是主物,起附属作用的是从物,从物补贴主物的效用例如,拖拉机与拖犁便是主物与从物的关系 孳息:是从原物产生出来的收益的物质形态产生孳息的物称为原物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有价证券:是设定并证明持券人有获得一定财产权利的凭证 票据:是代表一定货币的具有一定格式的有价证券可分为本票、汇票和支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给鼓动用以证明其所入股份及所持有的股权,并据以定期获得股息、红利的一种资本性有价证券股票是股份公司筹集资本的法律形式,凡购买股票者便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股票就是股东出资的凭证,并使其所入股金证券化而成为有价证券 债券:是国家、金融机构或公司向她人借款的一种法律形式它属于资本性有价证券目前国内发行的债权基本上有三种形式:1、公债券;2、金融债券;3、公司债券 民事法律行为: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是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结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
单措施律行为:是基于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达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即这种法律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达而无需得到对方批准的意思表达,便可成立的法律行为设立遗嘱的行为便是单措施律行为 双措施律行为:是基于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而成立的法律行为该项法律行为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进行意思表达,并且双方的意思表达还必须一致双措施律行为是合同行为,如买卖合同等双措施律行为的合用最为普遍,在民事法律行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双务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双方都负有义务的法律行为,法律行为当事人一方的义务就是她方的权利,因此双务法律行为也可说是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如买卖合同行为等 单务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的当事人一方负有义务,而当事人另一方仅享有权利的法律行为,如增与、使用借贷以及消费借贷等合同行为 有偿法律行为:是指根据法律行为享有某项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代价的法律行为例如买卖、租赁等法律行为均为有偿法律行为 免费法律行为:是根据法律行为享有权利而无需给付任何代价的法律行为增与合同、使用借贷合同等法律行为就是以免费地获得一定的权利为其特性的 诺成性法律行为: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即可成立的法律行为。
由要约和承诺所建立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行为均属诺成性法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