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反映情况机制一、目的为加强公司信息传递和沟通,营造融洽的工作环境和人际关系,规范员工反映情况及时办理,特制定此机制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三、原则3.1、员工反映内容严禁捏造或恶意夸大事实;3.2、调解过程中,要本着保密、客观的原则进行如需要调查,相关部门需积极配合,凡被调查的人员必须据实出证,并对调查事项保密3.3、任何人不得对员工反映情况给予打击报复3.4、当事人对处理或调解结果无异议但拒不履行的,公司可对其强制执行,必要情况下可对其进行处罚四、反映方式员工反映应采取实名方式进行投诉可采用、书信、面谈、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情况反映,匿名反映的原则上不予接受五、程序5.1、员工反映情况首先向直接主管提出,由直接主管做出调解,如果此反映情况与直接主管有关,则直接反映情况至部门部长;如果此反映情况与部门部长有关,则直接反映情况至人力资源;5. 2 直接主管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回复, 双方对结果满意, 反映情况程序结束;5.3、直接主管未能在三工作日内回复或对结果不满意, 员工应书面向部门部长提出反映情况;5.4、部门部长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调解及回复, 双方对结果满意, 申诉程序结束; 并将相关书面纪录交人力资源存档;5.5、部门部长未能在三个工作日内做出调解及回复, 或双方对结果不满意, 员工应书面向人力资源提出反映情况;5.6、人力资源应在收到申诉日起的五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员工、主管及部长进行面谈沟通,制定调解方案,并回复申诉结果,双方对结果满意, 申诉程序结束及存档;5.7、人力资源未能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调解及回复, 或双方对结果不满意, 员工应书面向总经理提出反映情况;5.8、总经理在收到申诉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成立反映情况专案小组负责反映情况处理,专案小组要在五个工作日内制定调解方案,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并回复申诉结果,双方对结果满意, 申诉程序结束及存档;5.9、如员工对调解结果不满意, 可在发生之日起60 日内向公司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本制度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编制: 审核: 批准:(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 下载文档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