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汽车贸易指南驻墨尔本总领馆经商处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部分 澳大利亚汽车产业情况 一、生产情况 二、新车销售情况 三、进出口情况 四、研发投入及劳动率情况第二部分 中澳汽车贸易情况 一、中澳汽车贸易基本情况 二、中澳汽车贸易面临的有利形势 三、中澳汽车贸易的潜在问题第三部分 澳大利亚汽车进口政策 一、澳洲汽车进口制度体系 二、新车进口管理程序 三、二手车进口管理制度第四部分 中澳汽车贸易与投资的有关建议 第五部分 附录第一部分 澳大利亚汽车产业情况澳大利亚是世界上拥有完整汽车产业链的15个国家之一汽车工业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单项制造业,占澳洲整个制造业附加值的6%,行业产值约110亿美元,占澳 GDP的1%全国已登记在案的汽车及机车数量约1500万辆,汽车普及率为87%,列世界第三一、生产情况本土有霍顿(Holden)、丰田(Toyota)、福特(Ford)三大生产厂(原来为四家,含三菱, 2008年关闭在澳工厂), 200 余家零部件生产商,直接从业人员最高时超过8 万人澳洲本土年产汽车30-40万辆,2003、2004连续两年达到40万辆,此后逐年下降,2008年为32.4万辆,2009年下降到21.8万辆。
本土生产的汽车在2006年前以霍顿最多,占40%左右;2007年及以后,丰田产量超过霍顿居第一2009年,丰田生产7.5万辆,霍顿生产6.7万辆,在本土汽车总产量的占比分别为34.5%和30.6%二、新车销售情况澳洲新车年销售量在90万辆以上, 2007年首次突破100万辆达到105万辆,2008年基本持平,为101万辆2009年有所下降,新车销售量为93.8辆,其中乘用车54万辆,轻型卡车37万辆,重型卡车2.8万辆,占比分别为57.7%、39.4%和2.9%从品牌来看,2009年新车销售数量前五位分别为丰田、霍顿、福特、马自达和现代,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1.4%、12.8%、10.3%、8.3%和6.7%三、进出口情况澳洲汽车市场的80%以上来自进口近几年,年进口汽车90万辆左右,金额250亿澳元左右2009年进口汽车76万辆,占全澳汽车销售的79.2%,进口金额243亿澳元进口来源国主要为日本、东盟、欧盟、北美和韩国,数量占比分别为33%、21%、20%、11%和8%汽车是澳大利亚最大的出口工业部门,澳洲本土生产的汽车30%以上用于出口,年出口数量在10万辆以上,出口额约 50 亿澳元,超过小麦、羊毛和牛肉等传统出口商品。
2000-2008年出口数量和金额逐年递增,从2000年的10万辆增加到2008年的16万辆,出口额从32亿澳元增到58亿澳元2009年,受国际市场影响,出口大幅下降,出口汽车7.3万辆,不足2008年的一半,占本土汽车总产量的33.4%;出口额31.2亿澳元,占澳出口总额的1.5%四、研发投入及劳动率情况澳洲本土整车生产企业年营业额70亿澳元以上,年研发投入在6亿澳元左右,研发投入占营业额约10%2007-2008年,研发投入7.89亿澳元,占2008年营业收入75亿澳元的10.5%澳洲汽车行业劳动力总数在6万以上,2002年和2005年最高,分别达到8.5万和8.1万人近年从业人数减少,2009年最少,为5.01万人整车生产企业劳动力约占整个汽车行业的1/42009年,整车制造企业从业人数12294人,占整个汽车产业从业总人数的24.5%整车制造企业人均产值超过40万澳元,人均生产整车约20台2009年,整车制造企业人均产值46万澳元,年产整车17.8台 第二部分 中澳汽车贸易情况一、中澳汽车贸易基本情况(一)对华出口占比小,年度波动大澳汽车主要出口市场为中东、新西兰、北美自贸区,中国虽在澳汽车出口目的地中排名第七,但占比很小,2009年为2.4%,最高年份的2005年也不超过5.5%。
澳汽车对华出口大起大落,最高年份近3亿澳元,最低年份仅6500万澳元见图一)(二)自华进口增长迅速,占比近线性递增澳洲自华进口汽车逐年增长,从2004年的3亿澳元增长至2008年的8亿澳元,四年增长了166%我国产汽车在澳进口中的比重逐年增长2009年澳自华进口汽车虽然下降为7.7亿澳元,但我汽车在澳洲汽车进口中的比重却比2008年提高了0.5个百分点,达到3.2%,与2004年的1.4%相比,增加了1.8个百分点2009年我成为澳洲第六大汽车产品来源地三)澳对华整车出口少,以零部件为主澳洲出口中国的主要为汽车零部件,占澳对华出口汽车产品总金额的80%-90%整车出口很少,2007年、2008年和2009年三年各向中国出口乘用车整车242万澳元、62万澳元和83万澳元,占比在10%左右目前,国内别克林荫大道(Park Avenue)所使用的3.6升V6型发动机和2.8升V6型发动机均由通用Holden公司的澳洲工厂生产四)我国整车对澳出口增长迅速中国对澳洲的汽车出口主要为非核心零配件,如汽车轮胎、电子仪器仪表、制动器、车轮、减震器等,主要用于维修和售后部分产品已占有了一定的优势市场地位。
中国产品在澳大利亚售后配件市场占有率较高,市场接受程度较好 我国整车出口澳洲始于2003年,上海大众POLO首次进入澳洲市场2003-2008年间,我整车在澳年销售量不过几百台2009年6月,长城汽车开始进入澳洲2010年1-8月,长城汽车在澳销售累计达4267辆,与去年全年销量持平,车型主要以哈弗SUV和风骏皮卡为主,SUV销量超过了沃尔沃、标志、吉普等著名品牌,在紧凑型SUV市场中占了3%的份额目前澳大利亚已成为长城汽车120多个出口国家和地区中增长最快的海外市场二、中澳汽车贸易面临的有利形势澳洲汽车市场对产品质量要求严格,汽车出口澳洲需要通过澳洲设计准则(ADR)认证, ADR认证基本上不低于欧盟标准同时,澳洲市场容量有限,贸易摩擦问题不突出我汽车企业开拓澳洲市场不仅可以抢占当地市场份额,更可以为进入欧美等高端市场积累经验教训、提升品牌形象近年来,澳洲汽车市场发生了一些变化,对我是难得机遇一)澳本地制造份额逐年缩小澳洲新车销售规模基本稳定在100万辆左右,但本地制造比例逐年降低,2002年本地车占总销售的30%,2009年降至16%进口汽车比例越来越大,各国车企积极抢占空出的市场份额,也为我车企提供了参与竞争的契机。
二)更倾向于消费小型经济及SUV车型 由于金融危机以及绿色消费理念的影响,澳洲市场开始倾向于排量小、省油经济的小型车,微型、小型车在乘用车细分市场中份额扩大最快本土企业如霍顿、福特以生产大型车为主,澳洲市场销售的微、小型车100%依赖进口对我国车企而言,微小型车正是我制造和销售的专长即使在SUV市场中,我价格也有很强的竞争力,长城汽车2010年1-8月在澳销量有一半是SUV澳洲车市消费结构的变化正好契合了我整车出口的优势三)零部件厂商积极谋求海外合作受制于澳大利亚高昂的人工费用和有限的市场容量,越来越多的澳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考虑到中国投资设厂,进行零部件的加工和装配,利用中国便宜的劳动力以降低成本通过承担零配件加工与装配业务,可以提高我企业的生产工艺水平如Ryco公司, Air International集团等都已经开始在中国生产两国汽车行业间的交流也在不断加强四)关税、汇率及自贸区谈判对我扩大汽车出口有利澳洲自2010年1月1日起汽车及零部件关税从10%降为5%;近期澳元对美元汇率不断攀升,澳元升值将进一步加快进口此外,我国与澳洲就建立自贸区进行了14轮谈判,一旦协议达成,将为中国汽车进入澳洲市场提供更大空间。
三、中澳汽车贸易潜在的问题(一)进入厂家增多,可能引发恶性竞争我出口澳洲的汽车集中于微、小型车及轻型卡车的低端市场,价格是主要竞争优势长城汽车就是以“最便宜的皮卡”为口号在澳洲进行市场推广的据悉,澳洲当地经销商正在办理长城、奇瑞多款车型进口许可手续,吉利也准备向澳洲出口三款迷你、微型车此外,据澳洲当地媒体报道,至少有十余家中国车企透露打算近两年进军澳洲市场澳洲低端市场容量有限,最终必将是中国企业的内部竞争,极有可能引发价格恶战二)新的安全标准对我出口构成限制除现有的ADR认证及碰撞试验外,澳洲还针对汽车安全出台新规定澳洲联邦立法规定,在2011年11月1日后获得销售许可的车型必须加装“电子稳定控制装置”(Electric Stability Control, ESC);2011年前获得销售许可的车型,必须在2013年11月1日前加装ESC维州政府立法更为苛刻,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所有在维州销售的汽车必须加装ESC,这比澳联邦的规定提前了两年维州汽车销售约占全国30%目前,已进入的长城、正在引进的奇瑞有关车型暂无法满足上述要求,而日、韩、欧美等车型则不受影响ESC对我国汽车在澳销售、未来进入均构成市场壁垒。
3、出口渠道单一,易受制于人目前,我汽车出口主要依托当地经销商,比如长城汽车由澳洲Ateco进行代理,奇瑞的车型也将由其代理汽车销售环节完全为当地经销商掌握,我出口企业缺乏主动权,不利于我整个行业产业链的整合4、质量问题可能影响中国汽车形象2009年底,长城汽车风骏、赛铃两款皮卡在澳洲碰撞试验(Australasian New Car Assessment Program,ANCAP)中仅获两颗星,风骏因安全带失灵被召回;2010年5月,风骏因手刹问题被二次召回此事被当地媒体进行了渲染,对我出口汽车质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尽管长城后来推出的哈弗SUV在ANCAP碰撞试验中达到四星,与丰田凯美瑞相同,但很难彻底改变澳洲消费者对中国汽车质量的看法 第三部分 澳大利亚汽车进口政策一、澳洲汽车进口制度体系在联邦层面,涉及进口汽车的规定有三个:一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法案》(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Act 1989,the Act),二是《1989年机动车标准管理规定》(The Motor Vehicle Standards Regulation 1989 ,MVSR) ;三是《澳大利亚汽车设计规则》(Australian Design Rules,ADR)。
这三个法律法规与澳大利亚交通部发布的机动车通告共同构成澳洲机动车进口政策体系一)1989汽车标准法案:规定了自1989年以后进入澳洲市场的新、二手道路车辆(包括道路机动车和道路拖车)及其零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该法案对国家标准的制定、认证与审批、车辆供应与进口做了较为原则的规定,主要侧重于在车辆标准管理中权利与义务的确定法案的目的在于统一进入澳洲市场的新车标准,并对二手车实行有序管理二)1989汽车标准规定:对法案的各章节做了更为具体的规定和解释,主要在操作程序与具体要求上做了规定三)汽车设计规则(ADR)具体ADR内容可查看澳大利亚交通部网站:http://www.infrastructure.gov.au/roads/motor/design/adr_online.aspx ,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 raws.info@infrastructure.gov.au订购包括第三版ADR及相关制度的光盘,价格70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