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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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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计指引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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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归类技术标准平台文件文件编号CRHN-JD-002编制部门机电组文件名称机电(消防)专项设计标准版本/修订V1.0编制日期机电(消防)专项设计标准签发 高层住宅消防设置总说明1、建筑物四周设置不低于4m宽的消防通道,满足消防水量要求消防水池供室内消防用的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设一主一备两套水泵,屋顶设消防水箱一座(一类建筑18m3,二类建筑12 m3),并在主楼各层电梯前室设置消火栓 箱3、 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在地下车库,设置专用消防泵一主一备两套地下泵房设有 湿式报警阀,出水管段设有水流指示器,所有信号集中于消防控制中心4、 气体灭火系统设在地下层配电房,采用气溶胶气体灭火装置5、 通风空调、防排烟设施6、 地下车库设机械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以汽车出人口为补风口设备间和 消防控制室设机械通风系统兼作排烟系统,排烟时采用机械补风7、 地下层合用前室设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其它建筑部位均采用自然排烟8、 设置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采取分体化设计手动和自动报警装置 与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联动控制大楼内的消防设备第一部分消防水系统一、 高层民用建筑物消防分类:1、 19层及19层以上的普通住宅和高级住宅为一类;2、 10至18层的普通住宅为二类;3、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 2 0 0卅的商住楼为一类。

二、 一般消防规定:1、 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外消火栓给水系统;2、 消防用水可由给水管网、消防水池或者消防水箱供水;3、 室内消防系统,可采用二次加压给水系统供水;4、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可采用市政一次网给水系统供水(压力在:0・4mpa以上)5、 有分期(同期分区或同地块分期)开发建设的项目,宜综合考虑共用一套消防系 统设备,如消防水池、屋顶水箱、泵房三、 室外消防管道的设置:1、室外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有从两条市政 给水管道 引入,当其中一条进水管发生故障时,其余进水管应仍能保证全部用水量2、市政给水管道和进水管不能满足消防用水量,只有一条进水管时,应设消防水箱或者消防水池,大型地埋式消防水池应选用玻璃钢水箱3、 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箱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 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 水箱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和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 分之和的要求消防水箱的补水时间 不宜超过4 8小时高层建筑可按2小时计算,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可按1小时计算4、 消防水箱的总容量超过5 0 0立方米时,应分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箱。

5、 园区应设消防车的取水口或取水井,其水深保证消防车的消防水泵吸水 高度不超 过6米,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高层建筑的外墙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 大于100米6、 分期建设的项目可共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泵房消防水箱的容量应按消防用水量最 大的一幢高层建筑计算7、 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按规定的室外消火栓用水量,经计算确定;8、 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消火栓距高层建筑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并不宜大于40米;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2米9、 室外消火栓的距离,应按(高层住宅)半径150m为一处供水点,普通 (多层住宅)半径200m为一处供水点1、室外消火栓宜采用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消火栓时,应有明显标志四、室内消防给水管道:1、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应布置成环状室内消防给水环状管网的进水管和区域高压 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引入管不应少于两根,当其中一根发生故障时,其余的进 水管或引入管应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2、 每根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通过的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 100毫米3、 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650平方米的塔 式住宅,当设两根消防竖管有困难时,可设一根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 型消火栓。

4、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应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设置,有困难时,应保 证检修 管道时关闭停用的竖管不一根当竖管4根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根,阀门应 有明显的启闭标志5、 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设水泵结合器,并应符合下列规 定:水泵结合器的数量应按室内消防用水量经计算确定每个水泵结合器的流 量应按10〜15升/秒计算消防给水为竖向分区供水时,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 围内的分区,应分别设置水泵结合器水泵结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 的地点,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箱的距离有为15〜40米水泵结 合器宜采用 地上式,当采用地下式水泵结合器时,应 有明显标志五、室内消火栓 除无可燃物的设备层外,高层建筑和群房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 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火栓应设在走道、楼梯附近等明显易于取用的地点,消火栓的间距应保证同 层任何部位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2、 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且建筑高度不超过 100米的 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不应小于13米3、 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且高层建筑不应大于30米,裙房不应大于50米。

4、 消火栓栓口离地面高度有为1.10米,栓口出水方向有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相垂直5、 消火栓口的静水压力不应大于0.80mpa,当大于0・80mpa时,应采取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的出水压力大于 0・05mpa时,消火栓处应设减压装置6、 消火栓应采用同一型号规格消火栓栓口直径应为65毫米,水带长度 不应超 过25米,水枪喷嘴口径不应小 于19毫米7、 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每一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泵的按钮,并应设有保 护按钮的设施消防电梯间前室应设消火栓9、 高层建筑的屋顶应设一个装有压力显示装置的检查用的消火栓,采暖地区可设 在屋顶层出口处或水箱间内10、 地下室消火栓宜采用带灭火器箱的一体箱,电梯前室消火栓箱11、一类住宅消火栓消防系统用水量消火栓用水量(L/s)火灾延续时间(h)时用水量 (m3/h)一次火灾用水量(m3室内室外20202144288六、 1、 米用局压给水系统时,可不设局位消防水箱,当米用临时局压给水系统时,应设高位消防水箱,一类公共建筑不应小于 18立方米二类建筑不应小于12立方米;2、 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当建筑不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07mpa;当建筑超过100米时,高层建筑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不 应低于0.15mpa。

当高位消防水箱不能满足上述静压要求 时,应设增压 设施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合用的水箱,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被他用的技术措施3、 除串联消防给水系统外,发生火灾时由消防水泵供给的消防用水不应进入高位 消防水箱七、消防水泵和消防泵房1、独立设置的消防水泵房,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在高层建筑内设置消防水泵房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它部 位隔开,并应设甲级防火门2、 当消防水泵房设在首层时,其出口有直通室外当设在地下室或其它楼 层时, 其出口有直通安全出口3、 消防给水系统应设置备用消防水泵,其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最大一台消防工 作泵4、 一组消防水泵,吸水管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损坏或检修时,其余 吸水管应仍能通过全部水量消防水泵房应设不少于两条的供水管与环状管网连接5、 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吸水管应设阀门供水管上应装设试验和检查 用压力表和65毫米的放水阀门6、 高层建筑消防给水系统应采取防超压措施八、自动灭火系统以下建筑和部位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卫生间,厕 所和 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米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 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① 公共活动用房②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的客房③ 可燃物品库房高级④ 住宅的居住用房⑤ 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及道顶部3、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00平方米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 高层建筑中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房间,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 高层建筑内的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 开关室 等,应设气体或水喷雾等自动灭火系统6、 高层建筑的下列房间,应设气体等自动灭火系统:① 大、中型电子计算机房② 珍藏库③ 自备发电机房④ 贵重设备室7、 二类高层建筑中的商业营业厅,展览厅等公共活动用房和建筑面积超过2 0 0 m 2的可燃物品库房,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 量(L/s)火灾延续时间(h)时用水量(m3/h)一次火灾用水量(m3301108108九、自 下列建筑内应设置自动喷火灭火系统一类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建筑物)①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

② 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200m2的商住楼一类建筑:(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部位)① 舞台、观众厅、会议室、展览厅、多功能厅、舞厅、餐厅、厨房、门厅、电梯厅、商场营业厅和体育健身房等公共活动用房;② 走道、办公室和旅馆客房;③ 汽车停车库和可燃物品库房;④ 自动扶梯底部和垃岌道顶部第二部分自动报警系统一、系统概要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设置自动报警系统楼内每层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用于报警及启动消防水泵,地下汽车库和设备房、物业办公房、电梯前厅、住宅公用走廊设火灾自动报警探测器 整个大楼设区域报警控制器、消防设备联动控制器各一台,楼层每单元每层 各设火灾显示盘一台消防控制室设台式(柜式)报警 装 置,机箱内配装消防、消防广播和外控 电源、备用电源等附属设备,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通过通讯接口与消防 联动控制器连接当得到手动或自动报警信息后,首先进行火灾确认,然后执 行一系列的救火程序自动记录发生火灾的时间和地点,开启警铃,开启消防 广播,控制自动喷水灭火装置灭火,开启消防泵,喷淋泵,切除火灾楼层及相 邻楼层的非消防电源,控制电梯运行,打开楼层送风阀,关闭防火卷帘门,开 启送风及排烟机,正压送风机以及气体自动灭火等消防设备,发出火灾通知给 城市火警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2.1火灾探测器的设置大楼地下汽车库的火灾探测器选感温型,其它场所选感烟型火灾探测器由于地下汽车库开间大,采取4个探测器作为一个地址报警即1个探测器带地 址编码底座,其余3个不带地址编码底座封闭的楼梯间单独划分一个探测区域,并每隔3层设置一个离子感烟型火灾探 测器消防电梯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以及住户公用走道分别单独划分探测区 域由于前室与电梯竖井、疏散楼梯间及走道相通,是人员疏散和消防扑救的必经 之地,且火灾时烟气容易聚集,故在这些部位装设了离子型感烟火灾探测器发生火灾时,电缆竖井容易形成烟焰的通道,故对竖井进行防火分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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