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详情

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新**
实名认证
店铺
DOC
17.50KB
约2页
文档ID:467263069
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_第1页
1/2

河北省纪检监察机关被调查人权利义务告知书根据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你告知如下权利和义 务:一、权利1、 接受办案人员调查询问时,有权要求其出示证件2、 接受调查时,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调查认定的错误事实材料、处分决定所依据的错误事实材料有权要求与本人见面, 说明情况和申辩意见不被采纳的,有权要求办案人员说明理由所在党组织讨论决定对本人的党纪处分或其他处理时, 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党员也可以作证和辩护3、 办案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其回避:(一)是本案 当事人或其近亲属的;(二)办案人员或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的;(三)与本案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查处的対监察机关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4、 对询问笔录有权进行核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可以要求办案 人员向本人宣读如记录有遗漏或差错的,可以提出补充或修改有权停求自行书写陈述材料5、 有权拒绝回答与本案无关的问题6、 接受办案人员调查询问时,对涉及本人的录音、拍照、摄像, 有权要求事先告知7、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有权要求告知本人,有权申请补充鉴 定或重新鉴定8有权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依纪依法保护自己的人 身权、财产权。

对暂予扣留、圭寸存的与违纪行为无关的款物,有权要 求及时返还9、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 权提出控告対监察机关及其办案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自己的合法权益, 造成损害的,有权要求依法赔偿10、对党组织给予的处分、审查结论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按照 规定的受理程序有权向所在党组织、上级党组织直至中央提出申诉对监察决定不服的,在法定期限内有权向上一级监察机关申请复 核二、义务1、自觉接受组织的调查和询问,如实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 主动提供有关证据,不得故意隐瞒、歪曲事实2不得与同案人或知情人串通情况、订立攻守同谋,不得对抗调 查或进行反调查3、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对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上述人员家属等进行打击报复4不得毁损、变卖、转移与案件有关的款物5、 对询问笔录、扣留封存款物清单以及送达的有关纪检监察文 书确认无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办案人员注 明6、 遵守有关规定,接受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采取的调查措施告知人: (签名) 被告知人:(签名) 年 月—日 此告知书一式两份:附卷、被告知人各一份。

下载提示
相似文档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