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授权委托书品牌授权委托书1品牌使用人(甲方): 品牌使用被许可人(乙方): 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双方遵循自愿 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品牌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范围一、 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注册号: )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售的产品包装上二、 商标标识:(另附页)三、 许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 许可合同四、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淘宝、拍拍、亚马逊等电子商务五、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 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 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 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 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装、 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七、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 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 册商标八、 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 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 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
九、 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商 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匾、 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十、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 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交 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十一、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 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是在法律许可下的 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 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 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十二、合同生效以双方签字日期为准在执行日期逾期10天后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内若不采取措施补救,甲方有权中止乙 方的合同,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本合同终止的条件:十三、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违约责任十四、乙方不能超越《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的商标类别、 商品种类、商标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条件,合法使用 该注册商标。
十五、乙方只限于在本企业销售的产品上使用甲方授权使用的商 标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甲方授权使用的商标再许可给第 三方使用,也不得作为投资与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机构进行生产销售并 盈利十六、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册商标前必须全部付清所有商标使用 费,不得以各种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许可合同的存续期间,不能 单方面终止乙方的商标使用权(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件”的 条款除外)十七、双方如有违反“违约责任”中条款的,违约方违约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适用法律十八、本合同的订立、解释、效力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管辖和保护争议的解决十九、对合同有争议需要修改,必须经过双方一致同意,签署书 面合同报原备案商标局受理方可生效二十、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的规定而造 成的损失,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提出经济赔偿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共 识,守约方得到赔偿后合同可继续履行二十一、如合同争议不能达成共识,可以将争议提交中国贸促会 仲裁委员会,由该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条例》进行仲裁, 仲裁结果为终局,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 的规定,自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由甲方将合同副本报送国家工商总 局商标局备案;由乙方将合同副本交送注册地工商局存查。
许可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被许可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品牌授权委托书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就甲方制造之“ ”产品所涉及的依法获得商标专利、宣传品、证照等全部知识产权的保护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在其区域内代理销售甲方“ ”系列产品时,以 公司或经营(销)部的名义在双方约定的区域内登记注册上述名称,并经营甲方产品第二条乙方确认甲方拥有 产品及 字号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仅在授权时间及范围内使用第三条双方一致同意,乙方在甲方授权期内充分维护甲方的形象、信誉,并作好产品技术保密工作,不能将产品技术披露给第三方,不能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发生第四条本授予权协议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另行签订)及期限为起始至终止双方同意无论因何种原因不再继续合作时,本授权随即终止第五条双方同意,甲方收回知识产权授权时,乙方应交还全部技术文件、宣传品(资料)相关所有证照,同时在三个月内变更企业名称,不再使用“ “字样在甲方收回授权后的一年内,乙方不得经营甲方竞争双手的任何产品。
第六条乙方有下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随时可收回授权:乙方未能专业为甲方代理产品时;将甲方的知识产权擅自转让给他人使用时;为甲方竞争对手销售产品或销售任何仿制产品时;有事实证明其他对甲方的利益有损害的行为产生时;代理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各种原因合作关系终止时第七条本协议的变更、续签及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有效期 年第九条本协议由甲方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商标机关备案第十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执,经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一份,交甲方所在地商标管理机关备案一份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邮编: 年 月 日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品牌授权委托书3甲方: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 乙方: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先知先觉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成都迎客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信任、互 利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就乙方获得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 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 甲、乙双方各自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归属关系。
2. 甲方同意乙方使用甲方代理“hm outlets、zara outlets等甲方公司代理国内外快时尚品牌授权委托”品牌3. 甲方有权力,也有义务参与乙方品牌授权工作指导4. 甲、乙双方如有争议时,应以协商形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时, 双方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 本品牌授权委托使用协议期限为 年,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本协议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继续授权品牌, 否则应承担侵权责任协议期满后,甲、乙双方如愿继续合作,可延 长合作期,由甲、乙双方另签协议确定6.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作为本协议书 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和法律效力7. 其它品牌授权企业:(盖章)被授权企业:(盖章): : : :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品牌授权委托书4兹有 公司为 商标的持有者现授权淘宝ID: ;店铺 为我品牌在淘宝网/天猫商城上的分销商,所售商品均为正品,且可以使用—商标进行品牌推广 店铺广告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风险及责任由该分销商承担 授权期限:20—年9月10 日至9月11日。
授权人: 公司盖章/个人签字:20__年9月10日品牌授权托书5商标使用许可人(甲方):香港—集团有限公司商标使用被许可人(乙方):根据《商标法》和《实施条例》的规定,双方遵循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授权范围一、 甲方将注册登记的第类商标(申请号:)许可乙方使用在其销 售的产品包装上二、 商标标识:(另附页)三、 许可使用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如需延 长使用时间,由甲、乙双方另行续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四、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地域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该房屋的借款委托服务费(按实际借款额的—%为委托服务费)与房屋评估费(总房值的 %)交予乙方,并提供各种相关证明与证件若甲方有需要乙方 为其垫资,则乙方收取甲方的垫资费用为垫资数额的 %),甲方予签订本委托书时向乙方交纳委托服务费五、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商标的形式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区域内 只限于乙方的销售渠道内许可使用合同存续期间,不在授权其他销 售厂家使用甲方的第类商标六、 许可乙方在产品包装、企业牌匾、宣传资料上使用的说明文字: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七、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人民币作为商标、冠名使用费。
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 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 商标的商品质量乙方必须保证在其生产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册 商标的.产品,要符合国家有关该产品卫生、质量、计量、环保、包 装、行业标准及法定说明文字的要求九、 乙方不得任意改变甲方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或者其组合, 不得超越许可的产品范围使用甲方的注册商标十、甲、乙方应在商标许可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就是否继续授权 使用商标进行协商,到期继续使用重新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 续费备案,不续签合同则自行终止十^一、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权 商标、标识,以及在本合同第六项中许可乙方在其产品包装,企业牌 匾、宣传材料中所规定的文字,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十二、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 四十条规定,有权利监督乙方产品质量,乙方有责任将包装设计文稿 交给甲方审核备案,以免出现与法律相违背的情况十三、甲方对乙方的商标使用许可授权,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仅为提高乙方知名度、扩大市场 占有率所进行的企业形象和产品形象策划和包装。
是在法律许可下的 合法授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应当强调,双方都是独立法人,各自 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无关的 法律责任均不得涉及对方;甲、乙各方的债权、债务,以及与本合同 无关的其他法律纠纷和责任,也均不能构成对各方的法律连带责任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生效的条件:十四、双方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上签字、盖章十五、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金额足额交付了甲方商标使用费十六、甲方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递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受理备 案十七、乙方使用在甲方授权注册商标的产品,必须要具备如下条件:•由国家技术监督局指定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国家明令需要具备环保认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