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转正 为了提升我院病历质量,依据省卫生厅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和温医附一院(2021)89号文件要求和历年检验实际情况制订. 病历等级评定标准 1.甲级病历:综合评分≥90分. 2.乙级病历:综合评分为≥80<90分. 3.丙级病历:综合评分<80分. 合格标准 (一)病历书写数量 1.本科毕业住院医师前3年每十二个月60份病历以上,3年共180份以上,此以后每十二个月提供20份病历以上. 2.硕士硕士前2年每十二个月60份病历以上,2年120份以上;此以后每十二个月提供20份病历以上. 3.博士硕士第1年60份病历以上,此以后每十二个月提供20份病历以上. 未达成上述数量的为不合格.上述数量不因产假,病假,事假,轮转等原因此降低.麻醉及医技科室医师数量按实际病房轮转时间计算(5份/月以上). (二)病历质量 1.各级医师在晋升前任1年内乙级病历≤3份或历年(5年内)病历质量检验累计乙级病历≤6 份为合格,超出上述范围的为不合格; 2.晋升期内出现丙级病历(负关键责任)者为不合格. 四,检验方法 1.晋升医师依据平时入院录书写登记统计,呈报自己书写的病历清单,清单内容包含患者姓名,住院号,入院日期,科室.质量管理办公室对晋升人员提供的病历随机抽检10份,如抽检病历中有10%或以上入院录系非呈报医师所书写,也判为数量不合格. 2.病历抽取:每位晋升医师随机选择30个病历号备查(按省厅病历质量检验的调取条件要求,在电脑中调).病历号从晋升期内所负责过的病案中调取.通常从近期的病案中调,假如调取的数据不够,可在远期的病案中调取. 3.计分措施: (1)责任分:住院医师50分;主治医师25分;主(副)任医师25分. (2)乙级病历:晋升医师的责任分部分扣分达10%以上则计1份乙级病历;责任分部分扣分在10%以下则计0.5份乙级病历;能举证表明不负责任的除外. (3)丙级病历:负关键责任的,计1份丙级病历责任分,晋升医师的病历检验判为不合格;负次要责任的,计1份乙级病历责任分;能举证表明不负责任的除外. 4. 查前审核: (1)晋升前5年内(2021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下同),病历书写数量不合格者,不再进行此次病历质量检验. (2)晋升前5年内所抽查到的病历质量,均为甲级病历(10份及以上)的,即判为病历检验质量合格,不再进行此次病历质量检验,如有其它证据证实有不合格病历的除外. (3)晋升前5年内累计乙级病历6份以上或晋升前任1年内乙级病历3份以上,即判为病历检验不合格,不再进行此次病历质量检验,如有其它证据证实有不合格病历的除外. 5.检验步骤: 备查的30份病历,分三轮检验,每轮查10份. (1)第一轮检验 第一轮结果均为甲级病历的,即判为病历检验合格;出现乙级病历,假如达成不合格标准,不再进行下一轮检验;假如未达成不合格标准,进入第二轮检验. (2)第二轮检验 按第一轮检验方法进行. (3)第三轮检验 经第三轮检验,未达成不合格标准的,视为合格,不再进行病历质量检验,如有相反证据证实有不合格的除外. 五,申诉 检验结果由质量管理办公室通知医师本人.如不服检验结果可向质量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说明申诉理由和疑问内容,质量管理办公室给口头解释.仍有不一样意见,可书面申请医院病历质量管理小组给讨论. 六,病历书写数量上报及晋升报名登记的裁止时间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