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建立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若干意见校政字[2005]18号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对学校教学目标的实现和提高教学质量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主要是对系(部)等教学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和评估,推进教学管理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对教师的教学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指导和评估,帮助和促进教师改进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对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效果进行检查和评估,促进学生学习的自觉性,完善学生学习的自我监控机制;同时对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毕业设计、考务工作等进行专项考核和评估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教学督导工作制度、学生评教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以及规范的教学检查和评价制度等项目构成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不断开展有效的、形式多样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从而加强学校内部自我约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完善教学督导监控建立教学督导室是我校加强和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多年来教学督导专家组以提高学校教学质量为己任,实事求是地对教学单位和课程进行评估,充分发挥了传、帮、带的作用。
在专家组的工作基础上,学校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由主管教学的校长领导,教务处具体协调教学督导室工作应通过检查、座谈、听课、调查、协调和协商等民主工作方式完成以下职能:1、为学校重大教学政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 2、对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价,提出建设性意见;3、交流、研讨学校教学工作状况,为改进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信息和建议; 4、通过大量听课、召开座谈会等方法,掌握不同类型、不同层面课程(包括实验课)的一线教学情况,对教师教学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价,对于教学效果较差的青年教师要有针对性地听课并指导,帮助其站稳讲台;5、对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试卷质量进行抽查评价;参与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答辩;对系(部)教学工作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意见和建议;6、针对教学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有关部门和系(部)反馈,并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和教风、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7、督导并参与教学检查活动,参与培养计划制定、执行等项工作;二、完善学生评教制度教学质量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课堂教学的效果,课堂教学中教师的表现是教学监控过程中的主要观测点教学活动是学生与教师的双边活动,为了全面、客观地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学生评教制度。
1、教务处统一组织每学年对任课教师教学情况进行评价,并对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进行全面的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将结果及时反馈到教师所在系(部),由系(部)负责向教师本人转达评议情况2、设立教务处处长学生助理岗位,吸收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工作三、坚持领导干部听课制度领导干部听课制度既有利于各级领导深入基层、深入课堂,了解教学状况,又能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营造一个全校各级都关心教学、重视教学、支持教学的氛围为此将有关规定修订如下:1、主管教学工作的校长、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0小节;其它校级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2小节;2、系(部)领导干部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5小节,每月不少于1小节;主管教学工作的系(部)主任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10小节,每月不少于2小节;3、负责教学工作和学生工作的处级领导干部(教务处、学生处正副处长)每学期听课次数不少于5小节,每月不少于1小节;4、有关听课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指标5、每次听课结束有关领导干部要将听课卡交教务处督导室四、建立教学信息员反馈制度教学信息员制度是教职工、学生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能及时与学校、教师增强沟通的活动。
通过教学信息员对学校各种教学活动反馈的信息,学校可以全面了解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教学信息员采用自愿报名或民主推荐的方式产生其主要职责时:调查、反馈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教学过程中各系、每位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的各个环节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教务处五、进一步加强教学检查制度教学工作是有目的、有组织、有计划的活动,各项教学活动必须按照预先设定的方案有序地进行;教学检查制度是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的有力保证我校教学检查包括:日常教学工作检查,开学初教学准备工作检查,学期中教学工作检查,学期末考试工作检查和毕业实习实训、设计环节等专项工作检查等组成对在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教务处要及时通报,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中发挥监督、警示的作用各教学系(部)应成立系(部)教学质量检查小组,并逐步加强和完善本系(部)教学检查制度,以使教学活动产生预期的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六、完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学校教师要不断加强教风建设和自我约束,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了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培养和造就一批教学一线骨干队伍,学校将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评价体系。
我校教师教学评价由学生、督导室、系(部)三级评价体系构成各教学系(部)要成立本系(部)教师教学评价小组,对本系(部)教师教学、教学活动等进行评价;学校教务处每年要对每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教学评价结果要作为教师聘任、职称评定、评优评模的重要依据,并逐步与教师课时津贴挂钩教学评价成绩要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对评价成绩好的教师要大力宣传,并予以奖励和表彰;对评价成绩差的教师要提出警告、降级聘任直到调离教师岗位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章程校政字[2004]17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评估,促进我校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的提高,学校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第二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是在校长领导下,对我校教学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评估、咨询、检查和指导的专家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具有指导作用,其研究成果和咨询、评估意见供学校决策时参考第二章 组 织第三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实行委员制,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委员若干名,分师范本科、师范专科、高职专科三个组第四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由校长聘任,副主任委员和委员由主任委员聘任,由我校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及离退休的教师为主,兼顾我校现设置的各学科专业。
成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在其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较丰富的教学经验,有一定威望,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第五条 教学指导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聘请有关学科教师参与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 责第六条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了解国内外高等学校的办学经验和高教改革发展的趋势,确保工作水平和质量第七条 对学校教学建设、教学管理和教学改革提供决策咨询和工作参考意见第八条 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工作,通过听课、抽阅教案、搜集学生意见等方式,调查、研究、分析、评价各系(部)教学情况,并提出指导性意见,供有关部门决策时参考第九条 审议、评价申报晋升职称人员的教学工作第十条 鉴定、评审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上报省级、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十一条 承担学校领导交给的教学研究和督导任务第四章 权 限第十二条 有权获得国家、省和学校关于普通高等教育的政策法规性文件和其他指导性文件 第十三条 有权了解学校关于教学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第十四条 有权列席学校召开的有关会议第十五条 有权在学校授权的工作中,向系(部)索取与教学有关的文件数据资料,并提出建议和批评意见。
第十六条 在职称评定和其他评选活动中,根据各教学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教学方面的裁决权第十七条 有权对违反教学秩序的行为提出批评和建议第五章 其 他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第十九条 凡与本章程不相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吕梁高等专科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制度校政字[2006]14号为了进一步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学校对教学过程的监控,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建设,确保教学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稳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制度一、教学督导室的组成(一)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是在主管教学的副校长领导下,协助教务处做好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对教学秩序、教学水平、教学质量等进行检查、监督、评价和指导的常设机构 教学督导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和秘书各1人,督导员若干名学校教务处负责督导室的日常管理工作教学督导员一般以退休的教师、管理干部为主,亦可聘请部分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担任二)教学督导员的条件1、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或相应职称的管理干部,且有一定年限(一般不低于10年)的教学或管理经验2、为人正直、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良好、热心教学工作,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且有一定的群众威望。
三)教学督导员的聘任由教学、教辅单位或督导室主要成员推荐,教务处提名,报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初审,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主管教学副校长聘任教学督导员任期一年,到期可续聘,对不能较好地履行职责者可提前解聘二、教学督导室的职责教学督导室主要职责是对全校各教学系(部)的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评议和调研,及时掌握教学一线动态,反映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学校改进教学工作提供依据具体职责如下:(一)对教师教学效果进行评价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督导员开展听课、教师学生座谈会等活动,对教师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效果进行评价,同时指出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的主要优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二)对各教学系(部)教学工作情况(包括教育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价,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并及时向教学系(部)及相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三)发挥“传帮带”的作用,加强对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使之早日掌握教学技能和教学规律;及时向各系推荐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以便各系组织观摩教学四)接受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参与学校各类教学检查、评估和竞赛活动,开展对学校教风、学风、教学质量、办学特色和办学水平的调查研究,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及时发现教学改革典型,总结教育教学成果,宣传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六)为学校专业建设、教学计划、教学基本文件的修订和重大教学政策的出台等提供咨询和建议三、教学督导室的工作任务(一)每学期开学前一周,检查教学准备情况二)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开始,随机检查教师缺课、上下课迟到早退现象三)每学期第二周开始,在全校范围内随机听课,每人每周听课一般不少于3次,并填写《教学督导专家听课卡》四)参与每学期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任务由教务处统一安排五)参与每学期的期末考试工作,到各考场巡视,重点检查监考教师执行监考任务情况六)每学期初向教务处提交学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表,学期末向教务处送交工作总结和建议七)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听课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八)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各系和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四、其它(一)学校按月为教学督导员发放一定的工作酬金(每年按10个月计,每月600元/人)对贡献突出的督导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二)各系(部)领导、全体师生和有关部门对教学督导室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