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机械租赁合同集合15篇建筑机械租赁合同1 工程机械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工程机械租赁合同双方务必自觉遵照本合同执行 一、 施工地点:由乙方指定施工作业现场 二、 机械类型及价格: 三、 租赁方式及条款: 1、 乙方以月租的形式租赁甲方机械,机械预热、修理和移动都由甲方负责,每月工作27天,3天为维修机械时间,每天工作9小时,如机械工作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扣除修理时间 2、 因下雨条件不利于施工,或施工过程中不需要机械作业,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预知的情况下机械停机,甲方不负责任何费用租用期间,如下雨达到50mm以上按实际时间计算;因自然天气、气候(如北方的冷空气、沙尘暴、下雪结冰)等情况,期间按实际时间计算;在后期收尾阶段,机械工作不到15天(含15天,9小时/天)的按实际时间计算工作时间,达到15天的(9小时/天)按包月计算 3、 付款方式:每月一结 4、 进场费:一台共计3000元 5、 机械的看护、维修、保养由甲方负责 6、 由乙方提供机械作业所需的柴油,其它油料由甲方负责。
机械进场时需由甲乙双方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退场时需甲乙双方重新确认机械内存柴油量,以确保机械进场、退场时机械内存柴油量一致 7、 甲方应提供性能良好的机械,并配备合格的机械操作人员,甲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应听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按时按线路到达指定地点,按乙方现场人员的要求作业,乙方的机械操作人员可随时调运和操作机械如甲方的机械性能不好和操作人员不听从乙方人员指挥,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8、 甲乙双方以机械具体工作时间的形式确定机械实际作业时间,双方都必须掌握和记录,并到月底核对乙方付甲方的机械租赁费,若有拖欠,甲方有权停机停工 9、 机械的进场费由乙方承担,退场费由甲方承担,若乙方的租赁期小于二个月(含二个月),则进场费和退场费均由乙方负责 10、甲方所派的机械操方作人员的吃住由甲负方责 11、以上租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乙方需要发票,则多租赁价格在现有价格基础上上浮百分之五 四、安全要求 1、甲方(包括机械操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工作施 工技术规程进行作业,机械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机械的操作和维修保养规程安全作业,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工地。
2、甲方必须严格遵守工地规章制度,服从乙方现场人员的指挥和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机械必须停方在乙方指定的位置,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移动和操作机械 3、甲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凡是违反上述条款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和损失,乙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机械操作人员或机械退场,中止合同,并从台班费中扣除甲方的机械进场费 五、 仲裁与调解 如发生合同争议或经济纠纷,双方本着合作、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协议,则由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进行仲裁裁决 六、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到工程款结清后自动终止,本合同 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盖章)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帐号: 帐号: 联系: 联系: 日期: 日期:建筑机械租赁合同2 甲 方(出租方): 行业确认书编号: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 营 范 围: 乙 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租用建筑施工机械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机械(可另附表格)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生产厂商 出厂 日期 统一编号 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地点,项目名称和工作内容 使用地点: . 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第三条 租赁期限 机械租赁期限: . 1.如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合同届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继续使用租赁机械,甲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四条 租金计算及支付 1.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租金: (1)按月计算:机械名称: ,每台租金人民币 元/月,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可另列附件). (2)按台班计算:机械每天工作 小时,按一个机械台班计算,每台班租金为 元,每月 日前由双方确认上月实际工作台班数量(可另列附件). (3)其他方式 . 2.预计租金总额: 元,大写: . 3.支付期限: . 4.结算方式: . 5.租金计算起止时间: . 第五条 进出场费用 租赁机械进场由甲方负责,费用(含运输费 元,吊装费 元,安装费 元,拆卸费 元,其他费 元)共计人民币 元,由 方承担. 第六条 租赁机械交接与验收 1.甲方依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乙方移交租赁机械,双方就交付机械的型号,规格,数量等共同进行验收并签署交接清单. 2.法律法规规定须安装调试并检测合格方能投入使用的或者合同约定由甲方现场安装后才能投入使用的机械,安装调试合格之日为移交日. 第七条 双方关于保证金的约定 . 第八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租赁机械由 方负责操作与维护.操作维护方应按机械运营,操作的规定,并需配备符合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上岗条件的操作,维护人员.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机械设备,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供出租机械的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或产品合格证等文件.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出租机械的使用环境,安全使用要求,操作维护注意事项及其他必要的技术资料或技术说明. (3)因故障造成租赁机械无法正常运行,甲方自接到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甲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日内未能修复的,自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恢复运营日止. (4)甲方派出随机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服从乙方管理,遵守乙方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承租机械进出场作业,其他维护作业的协助和便利. (2)乙方应负责承租机械在施工现场的看护并保证设备的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毁损灭失的,应向甲方赔偿. (3)乙方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按操作规程与机械使用规定管理使用承租机械,不得违章或超负荷作业. (4)乙方擅自改变承租机械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5)乙方应安排必要的维修时间,由甲方对机械进行正常维修保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没有提供合同约定的机械设备或提供的机械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乙方书面催告仍不能按时履行或提供的替代机械达不到乙方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供机械设备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 元/台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可另列附件).逾期满 日的,视为根本性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因甲方原因导致机械毁损灭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甲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并就造成的损失要求甲方赔偿. (4)其他 .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逾期支付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满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原因致使机械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承租机械转租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其他 第十条 其他约定 .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共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建筑机械租赁合同3 甲方(出租单位): 乙方(承租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租赁设备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 设备名称:塔式起重机 规格型号:QTZ40(4509),QTZ63(5103) 产品参数:设备按甲方提收购租赁产品生产厂家说明书上标准配置,塔式起重机地面以上高度为50米,甲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20xx年以后出厂 数量:甲方向乙方提供型号为QTZ40塔式起重机壹台,型号为QTZ63塔式起重机贰台,包括附墙,升节,并提供设备配件 二.地点: 乙方承建项目“现代森林小镇”施工现场(以乙方负责人郭祥林,王军道指定地点为准) 三.租赁时间: 以实际租赁时间为准(每台塔机租赁时间按实际分别记取),租赁期不足5个月按5个月记取;时间记取从甲方安装调试完,经乙方验收合格,交付乙方正常使用之日起至接到乙方通知拆除之日止春节期间停工按15日计算,不计租赁费如因乙方原因(包括:1.脚手架等物件阻碍塔吊降节2.场地道路使甲方车辆不能进出正常运输3.按合同未付清租赁费又不能达成新协议)使设备无法出场,则视为乙方按合同继续使用甲方设备,租金连续计算至甲方设备满足出场条件之日止 四.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 1.进出场费:QTZ40型为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19000元/台);QTZ63型为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xx元/台);以上价格含运输费,装卸费,安装拆除费,附墙费,增高费及检测费和其他塔吊相关费用。
塔吊安装完毕后,由甲方负责报检合格并领取准用证后三天内支付(单台塔吊准用证领取后支付单台进出场费); 2.设备租赁费:QTZ40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零伍佰元整(¥10500元/台);QTZ63型每台每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元/台);租赁期间租金按月结算,不足月按天计算,乙方负责在下个月30日前支付当月塔吊租金(以单台塔吊为单位分别记取租赁费) 3.甲方暂按每台塔吊设备配备两名持证上岗人员,工资按20xx/人(含伙食费)乙方根据实际到场人员数(2人以下)在下月20日支付上月工资(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 4.设备进出场、安装、检测和拆除均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责任: 1.设备租赁期间的所有权属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赁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零件 2.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当设备出现故障时4小时内派人修理完毕,一般故障当天内解决,排故时间超过24小时则按实际天数扣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扣除;严重故障不超过3天,否则按实际耽误时间扣除租赁天数并赔偿乙方施工人员的停工损失主体施工期间,大修只允许一次 3.他塔吊租赁期间,甲方应派专人组织协调塔吊起重工作和维修工作,以便塔机正常运行,并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及时安排升节和附墙,以此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