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符号意旨问题探微 李学萍 文学符号意旨问题探微内容摘要:文学符号与普通交际性语言符号不同,其意旨行为也独具个性语言符号主 要呈现任意性特征,所指与能指分离,两者没有内在联系文学符号的意旨问题则较为复 杂在文学符号的理据性问题上,不同学者做出不同阐发:巴赫金提出符号的自指性,苏 珊·朗格认为文学符号的所指(感情)包含在能指之内本文旨在通过对文学符号意旨理论 的探讨来进一步澄清文学符号意旨问题的个性因素,以期进一步了解整个文学符号的个性 以及“文学性”这一问题 关键词:文学符号; 意旨; 任意性; 自指性1.引言符号的意旨指符号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该问题一直是符号学理论所关注的重要问题 之一,因为它涉及意义的形成问题意旨问题包含了能指与所指关系的两个方面:一是能 指与所指之间是否存在自然联系的问题;二是如果能指与所指之间存在自然联系,这个联 系是如何形成的,过程如何?语言符号学的鼻祖索绪尔曾指出语言符号的所指与能指之间 没有必然关系,语言符号的所指意义由约定形成,也即,语言符号的意旨是建立在约定俗 成的基础上,是任意的,而非理据性的他同时指出仅有少量的语言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 间存在一定联系,如象声词,因此,语言符号总体上是任意性符号,是非理据性的。
由于 语言符号在符号系统中的模型地位,索绪尔所提出的语言符号的任意性的意旨理论也自然 被延用在其他领域,如手势、服装等领域长期以来,在符号学领域,特别是语言符号学 领域,索绪尔所提出的理论一直发挥着重要影响,如雅各布森的“陌生化”理论就是在这一 理论基础上解释文学符号的生成和文学符号特殊性的一个范例法国结构主义叙事理论是 索绪尔传统的沿袭与继承但是,随着解构主义和后结构主义理论的兴起与发展,索绪尔 所提出的符号学理论以及相应的意旨理论则既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挑战,也得到了一定的 修正与发展2.文学符号的意旨理论乔纳森·库勒、巴赫金等人都对符号的意旨问题进行了研究库勒就曾指出:在一部文 学文本中,语言的凸显方式等于把它从其他背景(陈述文生产的时间及现实环境)中分离 出来,把文本语言试图完成的行为(如邀请友人)变成一种文学手法,并把它置于一系列 文本与文学的背景之中(2000:35) 这也就是说文学语言具有自指性的特征巴赫金也提 出小说中的语言不仅代表其他事物,而是语言还能代表自身(DL, 49),这就是说小说语言符 号的能指与所指是结合在一起的,而不是被分割和彼此隔离的,也即小说语言符号具有自 指性。
中国学者赵毅衡也曾指出:“文学性,就是由于符号自指性而获得的能指优势 ”(赵毅 衡,1990:108) 然而,以上研究虽然都触及到了文学符号意旨行为的个性,但是,严格 地讲,他们讨论的范围还主要是文学符号中的符号问题,例如:巴赫金讨论的“小说中的语 言”实际上讨论的还是语言符号,或者说,他们并未明确所讨论的符号的层次问题,是一个 文学作品作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符号,还是一个作品之中的诸多符号的问题,因此,其 关于自指性的讨论也还属于文学符号中的语言符号的自指性问题确切地说,其符号学范 畴还是语言符号的罗兰·巴尔特的《神话学》中对神话符号(包括文学符号)的探讨,就是对索绪尔语言学符号理论以及意旨理论的突 破首先,在神话的符号性质问题上,罗兰.巴尔特指出神话符号的二级符号结构,也即:第一层的符号的所指与能指结合成第二层(也即神话层)的能指,神话符号是二级层次上 的能指与所指的组合巴尔特将一级符号的能指与所指结合的产物称为“意义”(meaning), 而将二级符号的能指称为“形式”(form) 接着,罗兰·巴尔特又以详细地篇幅论证了神话 符号的理据性,也即:神话符号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自然联系问题。
他指出神话符号是有 理据的(motivated)符号,不过,这个理据并非绝对的理据,是要受到文化、历史、意识形 态等因素制约根据这一理论,我们也可以说,文学符号是有理据的符号,只是这种理据 是一种相对的而非绝对的理据这也解释了文本阐释所具有的自由度以及受限空间与罗兰·巴尔特同时代的美国学者苏珊·朗格的文学符号理论也与索绪尔开辟的传统不同朗格师从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提出文学符号是情感的形式在《艺术问题》中,她对文学符号、文学符号的能指与文学 符号的所指进行了清晰地界定她明确地指出了文学符号与语言符号是两个概念,二者不 可混淆在文学符号与语言符号的关系上,她认为文学符号相对于语言符号既有独立性又 有依赖性文学符号是以语言符号为材料构造的符号从表面上看,文学符号好像是文学 作品中所有符号的集合(sum of thelinguistic signs) ,但文学符号实际是由作品中的语言符 号意义形成作品的字(表) 面意义和这个字(表)面意义所传达的文学意义所构成一个 文学作品的整体即是字(表)面意义(能指)与文学意义(所指)的结合文学符号由文 学能指和文学所指构成,不是语言符号的能指与语言符号的所指的结合,也不是语言符号 的集合和这个集合中每个符号的所指意义的总和。
在文学符号中,语言符号是构造文学符 号的材料,而不是直接传递文学信息的载体在对文学能指的定义上,朗格指出文学作品 中文字所构成的字(表)面意义形成了文学符号的“象”,也即能指朗格对文学能指的“象” 进行了说明:诗人用文字创造出的是虚拟的事件、人物、情感、人生经历、人类生存环境 等,这些虚拟的创造物是诗歌的成分,构成诗歌的“表象 (image) ”(Langer,125) 文学作 品的字面意义形成“象”的表层部分(不包括文学意义) 字(表)面意义是作家创造的人生 经历,用来传达文学所指意义在文学符号的所指上,朗格认为:文学符号的能指(“象”) 所传达的意义为文学符号的所指对于文学符号所指的具体范围,朗格认为艺术符号(包 括文学符号)所表达的不是某个东西(thing),而是感情(Langer,125) 在文学符号的意旨问题上,格阐述了文学符号意旨行为的独特性她指出:“语言符号 的所指在能指之外(即社会约定) ,而艺术符号的意义则在艺术符号内部艺术符号的意义 不能脱离其艺术形式存在”(Langer,126) 应该说,朗格对符号学的理论贡献主要在于她对文学符号与诗歌中的语言符号的区分上 (为简单起见,下文用“文学符号”指称文学作品, “文学语言符号”指称文学作品中的语言符 号) 。
在文学符号的所指方面,笔者认为,她提出的“感情”说却过于偏执例如:小说《第 二十二条军规》揭示了生存的荒谬,这样的理解恐怕与纯粹的感情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很 多出色的文学作品引发人们的哲学思考,基于这样的思考得出的文学符号的所指就不能简 单地归于“感情”的范畴诚然,在文学符号中,感情可以潜行在文学符号的能指中与语言 符号的能指之间,那么,就目前的理解而言,朗格意义上的文学符号(非传统意义上的文 学符号中的文学符文 艺 杂谈 1002010.11 学教育号) 在所指方面则至少应该包含两方面: 一是基于文学符号能指所得出的理解、态度、认识等理性内容;二为情感,这近似于 I.A. 理查兹所说的“情感与态度”既然文学符号的所指不全属于情感范畴,那么朗格在文学符号的意旨问题上的阐发也就显出其片面性,即文学符号的能指包含所指(情感)只是文学符号意旨关系的一部分文 学符号意旨关系的另一面,则还应是罗兰·巴尔特所说的文化、意识形态框架下的理据性这里,值得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巴尔特意义上的理据性非绝对理据,是一定范围内的相 对理据,那么,朗格意义上的能指所包含的情感所指是处于什么样的一种地位?笔者个人 认为,尽管很多文学著作以议论、说理和思想的深度而闻名于世,如《罪与罚》 、 《卡拉马 佐夫兄弟》等,但是,若没有情感这股潜流,可以说,文学符号也难以获得长足的生命。
这种情感不需要在文学符号的文字中直接表达,而是潜行在文学符号能指中这种包含既 可以是作者意识的结果,也可能是作者无意识的结果,而无意识的情感潜行在能指之间, 具有其自主的生命力读者在解读过程中也通过无意识的方式感受到这样的情感,也就是情感上的“文本无意 识”同时,根据荣格的集体无意识理论,我们可以说有些无意识的情感是受民族与文化限 制的,只有同一民族或同一文化的读者才能感知作品中的无意识情感,那么,这种无意识 理据也是受限的理据,而有些无意识的情感却是人类集体所共同享有的,不受民族、地区、 文化、意识形态的限制,自由地穿梭在作者———文本———读者之间,那么,这种无意 识理据则是无限的理据,是文学符号的自指行为3.小结如果我们将语言符号的意旨行为归纳为两种,即任意性与理据性且认为任意性是语言符 号意旨行为的主要特征的话,那么文学符号的意旨则是以在任意性与理据性的对立冲突中 形成的以理据性为其个性特色的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对于文学符号而言,其所指存在的方式也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所指显现在能指表层,即经语言符号直接表达在文学符号的能指语言中这样的 所指是作者赋予文本的所指,是一种规定如一部小说的深层意义若为“爱与宽容”,而在 小说的文字中我们发现作者将“爱与宽容”这样的信息直接表达在小说语言之中。
那么,这 样的文学符号中的语言符号显示此所指,而所指又直接是能指语言的成份二) 所指与能指有内在联系,但受能指以外的因素限制:所指不直接出现在文学符号的语言符号中读者阅读完 后,根据对整个文学符号的总体印象得出自己的理解、态度,不同的读者可能对所指得出 不同的结论但这些结论受限于读者的背景、文化、意识形态、历史等因素三)所指潜行在能指内部:所指不直接出现在文学符号的语言符号中所指也不是理解、态度,而是情感,是潜行 在能指中的文学符号的读者(包括其作者)能感知、经历的情感流此外,就文学符号的理据性而言,还可分为有意识理据性和无意识理据性有意识理据 性指读者通过借助文化知识进行解码而获得意义的过程,文学符号所持有的这种理据性就 可以被称为“意识理据性”,而想法,对于那种在阅读中不是经过思考,而是经过感知而获 得的情感所指部分,则可称为“无意识理据性”正如弗洛伊德曾经指出意识只是冰山一角,那么,无意识理据性可能往往是创作与阅读 的根本动力之所在,等待我们进一步挖掘,以揭示其中内容之所在参考文献:[1 ]Bart hes,R.(1 9t h edn)Myt holo-gies.[M] New York:Hill and Wang, 1 987.Cot t diener,M, Boklund- lagopoulou,Lagopoulos,A.Semiot ics. [C]London,Thou-sand Oaks,New Dehli :Sage Publicat ions,2003.[3]Langer,S.K.Problems of Art . [M]New York:Charles Scribner’s Sons, 1 957.[4]Saussure,F.de.Course in GeneralLinguist ics. [M] Beijing:Foreign Lan-guage Teaching and Research Press,2001 .[5] 姜可立.美国现代符号诗学和诗歌双重符号论.[J]中外诗歌研究,2000(1).[6] 姜可立.文学言语行为及其符号功能.[J]外语与外语教学,1999(9).[7] 罗曼·雅各布森.结束语:语言学与诗学.[R]1958.见赵毅衡.符号学文学论文集 . [C] 天 津 : 百 花 文 艺 出 版 社 ,2004.1 69- 1 85.[8]赵毅衡.文学符号学[M].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0.※ 本文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
李学萍,北京语言大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专业在读博士,北京语言大学英语教育中心 讲师,研究方向: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