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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何把握“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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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如何把握“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尺度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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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如何把握“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认定尺度税法规定,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值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 其应纳税额.那么,何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值理由呢?从各类税务诉讼案件 上得知,征纳双方对税收核定权的行使和判定标准问题争议最多.本文结合案件中 的相关裁定及主要观点,探讨应如何把握好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值理由的认定 尺度. 主要观点 观点一:除了反不正值竞争法列举的情形外,假如税务机关能够证明纳税人应税行为计税依据低于同期同类市场价值 70%的,应认定其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 认定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 干问题的说明(二) 》(法释〔 2021〕5 号)第十九条规定,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 7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价 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 因此,司法实践供应了相对可执行的价格区间 70%~130%,如售价低于市价 70%,就应视为不合理. 观点二: 应结合产品销售目的, 质量以及公允价格等因素综合衡量, 低于成本价格销售的即可视为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值理由. 认定理由:反不正值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价格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定价的基本依据是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 观点三:税务机关有足够证据证明纳税人的交易行为是虚假的按偷税处理, 否就不容置疑其真实性.如能证明真实的交易是关联交易,就依据确定的方法认定 计税依据是否明显偏低.如不能证明是关联交易,无论交易价格与市场价格相差多-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 第 1 页,共 5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少,是否低于成本价,均不能视为明显偏低不得核定征收. 认定理由:法律法规未赐予税务机关核定销售价格的权力,但赐予了税务机关在特定情形下核定计税价格的权力.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动身,税务机关认定的课税事实应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观点四:税务机关只有在非关联方交易是虚假的且无证据证明的情形下 方可行使税收核定权. 认定理由:本着疑罪从无和合作信任爱惜原就,对非关联 方的虚假交易没有证据,应当本着合作信任爱惜原就敬重交易结果. 上述四种观点孰对孰错,本文从税收法理上做进一步分析. 法理分析 税收核定 当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值理由时,税务机关基于国家税收利益的考虑,基于部分事实,按税法规定的方法和法定程序核定应纳税额.但核定具有较强的裁 量性,司法机关一般敬重税务机关基于法定调查程序作出的专业认定,除非这种认 定明显不合理或者滥用职权. 交易可分为关联交易和非关联交易,按真实程度分为真实和虚假.对虚假交易的纳税申报,征管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不缴或者少缴应 纳税款的是偷税.关联交易不依据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 用,而削减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征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非关联交易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值理由的, 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款. 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或无正值理由的判定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21〕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方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指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人为支配,削减,免除和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仍增值税税款.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指以削减, 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一般反避税治理方法》(国家税务总局令 2021 年第 32 号)第三条规定,税收利益指削减,免除-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 第 2 页,共 5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或者推迟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税法规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标准,主要是基于公平税负的原就.这是由于有些商业支配会违反税法的立法意图,其唯独或主 要目的是为猎取税收利益而非正常商业目的.这类商业支配的共同点是通过人为安 排削减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削减,免除,推迟缴纳税款,假如不打击势必造成 税负不公,破坏公平的市场环境.应如何判定?笔者认为,应从商业支配的利益结 果和行为动机两方面把握. 利益结果方面,主要考量纳税人的商业支配是否谋取了税收利益.在税收利益的确定上,税务机关一般会通过与正常情形下或名义上应 付的税额进行比较,找到与纳税人的商业支配,在经济成效上相当,合理且不会产 生税收利益的替代交易形式.行为动机方面,主要分析纳税人是否通过人为支配, 以谋取税收利益为唯独或主要目的.税务机关会多视角凝视企业的商业支配,而非 单纯的税收角度.对商业目的判定是建立在相关事实和情境客观考量的合理推断之上,而不仅以纳税人的陈述,主观臆断,或者简洁指标来判定. 关于无正值理由问题,正值理由是相对于经济业务实质和税法规定,即非关联交易应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关联交易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就,两者共同指向了经济业务的本质.因此,无正值理由可比照上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判定标准来把握. 观点评释 关于按司法说明的判定标准来认定价格是否明显偏低问题,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行政机关可否直接适用司法说明问题的批复》 (工商标字〔 2004〕第 14 号)规定,行政机关在办案时可以参考有关司法说明,但不宜直接适用司法说明.因此,税务执法不宜直 接适用司法说明的判定标准,而应以税法规定为限. 关于价格认定是否适用反不正值竞争法和价格法. 笔者认为, 税收实体法对计税价格明显偏低有确定判定标准, 在价格的确定次序,方法和公式上仍有程序性规定.比如,征管法实施细就第四十 七条所规定的税收核定方法,财税〔 2021〕36 号文件第四十四条所规定的销售额核-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 第 3 页,共 5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定次序.对从价计征的税收, 接受上述方法和程序来确定纳税人在经济成效上相当,合理且不会产生税收利益的替代交易价格.假如核定的计税价格与纳税人申报一样时,即使价格明显偏低也属于有合理商业目的或正值理由. 至于税务机关行使税收核定权时,是否应证明纳税人的交易行为有效,虚假或者关联.笔者认为,交易行为的效力与应纳税款核定权,分别受民事法律规范和行政法律规范调整,交易行为有效并不意味税务机关不能行使应纳税额核定权,另行核定应纳税额也并非否定交易行为的有效性.假如不考虑行政效率,要求税务机关必需遵循疑罪从无和合作信任爱惜原就, 在有足够证据证明纳税人交易行为是虚假时, 方可行使税收核定权, 就既可能造成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名排除税务机关的核定权,仍可能因市场竞价不充分导致交易价格明显偏低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因此,有效的交易行为并不能绝对排除税务机关的应纳税额核定权,但税务机关行使核定权时仍应有严格限定.税 务机关认定纳税人虚假交易并有偷税行为或关联交易的,应有足够证据予以证明, 但不愿定会行使税收核定权. 小结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值理由的,核定其应纳税额,无需先证明纳税人的交易行为是否虚假,只有 当纳税人实行了征管法第六十三条所规定的手段或行为,产生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 危害后果,税务机关才会实行必要的征管措施,启动相应的征管程序.虽然行政诉 讼中税务机关对作出的税收核定负有举证责任,但法律没有规定税务机关就一个不 存在的虚假交易现象承担举证责任,证明该现象不存在.相关话题价格明显偏低的参考依据首次显现在了税收政策中小编寄语: 不要希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学问把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 第 4 页,共 5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word学习资料 可编辑资料- - - - - - - - - - - - - - -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体会之谈,假如觉得有帮忙请您打赏支持,感谢 .体会, excel 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存.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可以在工作上助你一臂之力,但是确定不是说有了证,就有了一切.有证书学问比别人多了一个选择.会计学的学习,必需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懂得和把握.学习时应充分利用学问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 -细心整理 - - - 欢迎下载 - - - 第 5 页,共 5 页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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