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救口头医嘱登记本宝清县人民医院医院口头医嘱登记本科室:宝清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监制宝清县人民医院口头医嘱执行制度及流程制度:1 、各科室在任何环境和任何地址都一定连续地执行“只有在紧迫急救状况下方可使用口头医嘱的有关制度与流程”2 、口头医嘱只好由注册护士在紧迫状况下接受3 、在非急救状况下,护士不执行口头医嘱及通知的医嘱4 、危重急救过程中,医生可下达口头医嘱,护士执行前需重复一遍,获取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5 、开立口头医嘱的医师一定是患者的主治医师或现场急救职称最高、年资最长的医师6、危重紧迫过程中,医师下达口头医嘱后护士需向医生完好复述以获取确认,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实行双人核查后方可执行.7 、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请下达医嘱者再次查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门路,以保证用药安全8 、在接获医嘱或重要查验结果时,接听护士需对医嘱内容或查验结果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方能记录和执行9 、急救结束后应请医生和护士查对已下达的口头医嘱,并实时补记,补记需注明天期和时间并署名10 、急救结束补记医嘱应在6小时内达成以上制度违犯一条罚款10元,每加一条加罚5元超时补录医嘱罚款15元,每多超一小时加罚5元.医嘱未补录罚款20元.注:紧迫状况范围包含:昏倒、严重休克、大出血、中毒、严重脱水、高热惊厥、严重创伤所致严重呼吸困难、自觉性或损害性气胸、血气胸、喉拥塞及气管支气管拥塞、严重心律失态,各样原由造成内出门血危及生命者,急性心力弱竭、呼吸衰竭、肾功能衰竭等生命体征有重要改变。
流程:患者发生急危重症需立刻急救医师开立口头医嘱护士重复医师确认无误护士执行医嘱急救结束,补记书面医嘱项药物名称药物剂量药物用法急救依照口头医嘱口头医嘱口头医嘱下口头医嘱执日目(症状/诊疗)执行时间补记时间达医师署名行护士署名期科室评论:内容总结(1)宝清县人民医院医院口头医嘱登记本科室:宝清县人民医院医务科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