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毕业论文:《清时期的货币改革措施分析》——高拱的币制改革要点论述《清时期的货币改革措施分析》高拱的币制改革要点论述摘要:币制改革是高拱主持隆庆朝大改革的重要内容金融毕业论文他针对嘉(靖)隆(庆)之际商业凋敝、币制混乱、国库亏空的局面,大力推行恤商惠商政策,整顿铸钱用钱之法,健全货币流通体制改革不仅繁荣了商品经济,开通了边市贸易,增加了国库收入,而且也使隆庆后期呈现出中兴之势关键词:高拱 惠商政策 币制改革高拱(1512-1578),字肃卿,号中玄,河南新郑人他是明朝嘉(靖)隆(庆)之际著名的政治改革家他自嘉靖二十年(1541)中进士后,先后任礼、吏二部尚书及内阁首辅等要职在他居官期间,特别是隆庆四年(1570)职掌吏部继又提任首辅后,大刀阔斧地进行了挽刷颓风、修举实政的一系列改革,在革新吏治、整饬边政、厉行法治、为国理财、疏通漕运等方面都颇有建树,由此开创了隆(庆)万(历)大改革的先河[1](P411-417)有关高拱其他方面的改革将另文撰述,本文仅就其惠商政策和币制改革加以初步探讨 一、嘉隆之际,财政严重危机 嘉靖中期至隆庆前期,明王朝面临着空前严重的财政危机嘉靖二十八年(1549)八月,户部曾向嘉靖帝报告财政危机的状况:京通仓粮岁入370万石,嘉靖十年以前,每年军匠支米280万石,粮仓中常存有八九年的积蓄;但十年以后,"岁支加至五百三十七万石,抵今所储,仅余四年";。
京通仓粮每年亏空达167万石[2](卷七十八:食货志二)太仓银库每年的赋税收入为200万两,"旧制以七分经费,而积存三分备兵歉,以为常";[2](卷七十八:食货志二)一年大约所出133万两,常余67万两嘉靖八年以前内外库共有500万两的储蓄,但自嘉靖二十七年以后每年透支数额高达百万两自嘉靖二十九年(1550)"庚戌之变";至四十五年(1566),太仓库银每年亏空都在百万两以至三百万两以上如嘉靖三十年至三十二年,连续亏空分别高达395、331、373万两其后两年分别亏空255、229万两其余年份亏空都在百万两以上[3](P205)为了弥补财政赤字,官方到处加派搜刮,但也无法扭转财政长期亏空的局面嘉隆之际,财政亏空的根本原因是:其一,皇帝挥霍无度,宗室禄粮剧增世宗崇信道教,大兴土木,"斋宫、秘殿,并时而兴工场二三十处,役匠数万人,军称之,岁费二三百万两";[2](卷七十八:食货志二)世宗不断遣官采办大木,二十六年采木于川、湖、贵州,"湖广一省费至三百三十九万余两";[2](卷八十二:食货志六)其他如采珠采玉、织造烧造,用银数额巨大,光膳食果品一项,岁用银即达十七万两[2](卷八十二:食货志六)嘉靖时期,宗室人口繁衍迅速,宗禄开支恶性膨胀。
礼科给事中张国彦曾说:"国初亲郡王、将军才四十九位,今则玉牒内见存者共二万八千九百二十四位,岁支禄粮八百七十万石有奇,郡县主君及仪宾不与焉,是较之国初殆数倍矣天下岁供京师者止四百万石,而宗室禄粮则不啻倍之,是每年竭国课之数不足以供宗室之半也";[4](卷五十八:隆庆五年六月庚午)这时的宗室人数之繁,岁禄之多,已成为明王朝不堪忍受的重负其二,军费支出猛增,将领大量侵吞军饷嘉靖初期,边费支出每年计59万两,嘉靖二十八年增至221万两,嘉靖三十八年增至240余万两,嘉靖四十三年增至251万两,迄至隆庆四年(1570)又激增至280余万两[5](卷十八)而大量的军费开支,很大部分都被各级将领层层贪污了嘉靖三十九年(1560)六月,给事中罗嘉宾、御史庞尚鹏奉旨核查侵盗军饷,仅浙直御倭诸臣就"侵盗军需无虑数十万";其中赵文华侵吞104000两,总督周27000两,总督胡宗宪33000两,巡抚阮鹗58000两[6](卷三五一)而贪污军费最甚者,就是当朝首辅严嵩"朝出度支之门,暮入奸臣之府输边者四,馈嵩者六";[2](卷二一○:张翀传)巨额的军费本已使明廷不堪承受,而各级将领的贪污侵盗,更使明朝已很困窘的财政雪上加霜。
其三,官僚队伍日益膨胀,耗费大量财力嘉、隆时期,许多人通过边功升授、勋贵传请、大臣恩荫等途径,文武官员的数量"岁增月益";[2](卷二一四:刘体乾传)官吏增多,需要支出大量银米以供应其俸禄自正德以来,支出"各项俸银约数千万";[7](卷三十四:积存)尤其是这些冗官冗员,于治国安民无补,却大多蠹国枉法以饱私囊,国家每年财政收入的相当一部分流入了这些贪官污吏的腰包,加剧了这一时期国家的财政困难迄至隆庆初年,财政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好转隆庆元年(1567)十二月,户部尚书马森奉旨盘查太仓粮银出入数字,发现见存太仓银仅为135万两,而支出却高达553万两,"以今岁相抵,仅足三月";"帑藏所积似此,可谓匮乏之极矣平居无事,尚难支持,万一有不虞灾变,供费浩繁,计将安出?今日催征急矣,搜括穷矣,事例开矣,四方之民力竭矣,各处之库藏空矣时势至此,即神运鬼输,亦难为谋";[4](卷十五:隆庆元年十二月戊戌)需要指出,财政危机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如何解决这时的财政危机,是明王朝所面临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高拱的惠商政策和币制改革,正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下孕育而出的 二、解除商困,实施惠商政策 针对当时财政危机的局面,一些有识之士曾提出过恤商惠商的建议。
如,嘉靖三十三年(1554),张居正在讨论榷税问题时曾提出"厚农而资商";、"厚商而利农";的观点:"余以为欲物力不屈,则莫若省征发,以厚农而资商;欲民用不困,则莫若轻关市,以厚商而利农";[8](P465-466)但是,真正能站在执政地位,把恤商惠商的见解转变为全国性的实际经济政策的,则是隆庆时期的高拱隆庆四年(1570)三月,高拱复政后不久,专门上了《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在这篇疏文中,高拱力陈商民的困境及所遭受的敲诈盘剥,痛言:"臣奉召至京,两月有余,见得闾巷小民十分凋敝有素称数万之家,而至于卖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毁一空者;有潜身于此,旋复逃躲于彼者;有散之四方,转徙沟壑者;有丧家无归,号哭于道者;有剃发为僧者;有计无所出,自缢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复有矣臣惊问其故,则曰:‘商人之为累也rsquo;臣又问:‘朝廷买物,俱照时估商人不过领银代纳,如何辄致贫累?’则曰:‘非朝廷之价值亏人也商人使用甚大,如上纳钱粮,该是百两者,使用即有六七十两,少亦不下四五十两,是已有四五六七分之赔矣;即得领银,亦既受累,乃经年累岁不得关支小民家无余赀,所上钱粮,多是揭贷势豪之物。
一年不得还,则有一年之利积至数年,何可纪算?及至领银之时,又不能便得,但系经管衙门,一应胥役人等必须打点周匝,才得领出所得未及一两,而先已有十余两之费,小民如何支撑?所以派及一家,即倾一家,其未派及者,各为辗转避逃之计人心汹汹,不得以宁居也’";[9](卷一: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高拱反映的情况非常令人震撼,不啻是一篇为商人代撰的申诉书、陈情表在这里,他偏重于论述在辇毂之下京邑的惨状,又着重于反映商人与官府交接中存在的情弊其实,这也是当时大多数商人的处境官僚政治下卵育的大大小小官员、吏胥、衙役及其爪牙们,实际上都在极力咀嚼商人,摧残商业以自肥所谓"使用";,所谓"打点";等,无非都是吮吸商人膏血的通用名式当时的商人又是社会中无权无势的弱者阶层,官为刀俎,商为鱼肉于是,商业"十分凋敝";的局面就必然出现在这一疏文中,高拱不但在于体恤商民,关心民瘼,能具体而准确地掌握实情,而且还在于他作为现职大学士兼掌吏部事,高居在当时国家官僚机器的最上端,却能痛揭疮疤,为那些备受欺凌、被压在权力底层的商人呼号他继而从明王朝根本统治利益的角度出发,力倡惩贪革弊,解除商困,提出兴革方案,言:"夫至尊所居根本之地,必得百姓富庶,人心乃安,而缓急亦可有赖。
祖宗取天下,富家填实京师,盖为此也其在今日,独奈何使凋敝至此乎?先朝公用钱粮,俱是招商买办有所上纳,即与价值,是以国用既不匮乏,而商又得利今价照时估,曾未亏小民之一钱,比之先朝,固非节缩加少也,而民不沾惠乃反凋敝若此虽屡经题奏议处,宽恤目前,然弊源所在,未行剔刷,终无救于困厄,恐凋敝日甚一日,辇毂之下,所宜深虑,必不可谓其无所处而任之也臣愿陛下特敕各该衙门,备查先朝官民如何两便,其法安在,题请而行其商人上纳钱粮,便当给与价值即使银两不敷,亦须那移处给,不得迟延更须痛厘夙弊,不得仍有使用打点之费就中尚有隐情,亦须明言,一切惩革,不得复尔含糊,则庶乎商人无苦,而京邑之民可有宁居之望也";[9](卷一: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在此,高拱不仅提出解除商困、推行重商惠商政策的建议,而且他还采取了许多具体的改革措施,务使恤商惠商政策能够落到实处他提出必须严肃法纪,根除各衙门收取"使用";、"打点";之费的诸多陋习,以减轻对商业商民的苛扰由于此疏切中困商病商的时弊,改革方案又具体可行,立即得到穆宗的谕准,令户部"看议来说";[9](卷一: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当时户部根据高拱的建议,对恤商惠商政策加以具体化,并提出了五个方面的措施:即"定时估";、"议给价";、"严禁革";、"裁冗费";、"公佥报";。
这些措施都得到穆宗的谕准,从而在全国推行[4](卷四十六:隆庆四年六月甲辰)可以说,没有高拱的大力支持,恤商惠商政策就不可能转变为全国性的经济政策,也不可能促进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和繁荣,更不可能将其贯彻执行到万历初期"江陵柄政";的全过程需要指出,高拱这篇为商人、商业解困谋利的疏文,虽然比张居正在嘉靖三十三年(1554)讨论榷税问题的疏文晚了16年,但两人所持的论点则是基本一致的其不同之处在于,张在当时仅是在野议论,而高则是以执政者的身份,对有关商业问题正式提出兴革方案,其影响和效果当然大不相同高拱上疏后不久,即得到隆庆皇帝的批准和支持:"览卿奏,具见为国恤民之意钱法委宜听从民便,再不必立法纷扰商人一节,该部亟议以闻";[4](卷四十四:隆庆四年四月癸丑)于是,高拱便可以"口衔天宪";,以推行重商惠商政策三、整顿钱法,推行币制改革 高拱推行恤商惠商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整顿钱法,建立健全钱币制度他认为,恤商利商必须与国家的货币政策、社会的金融状况结合起来只有建立健全钱币制度,才能使恤商惠商政策落到实处,便利商民,繁荣商业,振兴经济,进而巩固明王朝统治和稳定社会秩序"钱者,人君驭世之具也";。
[10](卷一:铸钱议)为此,他在《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和《铸钱议》中又提出了一系列币制改革的举措其一,建立健全钱币流通体制高拱认为,当时京师商人之所以"铺面不敢开,买卖不得行";,造成商业凋敝、京邑民困的局面,主要是因为"钱法不通";因此,他提出疏通钱法、建立钱币流通体制的改革措施言:"至于钱法不通已久,乃是指点多端,事体不一所致盖小民日求升合觅数钱,以度朝夕,必是钱法有一定之说,乃可彼此通行而乃旦更暮改,迄无定议,小民见得如此,恐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将必至于饿死是以愈变更愈纷乱,愈禁约愈惊惶铺面不敢开,买卖不得行,而嗷嗷为甚臣惟钱法之行,当从民便试观当年,未议钱法而钱行,近年议之而反不行;外省未议钱法而钱行,京师议之而反不行,则其理可知也臣愿陛下特降圣谕,行钱只听从民便,不许再为多议,徒乱小民耳目如此,则人心自定,人心既定,钱法自通,而买卖可行,斯各得以为朝夕矣";[9](卷一:议处商人钱法以苏京邑民困疏)在高拱看来,当时钱法不通,主要是指点多端,旦更暮改,议论纷乱,人心惊恐,害怕"今日得钱而明日不用";,以致出现商业萧条、京邑民困的局面因此,钱法之行,当从民便,禁止纷更,不许乱议。
这样人心自定,钱法自通,商业可兴,民困可解但是,高拱指出钱法不通的这一原因,还是浅层次的认识;解决钱法不通的举措,还是临时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