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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餐饮业者具体申请食品检验复检表格及注意关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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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ID:418053453
台大餐饮业者具体申请食品检验复检表格及注意关键事项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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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大餐飲業者申請食品檢驗複檢表格及注意事項: 非常感謝貴單位共同為校內膳食衛生把關本校膳委會執行小組每學期皆會抽檢全校各餐廳、福利社等販售之食品,送至臺北市衛生局檢驗,依據檢驗結果報告(初檢)回函時間,陸續分批提供各管理單位協辦後續檢驗不合格者需複檢作業 提供包商自行將食物檢體複檢時需注意事項如下,請貴單位轉知轄下各包商辦理複檢作業(檢驗不合格者)注意事項:(申請表格請參考下列範例)一、 請務必儘速告知各轄下包商於初檢報告收到後一週內複檢二、 請包商務必將第一次初檢報告影本附上,以便告知衛生局需複檢項目三、 包商複檢時需攜帶: (一)食物檢體(貼有申請單位及食品名稱標籤) 檢體需要量:液體500毫升、固體500公克 (二)複檢費用:衛生檢驗分類衛生檢驗規費收費基準表 單位:新臺幣:元/件 食品微生物檢驗生菌數、大腸桿菌群、大腸桿菌等,此項為1,000元食品化學檢驗食品中添加物檢驗,如防腐劑、殺菌劑、抗氧化劑、漂白劑、保色劑、著色劑、調味料等,此項為2,000元 (三)第一次初檢報告影本。

(四)台北市衛生局之食品檢驗申請表(如下頁),需事先蓋上本校管理單位印章、申請表之日期、樣品名稱及編號、申請廠商(可寫臺灣大學)、負責人姓名、地址、電話、送驗人簽名等均需事先填妥 (五)寫好收件人姓名地址、貼好郵票30元掛號回郵信封一個 收件地址請填「台北市大安區羅斯福路4段 1 號 國立臺灣大學」 收件人請填「住宿服務組 洪彤欣小姐 收」四、 檢附送檢申請表一份,請自行影印使用(送檢時需蓋本校管理單位印章)五、 送檢地點:臺北市衛生局石牌檢驗室地址:台北市石牌路二段111號2樓聯絡電話:02-28280102轉2109六、 送檢時間:每週一至週五,上午九時至下午四時,中午不休息七、 檢驗時間約為二週 八、 膳委會執行小組收到第一次複檢報告後,若仍不合格,除罰款外將再告知管理單位督促包商務必於一週內進行第二次複檢;若第二次複檢仍不合格,將加重罰款直至改善完毕檔 號:096/070101.01保存期限:3年 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室衛生檢驗申請表申請日期 年 月 日申請人或申請廠商廠商負責人工廠或營利事業登記證號碼營 業 種 類地址及電話地址: 區 街(路) 段 巷 弄 號 樓 電話:檢驗目旳送驗人簽名樣品名稱包裝方式檢驗種類檢驗項目樣品編號□散裝 □包裝□食品中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酒類檢驗□中藥及食品摻加西藥檢驗□化粧品檢驗□營業衛生檢驗□採樣 □散裝 □包裝□食品中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酒類檢驗□中藥及食品摻加西藥檢驗□化粧品檢驗□營業衛生檢驗□採樣 □散裝 □包裝□食品中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酒類檢驗□中藥及食品摻加西藥檢驗□化粧品檢驗□營業衛生檢驗□採樣 □散裝 □包裝□食品中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酒類檢驗□中藥及食品摻加西藥檢驗□化粧品檢驗□營業衛生檢驗□採樣 □散裝 □包裝□食品中微生物檢驗□食品化學檢驗□酒類檢驗□中藥及食品摻加西藥檢驗□化粧品檢驗□營業衛生檢驗□採樣 1、表內有□處請選擇適當者打ˇ。

備註: 2、請檢附回郵掛號信封一個臺北市政府行政規費 收據 NO.應繳金額:新臺幣 元整檢驗天數: 工作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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