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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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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1  20xx年1月13日下午,学院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在管理楼615室召开20xx年度商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根据《湖南城市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技术岗位科研与科技产业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湖南城市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管理办法》、《湖南城市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实施办法》、《湖南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学岗位考核表》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科研考核执行准则:按学校和学院考核标准同时执行,但不叠加具体来说,未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学校文件;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但未达到商学院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商学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标准教学工作量者,按学校规定和商学院文件执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额=(1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绩效工资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按同职级*均标准发放;三个月以上的,绩效工资分段计算,超过三个月的期间,先行发放绩效工资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岗位后再补发  4.在读博士可以在两种绩效工资发放方式中选其一:第一,无工作量要求,全额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资全发,绩效工资不发,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岗老师要求,完成工作量,获取绩效工资。

  5.计划内国内课程进修、访学等,期间不要求工作量,绩效工资全发  6.员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课全额计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门理论课程的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为100元/课时,补助交通费400元  8.教务办曹毓能老师完成了教务秘书的全部工作职责,按学校下拨的1个缺编补贴标准发放其工资  9.继续保留2%项目标时  10.在商学院双肩挑且带编的人员,完成了标准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据商学院二级教授的绩效工资标准补齐其差额部分  11.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按学校和学院文件执行  出席人员:汤腊梅、郭白泉、罗放华、孙倩、郭美兰、张卫枚、王纲、刘文斌、王莉 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扩展阅读 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扩展1) ——工资发放会议纪要 (菁选3篇) 工资发放会议纪要1  为贯彻落实皖发〔20XX〕19号和皖办发〔20XX〕29号文件精神,切实保障安置到省直单位的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以下简称省直安置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9月14日下午,省财政厅预算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资福利处、省编办督查处召开省级财政工资统发联席会议,专题研究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统发有关问题。

会议议定以下事项:   一、从20XX年9月起,省直安置人员工资纳入省财政工资统发皖办发﹝20XX﹞29号确定的提前退休人员相关政策待遇中,发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过渡性补助和一次性补发的住房公积金不纳入工资统发,授权由所在单位负责发放  二、省直安置人员租房、交通补助,按省财政厅《关于原地级巢湖市市直单位人员安置后租房、交通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预〔20XX〕1391号)确定的标准和范围,纳入工资统发,填入工资统发软件和审批表“其他2”项目栏  三、统发单位申报省直安置人员工资时,需向省编办督查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有关安置人员的编制和职数批复、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以及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向省人社厅工资福利处提供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人事编制组批复各省直单位安置人员表(附名单)、省直单位有关安置人员任职文件、安置人员报到证、省编办编制审核材料和统发工资变动审批表一式三份等  四、原地级巢湖市辖区内地税、质监、工商等垂直管理部门和监狱、高速交警、*派出院人员津补贴暂按原标准执行,待新标准出台后再按新标准执行和补差。

  参加会议的有:XXX;省财政厅预算处XXXX工资发放会议纪要2  20XX年1月13日下午,学院绩效工资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在管理楼615室召开20XX年度商学院绩效工资发放工作会议根据《XX城市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湖XX城市学院技术岗位科研与科技产业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XX城市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管理办法》、《XX城市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管理实施办法》、《XX城市学院商学院教学岗位考核表》等文件精神,结合商学院实际,经会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科研考核执行准则:按学校和学院考核标准同时执行,但不叠加具体来说,未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学校文件;达到学校标准科研工作量,但未达到商学院标准科研工作量时,执行商学院文件  2.年度未完成标准教学工作量者,按学校规定和商学院文件执行即未完成工作量的扣款额=(1实际工作量/标准工作量)×绩效工资  3.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留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绩效工资按同职级*均标准发放;三个月以上的,绩效工资分段计算,超过三个月的'期间,先行发放绩效工资的70%,余下部分待按期回到原工作岗位后再补发  4.在读博士可以在两种绩效工资发放方式中选其一:第一,无工作量要求,全额工作量算超工作量,基本工资全发,绩效工资不发,每月发放生活补贴500元;第二,按正常在岗老师要求,完成工作量,获取绩效工资。

  5.计划内国内课程进修、访学等,期间不要求工作量,绩效工资全发  6.员工享受法定假期休假,在法定假期上课全额计算超工作量;  7.20XX年《国际贸易理论》与《国际贸易实务》两门理论课程的外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为100元/课时,补助交通费400元  8.教务办XX能老师完成了教务秘书的全部工作职责,按学校下拨的1个缺编补贴标准发放其工资  9.继续保留2%项目标时  10.在商学院双肩挑且带编的人员,完成了标准教学工作和科研工作,根据商学院二级教授的绩效工资标准补齐其差额部分  11.管理人员绩效工资按学校和学院文件执行  出席人员:XXX  记录人:XXX工资发放会议纪要3  20XX年12月31日上午,在会议室通过教代会关于教师聘任、评优评先、前半年绩效工资发放等情况的讨论,经教代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职称聘任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决定中学高级聘、中学一级等职称聘任教师的先后顺序:  1、职称评定时间;  2、职称评定时间相同,按年龄(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年龄大者优先;  3、前两项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  4、前三项相同,按原始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二、前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从前半年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均分配;  2、上半年没有上班的教师,也进行*均分配;  三、后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执行  四、1、关于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教学成绩奖、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的余款的总人数*均款额进行发放;  2、关于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于年老体弱出勤率达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项第1条待遇,出勤率超过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计考核分数,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减计考核分  五、优秀及先进指标的发放方案:  1、评优秀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2、评先进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3、评优秀的教师积分前2名的仍有资格可以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前先进的评选,其他的教师没有资格再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先进的评选  邯郸县第十二中学  20XX年1月4日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扩展2)——工资发放会议纪要全文 工资发放会议纪要全文1  20XX年12月31日上午,在会议室通过教代会关于教师聘任、评优评先、前半年绩效工资发放等情况的讨论,经教代会与会代表一致讨论并同意后,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职称聘任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决定中学高级聘、中学一级等职称聘任教师的先后顺序:  1、职称评定时间;  2、职称评定时间相同,按年龄(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年龄大者优先;  3、前两项相同,按参加工作时间(以教育局人事档案为准);  4、前三项相同,按原始学历,学历高者优先。

  二、前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  1、从前半年的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均分配;  2、上半年没有上班的教师,也进行*均分配;  三、后半年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严格按照考核方案执行  四、1、关于男教师年满58周岁、女教师年满53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教学成绩奖、班主任费、副校级津贴、值班费后的余款的总人数*均款额进行发放;  2、关于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0周岁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方案:由于年老体弱出勤率达到全勤的80%,享受第四项第1条待遇,出勤率超过全勤的90%,超出部分按加计考核分数,出勤率低于全勤的80%,低于部分减计考核分  五、优秀及先进指标的发放方案:  1、评优秀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下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2、评先进的指标:由每年度的上半年的考核分数确定;  3、评优秀的教师积分前2名的仍有资格可以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前先进的评选,其他的教师没有资格再参加第二年教师节先进的评选  邯郸县第十二中学  20XX年1月4日值班补助发放会议纪要3篇(扩展3)——补助待岗人员事项会议纪要 补助待岗人员事项会议纪要1  受x区长的委托,区*副区长xxx主持召开会议,研究了区国资局管理部分自收自支人员和年乡镇机构改革待岗部分自收自支人员移交区社保局发放养老金和生活补助费有关事宜。

现将会议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将国资局管理的部分自收自支人员移交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事宜  xxxx年xx区直机构改革后,被撤销的物资局、商业局、二轻局、黄金局、煤炭局、乡企局和粮食总公司,共有19名自收自支事业人员移交区国资公司,由区国资局管理截止目前,已有x人调离,还有xx人因上述单位原有资产基本都进行了变现,区国资局也无收费、创收来源,为上述人员支付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日益困难  为保证上述人员待遇不变,减轻区国资局开支压力,经会议研究决定:一是将目前已办理假退手续的人员,按政纪字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移交区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二是参照政纪字号文件的有关规定,至年底,将男年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或工龄满25年人员,办理假退手续,移交区社保局发放养老金上述人员的医疗保险参照政纪字号文件办理  二、关于将年乡镇机构改革待岗的部分自收自支人员移交社保局发放生活补助费事宜  xxxx年xx乡镇机构改革后,我区共有xx名事业人员(其中自收自支人员xx人)待岗,xxxx年有x人(其中自收自支人员xx人)通过竞聘上岗截止到目前,还有上述待岗自收自支人员xx人年乡镇机构改革时,对这部分人员发三年(—年)工资,从年开始由乡镇发放相当于本人月工资xx%的生活补助,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时移交区社保局发放养老金。

随着乡镇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乡镇已无收费、创收来源,自收自支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日益困难  为尽可能减轻乡镇负担,经会议研究决定:将年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或工龄满25年的上述待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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