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苏省特殊教育合格学校建设基本标准聋校建设标准一、基础设施(一)校园用地1、区域划分清晰,布局合理,包括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行政办公(综合)区2、生均用地面积: 10个班以上不低于 85 平方米,9 个班以下不低于90 平方米3、绿化面积:绿地覆盖率不小于35% 二)校舍建筑1、生均建筑面积: 10个班以上不低于 25 平方米,9 个班以下不低于30 平方米(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 2、校舍建筑主要由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1)教学用房及辅助用房:普通教室、语训教室、个别语训室、听力检测室、手语实验室、律动教室及辅助用房、美术教室及教具室、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仪器及准备室、生活与劳动教室、职业技术教室、图书室、学生阅览室、教师阅览室、多功能活动室、体育康复训练室、体育器材室等;(2)行政办公用房: 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接待室、文印室、会计室、广播室、团队活动室、档案室、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传达室3)生活用房:食堂(含操作间、备餐间、仓库、餐厅、办公室等)、厕所、宿舍、浴室、锅炉房、晒台等三)教学设施(教学楼走廊以及所有用于教学的用房都应安装声光电铃)1、普通教室要有符合要求的普通教室, 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40平方米。
四面墙上都必须有电源插座,配齐课桌椅、讲台等基本设施2、语训教室至少应有 1 间供语训课上对学生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使用的、符合要求的教室,面积应能满足规范摆放1 个讲台和 16张安装语训设备的课桌的需要四面墙上都必须有电源插座,配齐基本设施、语训设备和教学设备2 3、个别语训室应有 13 间供教师对学生单独进行语言训练使用的、符合要求的用房 墙上必须有电源插座,配齐基本设施、个别语训设备和有关教学具4、律动教室及辅助用房应有符合相关规范的、能满足聋生进行音乐、舞蹈、体操、游戏、语言技巧等内容的学习与训练需要的教学用房,使用面积应不小于80 律动教室的地面应铺设具有弹性的木质地板应有律动教室辅助用房,用于更衣、贮藏等,配有一定数量的器材架和服装柜5、美术教室及教具室应有符合要求的、 能进行书法、绘画等内容的教学与训练的教学用房,面积应能满足布置模型台以及学生画架的需要美术教具室用于摆放美术教学所使用的各类教学具以及器材6、多媒体教室应有符合要求的、设有多媒体设备的教学用房,面积能容纳2 个班学生上课及教学观摩7、计算机教室每校须配置计算机教室,面积至少应能满足1 张教师讲台(电脑桌)和 16 张学生电脑桌的摆放。
8、实验室应有 2 个(9 个班及以下的,化学、生物可合用1 间,科学实验根据需要分别在物理和生化实验室内进行;10 个班级以上的,根据教学实际增设)符合要求的实验教室,以满足实验的需要实验室的面积应能规范摆放 1 个实验室讲台和 8 个实验桌(每桌坐 2 人) ,并根据要求将相应的水电等设施安装到位9、仪器及准备室应有科学实验、理化生实验仪器室兼准备室2 间,有符合仪器规范存放要求的仪器柜,并将相应的水电改造到位有毒、有害化学物品必须单独存放10、生活与劳动教室应有对 1-6 年级聋生进行生活自理能力培养与劳动技术教育的专用教室满足学校生活指导和劳动技术课程的需要11、劳动与职业技术教育专用教室 18 个以上班级的学校必须结合当地实际配置23 个专用教室; 17 个以下班级的学校必须结合当地实际配置12 个专用教室,供学校安排教学3 内容和学生学习、实习使用12、图书资料室与阅览室应有图书室、阅览室各1 个(9 个以下班级的学校可以二合一,但面积应不小于 60 ) ,有满足新增及原有书刊放置需要的书柜(书架) 阅览室内应按规定配置阅览桌椅,有条件的应靠近图书室分设师生阅览室13、多功能活动室应有 1 间可作文娱活动、雨天体育活动、观摩教学及全校性集会等使用的大型用房。
建筑面积: 9 个班级及以下应不小于120 ,1018 个班级应不小于 180 ,18 个班级以上应不小于220并应配置能进行相关活动的设施和设备14、体育康复训练室应有 1 间设置适合聋生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能进行训练和活动的用房,建筑面积一般不小于56 15、体育场地与器材室应有标准的 150米以上的环形跑道;应有篮球场12 片(地面平整,雨后可以及时使用)应有 1 片室外乒乓球场地、 1 片安装室外运动器械的场地、1 个跳高跳远用的沙坑、 1 间体育器材室(设置于靠近操场的1 楼,面积一般不小于 40 平方米, 9 个班级以下的学校可以降低到20 平方米)及一定数量的体育器材架四)行政办公设施(行政办公楼应安装声光电铃)1、行政办公室应有校长(书记)室、副校长室、校务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 、总务处等管理办公室,并配齐办公桌椅和其他基本的设施9 个班级及以下的学校行政处室的办公室可以适当兼用、合用2、教师办公室教学楼的每个楼层都应设有教师办公室,每间办公室都应配齐办公桌椅和其他基础设施3、网络管理室应有 1 间外接网络进入、内部局域网维护管理以及视听文件制作的用房,使用面积应满足安装、摆放、维护网络设备以及视听文件制作设备的需要,并配齐基本设施。
4、团队活动室用于团和少先队组织进行小型会议、摆放有关器材和资料室内应按要求配齐办公、会议桌椅和仪器、资料存放的橱柜等5、心理咨询室4 用于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 、康复训练,使用面积应不小于15 ,并按要求配齐设施6、广播室应有 1 间(规模小的学校可与团队活动室合用)用于摆放广播器材的用房广播室的位置应靠近(或视野不受阻挡)运动场,便于指挥集会、早操和课间操配齐能摆放、保管整套广播器材的橱柜和其他设施7、会议、接待室九个班级以下的合并设置1 间,九个班级以上的根据学校实际可以分开设置接待室兼作陈列室,会议室兼作教师休息室并按要求配齐会议桌椅、陈列橱柜等基本设施8、卫生保健室必须设置 1 间卫生保健室,使用面积应能安置常用诊疗设备和检查身体的要求, 9 个班级以下的应不少于28 ,18 个班级以上的应不少于42卫生保健室内必须设置简易隔离室(或病床) ,按要求配齐能存放学生健康状况资料和学校健康教育资料的橱柜,以及其他基本设施9、文印室应有 1 间文印室(可根据实际与有关行政办公室合用) 文印室内必须能摆放打印设备和纸张,并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能按要求配齐橱柜、桌椅等基本设施10、会计室应有 1 间专用会计室。
会计室内应按规定配齐防盗实施和其他基本设施11、档案室至少应有 1 间用于存放学校资料和档案的用房按要求配齐橱柜、桌椅等基本设施12、传达室宜分设 2 间,外间作传达室,内间作值班室五)生活设施1、宿舍学校要分别设置男女学生宿舍配齐学生床铺(上铺边缘带防坠落护栏) 、桌子、毛巾架、脸盆架、晾衣杆、存物柜、声光电铃、日光灯、电风扇等设施学生宿舍区内必须每层设有符合要求的饮水、厕所、盥洗室等设施;宿舍区内要设有生活教师 (行政领导)值班室 , 值班室内应设置聋生唤醒设备;5 学前班寄宿幼儿必须独立设置宿舍区,所有设施要按照幼儿教育的要求设置2、食堂必须设置符合有关食品卫生要求的操作间和集体用餐用房必须装有防蝇蚊、鼠、蟑螂等设施设备,通风照明好,有电风扇等设备3、浴室学校必须按要求设置男女浴室;配齐能满足学生洗浴要求的淋浴头、衣柜、长椅等设施,保障通风、照明、保暖、供水及排水有效4、厕所学校必须按照要求在教学区、办公区、生活区分别设置公共厕所有学前教育的学校必须就近设有符合幼儿教育要求的厕所及相关配套设施六)安全设施1、消防类学校校园内应安装消防栓,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办公(综合)区每层楼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宿舍楼每层配备安全通道应急指示灯。
2、安全监控类根据需要在各楼层和周界配备红外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重要场所必须安装防盗设施,进行技术防范3、防护类学校校园必须是封闭式宿舍内应安装聋生唤醒系统二、专用教学设备6 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单位配备数量备注一、语言训练室1 校园通发射机台1 2 接收机套16 含助听器二、个别语训室1 个别语训机台1 三、听力检测室1 听力检测计台1 地级市配四、律动室1 钢琴架1 2 架子鼓套1 3 电声乐器套1 4 音响台1 5 练功垫组1 6 电视机台1 7 DVD 台1 8 功放台1 五、体育康复训练室1 运动器械较大型套1 2 健身器具套1 盲校建设标准7 一、基础设施(一)校园用地1、区域划分清晰,布局合理,包括教学区、活动区、生活区、行政办公(综合)区2、生均用地面积: 10 个班以上不低于 85 平方米, 9 个班以下不低于90 平方米3、绿化面积:绿地率不小于 35% 二)校舍建筑1、生均建筑面积: 10 个班以上不低于 25 平方米,9 个班以下不低于30 平方米(不含教职工住房和校办产业用房) 2、校舍建筑主要由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组成1)教学及辅助用房:教室、理化(科学)实验室、实验仪器室、音乐(器乐)室、手工室、多功能活动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媒体教室、电脑(电子阅览)室、家政室、心理咨询室、视功能训练室、感统训练室、劳动与职业技术教育专用教室、直观教具室、语音室、教材制作室、广播室、医务室、体育器材室等。
2)行政用房:校长室、书记室、副校长室、校务办公室、教导处(或政教处、教务处、教科室) 、总务处、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 、大队部、教师办公室、工会活动室、会议室、档案室、文印室、会计室、电工房、仓库、传达室等3)生活用房:食堂(含操作间、 备餐间、仓库、餐厅、办公室等)、厕所、宿舍、浴室、锅炉房、晒台等三)教学设施1、普通教室要有符合要求的教室, 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40 平方米四面墙上都必须有电源插座,配齐课桌椅、讲台、广播等基本设施2、科学实验室要有 1 间符合要求的教室,面积应能规范摆放1 张实验室讲台和 8 张实验桌(每桌坐 2 人)的需要靠近讲台墙上有电源插座,有一般电源和低压电源,室内有照明设备,通水并设有水池3、科学实验仪器室要有科学实验仪器室兼准备室,有符合仪器规范存放要求的仪器柜,并将相应的水电改造到位,有毒药品按规定单独存放,实行双人双锁4、音乐(器乐)教室8 配备可满足教学与设备安放需要的音乐室、器乐室,音乐、器乐室可合用有条件的还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小琴房,实行个别训练5、体育场地与器材室设置适宜视力残疾学生使用的环行跑道和直跑道,铺设草坪或塑胶,在适宜的地方布置沙坑、篮球场、一组室外运动器械。
设1 间体育器材室(靠近操场,面积一般不小于 40 平方米,主要存放一些小件的体育器材) 有条件的还可建门球训练场、定向行走训练场、溜冰场等适合视力残疾学生的教学与活动场地6、直观教具室要有 12 间使用面积分别不小于44 平方米直观教具室,主要存放各种人物、人体、重要性建筑以及动物(包括鸟、兽、鱼、虫等)、植物(花卉、蔬菜、水果、树木等)、车、船、飞机等各种标本模型,供语文、地理、生物、解剖等课程教学用7、图书资料室与阅览室要有图书室、阅览室,有满足新增及原有书刊放置需要的书柜(书架) ,并有一定余地有一定数量的盲文、有声读物有条件的应靠近图书室分设师生阅览室8、劳动与职业技术教育专用教室结合学校实际适当配置劳动与职业技术教育专用教室23 个, 配备一定数量的床位,供学习推拿和临床实习使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开设不同的劳技课9、多功能活动室要有使用面积不小于120 平方米的多功能活动室2 间,一间可用作文娱活动、观摩教学、集会;另一间设置一些适合视力残疾学生使用的较大型的运动器械和健身器具设备,进行康复训练,也可用作风雨操场10、其它必备的专用教室电脑(电子阅览)室、家政室、心理咨询室、视功能训练室、感统训练室、语音室等都必须根据要求设置。
四)行政办公设施1、行政办公室应配置满足需要的用房和实施,配齐办公桌椅、电脑、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