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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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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资格条件介绍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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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江苏省高等学校副专家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资格原则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本和专业基本,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构造,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第二条 合用范畴本资格条件合用于我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规定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本上,浮现下列状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一)          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如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二)          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三)          谎报资历、业绩,抄袭她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

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第四条 学历、资历规定必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一)       获得博士学位后,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如下的教师须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以上学位),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第五条 外语规定纯熟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专业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纯熟掌握第二外国语)参与国家或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获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       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研究生以上学位二)       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三)       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第六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规定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参与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获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与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获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一)       获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       参与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三)       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副专家资格的人员第七条 继续教育规定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毕《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她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规定根据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有条件的高校文课教师须到基层开展1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理工科教师须到工矿公司开展1年以上的工程实践、专业实践,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第三章 评审条件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规定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本,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构造第九条 教学业绩、成果规定(一)       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所有讲授工作,其中1门为基本课或专业基本课或主干课程同步,按照教学筹划规定,指引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引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指引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协助专家、副专家指引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二)       把育人渗入到教学过程中,关怀学生全面成长,善于做进一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旨在教学过程中协助学生树立对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三)       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对的,措施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明显四)       任现职以来,完毕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须为优秀五)       任现职以来,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第十条 科研业绩、成果规定(一)以教学为主的教师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长期从事基本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          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          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明显,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二)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本课教学的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同步具有如下条件中第1条和第2、3两条中的1条:1.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2.          主持或重要参与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毕准予结题3.          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有获奖证书)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一般本科院校中重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

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任现职以来,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两条中的1条:1.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刊登;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刊登2.          主持或重要参与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前三名),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毕准予结题3.          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四)       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系指高等学校中兼任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任现职以来,须具有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两条中的1条:1.          结合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          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成绩明显,获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发明了较大的经济效益3.          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运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扬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五)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的教师任现职以来,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1.          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或参与编撰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照书,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2.          长期从事基本课、公共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明显,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涉及自制教学设备奖,优秀教学课件奖等)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3.          主持或重要参与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以上,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4.          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成绩明显,获得一定社会效益,并为国家或学校发明了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一次性获利或年利润均为30万元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同步在省级以上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第四章 破格条件第十一条 破格申报条件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获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一)       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以上,且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通过访问学者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副专家必须具有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二)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如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研究生学位),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获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 破格评审条件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有下列条件:(一)       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获得明显成绩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二)       须同步具有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1.        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刊登;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与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步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刊登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刊登2.          主持或重要参与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1项,或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毕准予结题3.          获得过国家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4.          获得省级以上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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