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共同海损与单独海损的辨别一条载货船从青岛港出发驶往日本,在航行途中货船起火,大火蔓延到机舱船长为了船货的共同安全,命令采用紧急措施,往舱中灌水灭火火扑灭后,由于主机受损,无法继续航行船长雇用拖轮将货船拖回青岛修理,检修后重新将货品运往日本事后经调查,本次事件导致损失有如下几项:(1)500箱货品被火烧毁;(2)1500箱货品因灌水灭火受到损失;(3)主机和部分甲板被烧坏;(4)雇用拖船费用;(5)额外增长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问题]以上各项损失,哪些属共同海损,哪些属单独海损,如在日本进行理算,应合用哪个国家的法律?[对的答案]属于共同海损的:(1)因灌水灭火受损的1500箱货品;(2)雇用的拖船费用;(3)额外增长的燃料和船长、船员工资属于单独海损的:(1)被火烧毁的500箱货品;(2)被火烧毁的主机和部分甲板如在日本理算,合用日本国法律共同海损是指船舶和船上载运的货品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的安全和利益,采用有益而合理的措施,人为导致的特殊牺牲和额外支付的费用而单独海损是海上风险对营运中的船舶和运送中的货品所导致的直接损失[考点集成]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如下:共同海损波及船、货的共同危险;单独海损只波及船、货一方的利益;共同海损有人为因素;单独海损多由于偶尔的意外事故;共同海损损失由受益各方分担;单独海损由单方承当。
国内《海商法》规定,共同海损的理算合用理算地法律因此如果本案在日本理算,应合用日本法律 案例2 贸易术语的构成1992年10月,法国某公司(卖方)与中国某公司(买方)在上海签订了买卖200台电子计算机的合同,每台CIF上海1000美元,以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支付,1992年12月马赛港交货1992年11月15日,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开证行)根据买方批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2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委托马赛的一家法国银行告知并议付此信用证1992年12月20日,卖方将200台计算机装船并获得信用证规定的提单、保险单、发票等单据后,即到该法国议付行议付经审查,单证相符,银行即将20万美元支付给卖方与此同步,载货船离开马赛港10天后,由于在航行途中遇上特大暴雨和暗礁,货船及货品所有沉入大海此时开证行已收到了议付行寄来的全套单据,买方也已得知所购货品所有灭失的消息中国银行上海分行拟回绝付议付行已议付的20万美元的货款,理由是其客户不能得到所期待的货品[问题](1)这批货品的风险自何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2)开证行能否由于这批货品所有灭失而免除其所承当的付款义务?根据是什么?(3)买方的损失如何得到补偿?[对的答案](1)风险自货品交到装运港的船上时起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2)开证行无权拒付根据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信用证交易独立于买卖合同,银行只负责审单,只要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银行应必须承当其付款义务3)买方可凭保险单及有关载货船舶沉没于大海的证明到卖方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考点集成]一种完整的国际货品买卖流程不仅仅波及买卖,而是涉及买卖、运送、保险和支付四个环节在CIF合同中,卖方是运送关系中的托运人,负责与承运人签订运送合同;同步是保险关系的投保人,负责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还是支付关系中信用证的受益人,最后收取货品价款相应的,买卖合同的卖方是运送关系中的收货人,最后收取货品;也是保险关系中保险单的受益人;还是支付关系中信用证的开证人和付款人承当运送义务、投保义务与否是由买卖合同,也就是贸易术语决定的,因此要掌握几种常用的贸易术语(FOB、CIF、CFR等)承运人与否对货品的运送迟延、货品损失负责,要看承运人的免责条款,其中最为出名的就是题中的航行过错免责,即承运人对因驾驶船舶和管理船舶过错导致的货品损失不负补偿责任保险公司与否承当货品损失的补偿,要看承保范畴,即投保人投保的险种由谁来索赔要看买卖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案例3 国际贸易中托收行的法律地位 中国TV公司与加拿大C公司签订了6个合同,先后卖了1200吨建材给C公司。
付款方式是D/P(中文称“付款交单”)这6个合同的货先后分10批从天津运往蒙特利尔,其中有6批是大阪三井班轮公司承运6张货品提单价值60万余元1989年4月后来分别从天津装船运至神户,再转船到目的港蒙特利尔提单由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天津分公司签发,签发后提单交发货人按D/P付款方式,发货人把提单交到中国银行天津分行(托收行),天津分行委托加拿大多伦多帝国商业银行(代收行)代收,由帝国商业银行告知收货人,收货人拿钱到该银赎单现假设浮现C公司经理未交款赎单即将货品提走,且查无下落的状况,中国TV公司决定委托律师代为索赔时,作为律师应如何认定这起买卖合同中各方之间的互相关系,如何拟定原被告[问题](1)中国TV公司与加拿大C公司之间的关系?(2)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分公司与中国TV公司之间的关系?(3)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天津分公司与大阪三井班轮公司之间的关系?(4)发货人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之间的关系?(5)中国TV公司与大阪三井班轮公司之间的关系?(6)本案原告应当是谁?(7)本案被告应当是谁?[对的答案](1)中国TV公司与加拿大C公司签订了买卖钢材的合同,因此两者是买卖关系2)中国TV公司是托运人,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分公司是承运人。
3)大阪三井班轮公司是实际承运人,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分公司是承运人的代理人4)在托收中,委托人与托收行是委托代理关系5)中国TV公司是卖方,即发货人,大阪三井班轮公司是实际承运人6)中国TV公司钱货两空,应为原告7)C公司经理未交款赎单即将货品提走,显然是承运人无单放货,承运人应承当责任[考点集成]本题所考察的是国际贸易的各构成环节的货品买卖、运送及支付种不同的当事人的合同关系及责任其中运送环节中涉及承运人与实际承运人的辨别托收中委托人与托收行之间的关系:托收行作为委托代理人,只要谨慎地履行了代理义务,就不再承当与买卖合同及货款支付有关的任何责任案例4 CIF术语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国内某进出口公司A(卖方)与英国某实业公司B(买方)以CIF伦敦条件签订了一份出口一万吨大米的合同货品由保险公司D办理了海洋运送货品保险后准时由承运人某远洋公司C装船运送因在海上遭受暴风雨袭击,迟延30天达到目的港,并因船员的过错使三分之一的大米变质英国B公司因此向有关部门提出索赔[问题](1)应与承运人远洋公司C签订运送合同的是哪方?(2)应向保险公司办理货品保险手续并支付保险费的是哪方?(3)A公司的交货地点在?(4)设A公司已获得合同规定的单据并及时提交给了B公司。
在货品海上运送达到目的港,B公司按规定验收货品之前,A公司向B公司凭装运单据规定付款,B公司与否应付款?(5)对货品迟延30天达到目的港而导致的损失,B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6)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B公司应向谁提出索赔?(7)对三分之一大米变质,根据《海牙规则》,承运人C公司与否承当责任?(8)设B公司准时收到了货品,货品质量、数量等完全符合合同规定,但A公司所提交的装运单据与合同规定有所不符,B公司能否据此拒付货款?(9)设B公司向C公司提出诉讼,按照《汉堡规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多长?[对的答案](1)CIF术语中已涉及运费,卖方承当托运的义务2)CIF术语中已涉及保险费,卖方承当投保的义务,受益人为买方3)根据CIF术语交货地点为货品装运港4)如果双方未商定必须在验收后付款,按一般惯例,B公司应付款5)此迟延责任属承运人6)此属海上运送保险范畴7)海牙规则与汉堡规则不同,承运人可援引航行过错免责8)CIF术语是象征性买卖,即单证买卖,付款重要根据单据9)根据《汉堡规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为2年[考点集成]本题是一种典型的国际货品买卖案例,足以展示国际货品买卖的特点在国际货品买卖中,波及买卖、运送、保险和支付四种关系。
在CIF术语中,买卖合同的卖方,同步也是运送合同的托运人,保险合同的投保人,支付关系中的付款人但各合同的权利义务互不影响,互相独立,在分析时可分别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