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区社会保障工作绩效管理考核评分标准 根据省、市民生工程有关精神及区绩效考核管理手段有关要求,特制定本考核评分标准 一、桃花镇、各街道评分标准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考核指标为新增就业、小额贷款、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其他工作等5项概括指标将上述5项工作列入区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对全年工作实行量化分值考核,按总分3分计算,计算方法为: 全年任务数÷4得出季度任务数; 每季度完成数÷季度任务数×4项指标相关分值(总分不突破3分,超出片面计入下一季度)凡达成目标任务的,按标准分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算分值概括操作手段如下: 1、新增就业(0.6分) (1)凡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得0.4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减0.004分,扣完为止 (2)按季度完成“4050”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任务的,得0.1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扣0.001分,扣完为止 (3)城镇就业率达94.5%,零就业家庭就业安置率达100%,得0.1分,未达成指标数的不得分 (4)新增就业人员需供给相关书面材料,材料不齐全的,未供给台账、身份证明和安置单位证明原件的,不认定为任务数。
(5)察觉弄虚作假、虚瞒假报的,察觉一例,扣除当季度50%的安置人数; 察觉两例的,视为季度安置数为零 (6)各单位须在每月20日前报送材料,迟报一天扣0.05分 2、小额贷款(1分) (1)凡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得0.4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减0.004分,扣完为止 (2)到期未展现逾期贷款得0.6分; 逾期贷款展现一笔扣0.2分,扣完为止 3、职业技能培训(0.5分) (1)凡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得0.3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减0.003分,扣完为止 (2)按时组织人员加入各类技能培训得0.2分; 人员未按时加入培训,经察觉每少一人次扣0.005分,扣完为止 4、其他工作(0.6分) (1)所长按时加入劳动保障工作所长例会的得0.1分; 少加入一次扣0.03分,扣完为止 (2)按时完成区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得0.3分; 未按时完成一次扣0.06分;扣完为止 (3)信息宣传报道工作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劳动保障信息三篇,每季度在市级以上党报党刊用稿一篇; 按时完成信息上报工作得0.2分,少报一篇劳动保障信息扣0.02分,未完成市级以上党报党刊上稿任务扣0.08分,扣完为止。
(二)社会保险工作 考核指标为城镇职工根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项指标,实行量化分值考核,按总分3分计算,计算方法为: 收缴率=1月至考评截止日(每季度结果一个月的25日)累计实收数÷1月至考评截止日累计应收数,对应下表得分 收缴率 25% 26%- 50% 51%- 60% 61%- 70% 71%- 80% 81%- 90% 91%- 95% 96%- 99% 100%(含)以上 养老 保险 0.2 0.4 0.6 1 1.1 1.2 1.5 1.8 2 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0.05 0.07 0.1 0.12 0.15 0.2 0.3 0.4 0.5 失业 保险 0.05 0.07 0.1 0.12 0.15 0.2 0.3 0.4 0.5 各街道(镇)需在考评截止日之前把职工社保金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帐户上为准,超过考评截止日的不记入本季度完成数 二、系统考核评分标准 (一)就业再就业工作 考核指标为安置就业工作,对全年工作实行量化分值考核,按总分2分计算,计算方法为: 全年任务数÷4得出季度任务数; 每季度完成数÷季度任务指标相关分值(总分不突破2分,超出片面计入下一季度)凡达成目标任务的,按标准分计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按完成比例计算分值。
概括操作手段如下: 1、凡完成季度工作目标的得1.5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减0.015分,扣完为止 2、按季度完**置困难群体任务的,得0.5分; 每裁减1个百分点扣0.005分,扣完为止 3、安置材料不齐全的,未供给安置台账、下岗失业人员证明和安置单位证明原件的,不认定为安置数 4、察觉弄虚作假、虚瞒假报的,察觉一例,扣除当季度50%的安置人数; 察觉两例的,那么当季度安置数为零 5、各安置单位需在每季度结果一个月的25日前报送材料,超过25日的,不记入本季度完成数,结转入下个季度 (二)社会保险工作 考核指标为城镇职工根本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三项指标,按总分4分计算,计算方法为: 收缴率=1月至考评截止日(每季度结果一个月的25日)累计实收数÷1月至考评截止日累计应收数 根本养老保险总分2分,失业保险总分1分,医疗保险总分0.6分,医疗保险扩面总分0.4分对应下表得分 收缴率 25% 26%-50% 51%- 60% 61%- 70% 71%- 80% 81%- 90% 91%- 95% 96%- 99% 100%(含)以上 养老保险 0.2 0.4 0.6 1 1.2 1.4 1.6 1.8 2 医疗保险 0.05 0.07 0.1 0.15 0.2 0.25 0.3 0.4 0.6 医疗保险扩面 0.05 0.07 0.1 0.12 0.15 0.2 0.25 0.3 0.4 失业保险 0.1 0.15 0.2 0.25 0.3 0.4 0.6 0.8 1 各系统需在考评截止日之前把职工社保金缴纳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帐户上为准,超过考评截止日的不记入本季度完成数。
三、考核认定单位 **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考核认定工作,认**果报区绩效办公室 2022年3月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