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工商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治理对策当前,行业不正之风的消极腐败现象几乎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在社会上产生的不良影响,成为威胁、影响、干扰工商部门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因素因此,如何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严防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是工商部门切实抓好反腐败、抓源头工作面临的一个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组长何昕表示,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绩效管理制等,以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责力度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工作重点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的治理”被列为2012年工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之一据不完全统计2004-2008年的统计,全系统共有882名干部受到责任追究,其中,厅局级干部10人,处级干部260人,科级干部612人,分别受到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甚至追究刑事责任2009年,全系统共受理信访举报10169件,立案724件,结案1013件给予党纪处分111人,其中,警告32人.严重警告30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留党察看15人,开除党籍32人;给予政纪处分432人,其中,警告179人,记过107人,记大过52人,降级26人,撤职35人,开除33人。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19人可见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案件还大有人在,有必要认真加以探讨分析,研究治理对策下面谈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产生根源和治理对策如下:一、工商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表现形式(一)利用办理“案、费、证、照”之机,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在监管对象中吃、拿、卡、要、赊、抵、报等违法违纪行为;(二)代收代扣其他费用、搭车收费以及以办培训班为名乱收费等行为;(三)滥用自由裁量权,重责轻罚、轻责重罚、同案不同罚,包括越权执法、滥施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不按规定程序执法办案等行为;(四)执法利益化,罚款人情化,亲则轻罚梳则重罚,执法中罚款第一,教育第二;(五)执法不文明、态度生硬、伤害群众感情、言语粗俗、耍威风、搞特权、刁难企业业主等行为;(六)在市场监管中疏于管理、玩忽职守、推诿扯皮、违法不究、行政不作为等行为;(七)瞒案不报、包庇压案不查、甚至弄虚作假、伪造案卷、失职渎职等行为;(八)有纪律不遵守,有制度不落实,有承诺不履行,擅离职守、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工作缺乏信用缺失等行为;(九)贯彻上级重大决策执行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行为。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广大经营者、生产者的合法权益,制约了市场监管效能的发挥,也损害了工商部门的执法形象二、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产生根源 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不够完善,法制不够健全;地区经济发展、财政供给、收入分配不平衡,各项改革措施、法规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给消极腐败,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和可乘之机一)群众观念淡薄部分党员干部服务群众意识不强,没有把群众的愿望和期盼作为自己想问题、做决策、干工作的依据,没有把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自己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工作缺乏激情,满足现状,干事情见重就推、见难就躲,听不见群众呼声企盼,不把“群众利益无小事”当回事二)分配差异当前,各级地方政府财力还不充裕,在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下,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工资福利待遇差异过大等问题,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单位不顾损害群众利益,巧立名目的乱收费、乱罚款、收费养人、以罚代管现象三)心理不平衡当前,在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贫富悬殊、分配不公已较突出,面对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实,这对收入不高的国家公职人员来说,尤其是关键职位掌握实权的工作人员,无疑是一个重大的考验,这些人手中的权力,举手就可捞到能够满足各种物欲的金钱,少数意志薄弱,法纪观念不强的公职人员,容易产生心里上的不平衡,进而放任自身欲望的膨胀,当看到别人待遇比自已高,住房比自已好,或者原来的下级现在却超过了自已,于是就产生不平衡的补偿心理,有的认为,“权力是暂时的,利益才是自已的”;有“付出的太多,得到的太少”的失衡心理;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投机心理,有“贪图享乐,寻求刺激”的颓废心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私欲膨胀,追求一己之利,攀比吃喝玩乐,就容易做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
四)群众维权艰难当前维权途径还不够畅通,群众的法制观念还有待于加强一是打官私难,执行难,群众拖不起,耗不起打官私持久战的精力;二是由于群众的维权意识不强,维权成本过高,客观上造成了一些群众不愿维权,让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得以滋生和蔓延五)法规不够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大量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虽然我国立法步伐加快,但在改革开放面前仍然显得滞后,对一些新问题是非界限、处罚标准等尚缺乏相应的规定,造成制约机制不完善,权力配置不科学如权力过分集中,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没有分开,权力行使不公开、不透明,自由裁量权过大,权力和责任相脱节;另外,机构重叠,办事程序繁琐,执法部门交叉执法,不拜“菩萨”办不成事在这种体制下,权力设租、寻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就很难避免六)防治不力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执纪执法不力,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责任追究流于形式,有的部门领导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本部门渎职,干部违纪问题上,往往考虑干部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内部消化,助长了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蔓延一些很典型的乱收费、乱罚款部门渎职案件查清后,也只是退还或没收上缴违纪违规款了事,或以有利招商引资为理由,没有给当事人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应有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损害群众利益的主要危害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是犯罪的源头,败坏了党风政风行风,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度,破坏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激化社会矛盾,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党的执政地位这里概括为五大危害:(一)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失掉应有的原则和立场,造成处事不公,真假不分、正确与错误不辩,好的得不到弘扬,坏的得不到遏制,使市场经济变成人情关系网,造成经济社会秩序混乱,严重影响当地经济发展二)破坏社会和谐稳定利用不正当手段谋取的私利,加大贫富差距,造成更多人心里上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稳定三)败坏社会道德风气严重扭曲社会价值取向,混淆荣辱观,败坏社会道德和行业风气,使人精神萎靡,骄奢淫逸,滋长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潮的泛滥四)诱发腐败案件严重破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落实,从吃拿卡要,到贪赃枉法,由量变到质变,使人民内部矛盾演变成敌我矛盾,陷入犯罪深渊五)损害党政良好形象由于党政机关在社会上具有引领作用,必将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挫伤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积极性,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激化不同社会阶层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动摇党的执政之基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对策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漫然,不仅败坏了党风政风,降低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公信度,破坏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而且还会激化社会矛盾,诱发社会的不稳定,影响党的执政地位。
因此,必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一)强化思想教育,实现国家公职人员作风的进一步好转加强思想上的廉洁文化教育,对于实现反腐倡廉工作目标,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整合力量、凝聚人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筑牢党员干部思想上的拒腐堤坝是基础腐败行为、不正之风的形成和发生,往往取决于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因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把廉洁的理念潜移默化地渗透进思想灵魂深处,从而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一是实施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通过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推动各方面齐抓共管,共同参与廉政文化宣传教育二是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作用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增强以廉洁意识、法制意识为重点,以依法行政、廉洁奉公、尊纪守法为目标,广泛开展党员先进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权力观教育、法制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能力和自律能力三是加强国家公职人员的“官德”教育,让他们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予的,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并且明白自己承担一定的权力也就承担着相应的责任,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主动查找自己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提出改进作风的努力方向,自觉地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人民办实事、解难事,真正实现党员干部作风有一个根本性的转变。
二)推进制度创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深入开展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工作,切实解决公开不及时、公开不真实、公开不全面等公开工作存在的各种问题,确保公开的实际效果进一步完善听证会制度,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制度,以及政府部门与群众民主协商对话制度,畅通民主渠道,努力把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以“权利”的保证来实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三)依法规范行政权力,防止权力滥用和与民争利围绕权力的界定、权力的行使等重点环节,加强法规制度建设,依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权力范围、权力运行程序,依法确定和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完善和落实联审制度,提高审批效率2006-2007年,该县对县所有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清理,减少行政审批收费项目62 项,加快推进了行政审批中心建设认真落实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开、民主机制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负责人、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权力的规范和有效约束,有效解决了因权力滥用带来的损害群众利益的一系列问题四)加强执法监察,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针对群众深受其害、反映强烈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渎职、农资市场假货横行、药品领域商业贿赂、企业违法排污等问题,政府职能部门要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纪律监察部门加强行政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公、监管不力问题,认真落实问责制度,对当事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分和通报批评。
五)狠抓专项治理,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抓办案,抓好办案促发展的办案指导思想要深入到市场经济新领域、腐败现象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易发多发部位和环节,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违反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规定的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提高腐败搞不正之风的成本,让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者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心理上追悔莫及一是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决不手软对那些严重损害群众利益欺压群众的行为,失职渎职,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作风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坚决从严查处二是深入剖析案件产生的根源及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推进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强化纪律严肃性,坚持党纪政纪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严肃查处违纪行为,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际成果取信于民三是把执纪办案惩处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起来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营私舞弊,贪污贿赂等案件,为经济发展清除障碍,提供公平有序的纪律保征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保护干部的关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正确区分违纪与工作失误、违纪与违法的关系,既要维护纪律严肃性,又要区别对待,努力调动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维护群众利益的关系,认真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以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正确处理坚决惩处与预防的关系,要发挥查办案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