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新建年处理10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编制单位: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二〇一八年九月1 概述1.1 项目建设的特点1.1.1 项目建设背景1、企业概况介绍保德煤矿原名康家滩煤矿,是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神东公司2000年以租赁经营形式将保德县原康家滩井和孙家沟井合并而成的煤矿经2005改扩建后,保德煤矿的井型规模和洗煤厂的能力均达到14.0Mt/a保德煤矿主要开采石炭二迭纪低钙、高灰熔点煤,主采8 号煤,所采原煤全部入洗,选煤厂属矿井型动力煤选煤厂入洗后的产品煤为高灰熔点、低氧化钙的气煤,是典型的动力用煤,主要用做神东公司侏罗纪出口煤降钙的配煤洗煤厂采用重介浅槽选煤工艺对原煤进行洗选加工,每年约排放矸石1.8Mt/a 左右由矸石仓经汽车送至排矸场排弃2005年11月9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以环审【2005】884号文出具了《关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南部区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批复要求掘进矸石用于工业场地、道路路基的填方和废弃巷道的填充,剩余部分与建筑垃圾运至临时矸石场堆存原有排矸场设在紧临洗煤厂西南部一处大型冲沟,该冲沟长约1100m,沟上口宽约100m,沟深平均40m,利用长度约500m,占地15hm2,冲沟为一荒沟,服务年限为6.5年。
排矸场采取分层铺平压实、覆土封闭、阶梯堆放方式设置拦渣坝,堆放后进行复垦绿化,防止扬尘污染目前第一排矸场已填满封闭,进行后期复垦绿化工程,目前矸石排往第二矸石场,近期也将排满,因此神东公司决定委托第三方进行固废综合利用与处置2、项目由来情况为保证煤矸石能够得到合理的综合利用与处置,神东公司以统一规划、节约土地和投资、专业治理为出发点,采用第三方治理方式对外招标,对保德煤矿煤矸石进行综合利用2015年8月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中标,负责对保德煤矿100万吨/年煤矸石项目综合利用方案的实施目前已完成对项目设计、场地租赁及南坡村整体搬迁工作结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修订版)管理要求,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决定在保德县城东南约20km的桥头镇薛塔村东南侧荒沟利用煤矸石填充进行土地复垦,不填充煤矿的炉渣、脱硫渣等煤矿产生的炉渣、脱硫渣等固体废物由企业重新选取综合利用途径根据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土地复垦方案,土地复垦面积约130亩经现场踏勘,本项目未开工建设1.1.2 项目建设特点(1)工程特点1、建设规模拟选场址地面自然标高约在920~930m,南北长约550m,东西宽约150m,沟深约50m,矸石沟占地面积约为8.6hm2。
2、复垦周期、其他综合利用方案及项目建议①根据现场踏勘,并结合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矸石土地复垦方案,本次治理荒沟沟底标高920~930m,最终标高980m,荒沟的总库容约350万m3,填充矸石量约为450万吨本次治理荒沟沟底标高920~930m,最终标高980m,荒沟的总库容约350万m3,填充矸石量约为450万吨②其他综合利用方案:本项目优先考虑矸石送往保德县西南沟砖厂、保德县东关镇黄河砖厂、保德县万晟达墙体建材厂综合利用,而且全部签订了综合利用协议剩余矸石作为本项目填充料进行土地复垦保德县西南沟砖厂位于保德县东关镇西南沟村东800m处,建设有煤矸石、粉煤灰和多孔烧结砖生产线,年产煤矸石烧结砖8000万块,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4月对项目出具了环评批复意见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对项目出具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意见保德县东关镇黄河砖厂位于保德县东关镇大焉东村西南500m处,建设有煤矸石空心砖生产线,年产煤矸石烧结砖6000万块,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2年9月对项目出具了环评批复意见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5年2月对项目出具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意见保德县万晟达墙体建材厂位于保德县东关镇高家井沟村东北800m处,建设有煤矸石多孔烧结砖生产线,年产煤矸石烧结砖6000万块,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3年6月对项目出具了环评批复意见。
保德县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12月对项目出具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意见③本次评价建议:根据《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 修订版),国家鼓励煤矸石大宗利用和高附加值利用,企业可以考虑增加煤矸石综合利用的途径,若出现煤矸石无法全部综合利用的时候,可以及时消纳矸石,避免长时间出现矸石堆存的现象具体的利用途径如下:①煤矸石可以作为煤矿井下充填材料;②煤矸石可以用于循环流化床发电和热电联产; ③煤矸石除了用作制砖外,还可以考虑生产其他建筑材料,例如特种高岭土; ④从煤矸石中回收矿产品;⑤煤矸石土地复垦及矸石山生态环境恢复;⑥其他大宗、高附加值利用方式3、建设性质新建填沟造地项目,根据保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目前场地现状为荒沟,规划复垦为耕地4、投资本次综合利用项目预计投资120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2)环境特点拟建项目位于保德县城东南约20km的桥头镇薛塔村东南侧荒沟沟内起伏较大,植被稀少,冲沟较发育,地貌类型为黄土丘陵区,由两条沟组成呈U型沟谷周边为高陡的黄土梁,梁顶坡度较缓,从梁顶至谷底坡度较陡多在50o以上,局部近于直立中间为相对低洼的谷地,地面自然标高约在920~930m,南北长约550m,东西宽约150m,沟深约50m。
土地复垦完成后,复垦面积约8.6hm2距离场区最近的居民点为南坡村,现搬迁已完成场内少量耕种庄稼和树木均已进行补偿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1.2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2018 年4月 5日,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踏勘,对项目周围的自然社会环境概况等进行了调查了解,收集了相关大气、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并对场界四周进行噪声现状监测,配合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山西省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完成了《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新建年10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环保部门审查忻州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9月8日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会后我单位按照技术审查意见对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完善,现完成《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新建年10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本),提交建设单位报请环保部门审批。
1.3 项目可行性判定1.3.1 与保德县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符合性根据保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十三五”期间,结合采煤沉陷区治理、扶贫移民搬迁和生态建设等重点工程,通过义务复垦和“挂钩”类复垦,实施针对工矿用地和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复垦工程,不断提高区域内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调整和优化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调整期内土地复垦规模668.14公顷,补充耕地390.75公顷,主要分布在义门镇、桥头镇、腰庄乡等本项目位于桥头镇薛塔村,不占用基本农田,并且利用煤矸石填充进行土地复垦,可以补充耕地8.6公顷符合保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调整方案的要求1.4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环境影响本次评价在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地的自然、社会和环境特点、发展规划以及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及有关技术规定,主要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噪声、生态环境影响、以及环境风险进行分析评价,并配合业主开展了公众参与公示及调查1.5 “三线一单”分析根据《关于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三线一单”的约束作用,建立“三挂钩”机制,“三管齐下”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三线一单”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为新建矸石综合利用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中的鼓励类:“三十八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15 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20、城镇垃圾及其他固体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工程”因此,项目不属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保德县城东南约20km的桥头镇朱家河南岸薛塔村东南侧荒沟内,现状植被类型为草地植被,本项目实施后,全部进行植被恢复,对周围区域一并进行治理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对周围环境进行了环境质量监测,而且本项目采取环保措施后,对周围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保德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0月14~20日对项目四周进行大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的有关监测数据根据监测结果,评价区内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TSP、PM10、SO2、NO224小时平均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山西菁茵环境监测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5日对本新项目地下水环境进行了监测,监测点位为电厂水井、白家庄村、刘家沟,水质监测项目: 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等共21项,并监测水环境中K+、Na+、Ca2+、Mg2+、CO32-、HCO3-、CI-、SO42-浓度,同时记录 井深、水位、水温。
根据监测结果,各监测点位地下水质量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Ⅲ类标准保德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0月18日在项目四周布设的4个点,4个监测点位昼间监测值为50.7-53.3dB(A),夜间监测值为40.6-43.0dB(A),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即昼间55 dB(A),夜间45 dB(A)说明本地区的声环境质量状况良好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水源地等特殊保护区域,不违背保德县生态功能区划和保德县经济功能区划1.6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新建年10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污染物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不会对周围村庄产生环境风险,公众参与没有反对意见厂址的选择符合环境可行性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2 总则2.1 编制依据2.1.1 任务依据1、“保德县天马运输有限公司新建年100万吨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2017年11月5日;2、项目备案文件2.1.2 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7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3年6月;5、《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2018年1月1日实施;7、《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订);8、《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