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城市(园区)系列标准SCSS-14XBS01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评审稿)2014-10-01发布2015-01-01实施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联合发布目录前言41 范围52 规范性引用文件63 术语和定义84 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应用114.1 技术构成114.2 基础网络114.3 云计算技术114.4 大数据技术124.5 无线通讯技术124.6地理空间信息技术(GIS)124.7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124.8信息与系统集成125 智慧城市平台体系135.1 一般规定135.2 城市级一级平台135.3 业务级二级平台135.4 企业级三级平台146 智慧城市数据库体系156.1 一般规定156.2 城市级大数据库156.3 业务级主题数据库156.4 应用数据库167 系统集成通信协议及接口标准177.1 一般规定177.2 门户网站通讯协议及接口177.3 数据库通讯协议及接口177.4 实时监控通信协议及接口188 数据共享与交换规范198.1一般规定198.2 数据接口层规范208.3 数据分类编码规范208.4 数据模型规范208.5 数据字典规范218.6 元数据规范218.7 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服务228.8 视频多媒体数据规范228.9地理空间(GIS)数据规范228.10 建筑信息模型(BIM)数据规范238.11 共享数据查询规范238.12 数据交换配置规范238.13 数据交换存储规范239 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规范259.1 一般规定259.2 网络安全设计规范259.3 互联网络安全规范269.4 政务外网安全规范269.5 政务内网安全规范269.6 监控系统安全规范279.7 信息系统安全规范27#前言为了促进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打造智慧城市城市级一级平台与业务级二级平台及应用系统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智慧城市网络和信息资源的综合开发与利用,通过智慧城市大平台、大数据建设,提高智慧城市综合应用信息化技术的能力,全面提升智慧城市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遵循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要求,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文件的指示精神,遵照《智慧城市建设指南》的关于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的规范与要求对智慧城市所涉及网络融合、信息交互、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等各类数字化与智能化平台及应用系统和设备之间的互联互通,促进全社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制定智慧城市统一的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应用的实施规范和系统间互联互通的通信协议及接口标准以避免在智慧城市各级平台及应用系统间,以及建筑、社区、企业、单位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时形成一个个的“信息孤岛”,克服重复开发、重复建设、重复部署、重复配置的弊端以避免在打造智慧城市建设统一的城市级综合管理与民生服务时,造成网络融合、信息交互、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的障碍和颈瓶特编制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由中国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和深圳市智慧城市研究会提出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编制指导:李林教授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由深圳市广通软件有限公司、深圳市迪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新加坡新电子系统(顾问)有限公司为副编单位,亚信联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市康必达控制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宗陞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德立达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乾晖电信技术有限公司为参编单位。
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主要起草人:李林、李晓林、唐庶、XXX、XXX、XXX本《智慧城市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规范》审核专家:姚世铨、单志广、陈朝武、XXX、XXX、XXX、XXX1范围1.0.1为了规范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应用、信息集成,提高智慧城市信息化应用的能力,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网络和信息资源,实现网络融合、信息交互、数据共享、系统互联互通,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智慧城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建筑、社区、企业、单位的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1.0.3本规范适用于智慧城市一、二级平台及应用系统规划、设计、开发和建设,同时应满足《智慧城市建设指南》中有关信息互联互通与数据共享交换的原则、规范和要求1.0.4智慧城市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技术应用、信息集成时,应贯彻国家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实用可靠1.0.5执行本规范应结合智慧城市在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具体建设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以提高本项目信息化应用的能力、网络和信息互联互通和数据资源共享为目标,系统设计具有开放性、兼容性、扩展性。
1.0.6智慧城市信息化、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在规划、设计、技术应用、信息集成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范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范然而鼓励根据本规范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各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06-2020年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GB/T20299.4-2006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技术应用第4部分:控制网络通信协议应用要求GB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7027-2002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GB/T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GB/T10113分类编码通用术语GB/T17798-1999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T4762政治面貌代码I19115:2003地理信息元数据CJJ/T103-2004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CJJ/T100-2004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H/T9003-2009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CH/T9004-2009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基本规定CH/T9005-2009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GB/T(报批稿)国务院147号令中办发2003/27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04/66公通字2007/43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GB/T20269-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70-200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1-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2-2006信息安全技术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282-2006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18336-2000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19716-2005信息技术信息安全管理实用规则NISTSpecialPublication800-53联邦信息系统推荐性安全控制措施DoDDirective&Instruetion8500-1,2信息保障&信息保障实施3 术语和定义3.0.1数字化技术采用现代网络和信息科技,来提升自身对信息管理和信息综合利用的能力。
数字化技术应用的涵盖信息的采集和综合,信息的分析和处理,以及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内容包括:网络的传输与通讯、数据的综合与存储、信息的优化与增值服务3.0.2智能化技术采用自动化和智能化科技,应用于智慧城市监控管理、智能建筑、智能小区等智能化系统和综合监控实时信息集成3.0.3信息集成平台采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自动化技术应用为支撑平台,通常由信息化平台门户网站、数据库系统、网络数据中心、基础网络设施、服务器组、应用软件、系统与数据通信协议接口信息集成平台提供系统集成,实现系统间互联互通互操作、信息交互、数据共享、功能协同的应用环境3.0.4信息共享信息共享系指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信息系统间,信息和信息产品的交流与共用,以便更加合理地达到信息资源配置,节约社会成本,提高信息资源利用率,避免在信息采集、存贮和管理上重复浪费的一个重要手段其基础是信息集成、互联、共享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并用法律或法令形式予以保证3.0.5数据交换数据交换系指在多个数据终端设备(含数据库)之间,为任意两个终端设备建立数据通信互连通路的过程称为数据交换数据交换也是对那些相互孤立的数据集合进行整合,统一管理,并建立合理的更新机制,做到一数一源,避免重复录入,保证数据的一致性,从而成为能在全局范围内为众多应用所共享的信息资源。
3.0.6结构化数据结构化数据系指行数据,存储在数据库里,可以用二维表结构来逻辑表达实现的数据结构化数据的性质和量值出现的位置是固定的,如二维表格和文字3.0.7非结构化数据非结构化数据系指不方便用数据库二维表来表现的数据非结构数据的性质和量值出现的位置是不可预知的,如图片、XML、HTML、各类报表、图像、音频和视频信息等3.0.8数据分类数据分类是根据数据内容的属性和特征,将数据按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和归类,并建立起一定的分类体系和排列顺序通常数据分类有两个要素:一是分类对象,二是分类依据,分类对象根据数据的属性和特征通常智慧城市数据分类体系由:城市级大数据库、业务级主题数据库和企业级应用数据库组成智慧城市数据分类体系应与智慧城市分级平台体系(城市级一级平台、业务级二级平台和企业级三级平台)相对应数据分类是建立智慧城市大数据库的基础3.0.9数据编码数据编码是将事物或概念(编码对象)赋予具有一定规律、易于计算机和人识别处理的符号,形成代码元素集合代码元素集合中的代码元素就是编码对象的符号,即编码对象的代码值所有类型的数据都能够进行编码:如国家、地区、行业、业务、企事业单位、产品、文件、事件、状态、部件等物理或逻辑的信息与数据。
数据编码包含的内容有:数据表达成代码的方法、数据的代码表示形式、代码元素集合的赋值3.0.10数据存储建立城市级、业务级、企业级多级数据存储结构数据存储应采用集中数据存储和网络化分布式数据存储相结合的模式城市级大数据存储数据库应采用集中数据存储的方式,业务级主题数据库和企业级应用数据库,采用网络化分布式数据存储的方式各级数据存储数据库应具有数据存储、管理、优化、复制、防灾备份、安全、传输等功能各级数据存储系统在物理上相互独立、互不干扰,在逻辑上应视为智慧城市一体化共享大数据仓库3.0.11通讯协议通信协议提供网络融合、系统互联、信息交互、数据共享互为发送和接收报文共同协议遵守的统一标准格式3.0.12互联信息网络采用基于Web和WWW互联网络主流技术应用,以TCP/IP通信协议建立的数据发送和接收的通讯线路互联网络采用分时(非实时)通讯方式和网络资源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