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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队伍课件讲义.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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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队伍课件讲义.doc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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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士官队伍我军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公安消防部队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 士官是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 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警)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是基层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 力量加强士官队伍建设吗、 ,对于保持部队高度稳定,提高战斗力,推进部队全面建设具 有重要作用我军士官队伍的发展和改革历程 “士官”一词是军队的专业术语,是近代汉语引进的外来语士官制度的产生发展与世 界军事变革有着密切的联系当前正在进行的新军事变革,是世界军事史上的第四次变革, 前三次分别是:公元前 3000 年左右,由木石兵器战争向冷兵器战争转变的变革;17 世纪 中叶,由冷兵器向热兵器战争转变的变革;19 世纪末,由热兵器向机械化战争转变的变革 新军事变革以安全态势演变为动因、以高新技术发展为动力、以军事体系调整为中心、以 系统集成为主要手段、以信息化为本质和核心、以推动军队建设由机械化向信息化转变为 根本目标,对军队的体制、编程和结构和功能等各个领域都带来了革命性变化士官队伍 作为军队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随着军事变革的推进发生重大变化 我军士官制度的发展改革历程。

我军士官制度是伴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而产生的,也是随着军队的全面建设发展而 不断发展的毛泽东同志早就说过,军队的基础在士兵邓小平同志提出,我军要搞“辈 子兵” ,以保留技术骨干江泽民同志把只管队伍作为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五支队伍” 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强调胡锦涛同志指出,士官在部队建设和未来作战中的地位作用越 来越重要,要重视抓好士官的教育训练,全面提高他们的专业技能和组训能力在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事业和现代化建设加速发展的进程中,为建设一支与我国地位相称和我国发展 利益相适应的军事力量,提高部队的实战能力,打赢未来信息化战争,我军顺应潮流,乘 势而上,紧跟世界军事变革的步伐,借鉴外军成功经验,坚持正确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 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的精兵之路,优化军队编成,调整官兵比例加大士官队伍建设力度, 努力建设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能够熟练操纵武器装备的士官队伍可以说,我军兵 员的每一次变化,士官制度的每一步发展,都与形势任务的变化和军队建设的发展相互交 融、密不可分历史 革命战争年代,我军实行志愿兵役制那时,我们党还没有夺取全国政权我军在党的 领导下肩负着实现民族独立和解放的历史任务,从红军、八路军和,直到建国前均 实行志愿兵役制。

通过动员教育,以革命战争的正义性为出发点,号召以工农为主体的广 大人民群众自觉自愿的参军作战,并把长期为军队服务作为自己的终身这也追求,凭着高 度的政治觉悟、爱国热情和民族大义,为人民的利益和自身的解放英勇战斗,这与当时的 革命形势和军队担负的任务是相适应的 新中国成立后到 1955 年以前,我军仍然实行志愿兵役制这一时期,虽然我们取得了 全国政权,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但由于爆发了抗美援朝战争,年轻的共和国实际上还处 于战争状态,需要维持庞大的军事力量,保持部队强大的战斗力当时,党和军队在全国 人民中的威望进一步提高,国家形势很好,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有了很大提高,兵员成分 也有了新的变化,城市中的大批工人、学生、知识分子踊跃参军入伍,为抗美援朝战争的 胜利奠定了基础 1955 年到 1978 年,全军基本实行的是义务兵役制抗美援朝战争胜利结束后,全国政治形势稳定,社会主义改造已经基本完成,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 提高,为实行义务兵役制提供了社会条件当时,相当一部分战士是战争时期入伍的,由 于长期服役,年龄日益增大,实际问题增多同时,和平时期不需要保持强大的常备军, 需要储存充足的后备兵员。

1955 年 7 月 30 日吗,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 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正式以法律形式规定我国兵役制度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 务兵役制实行义务兵役制的 23 年间,我军兵员供应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不仅有效地提高 了战斗力而且积蓄了堪称世界第一的后背兵员 1978 年到 1998 年,我军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1978 年 3 月,经第五 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我国实行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在 保留义务兵为主体的基础上,将部分义务兵改为志愿兵1984 年 5 月,第六届全国人大常 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进一步将我国兵役制度确定为以 义务兵役制度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接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制度义务兵服役 期改为三年,超期服役满五年的义务兵,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从第 6 年起,为士官制 度的雏形确立了法律依据二十年来,全军先后有几十万名义务兵转改为志愿兵对于保 留和稳定部队骨干队伍,优化兵员结构,增强基层管理力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1999 年底,我军开始实行新的士官制度1978 年以来,随着国家、军队改革的深入和 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我军原来的兵役制度,包括志愿兵的使用范围和规模、激励机制、生 活待遇、安置办法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已不适应吸引和保留高素质人才的需要。

在综合研 究比较世界各国军队士官制度的基础上,遵循有利于增强部队战斗力的原则,一系列与士 官队伍建设配套的政策措施相继出台1998 年 12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将义务兵的服役期由 3 年缩短为 2 年, 并实行新的士官制度;1999 年 6 月 30 日,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正 式颁布实施,新的士官制度改革由此拉开序幕;1999 年 7 月,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 勤部、总装备部联合下发《关于改革和完善士官制度的实施办法》 ,并相继推出《全军士官 编制标准》 , 《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管理规定》等法规;2000 年 1 月 1 日,全军和武警部队 首次选取的士官和从原志愿兵套改的士官,戴上了崭新的士官军(警)衔 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士官队伍建设存在的把关不够严格、培训体系不够完善、管 理教育不够到位、激励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措施不够配套等矛盾逐步显现出来,影响了士 官队伍建设的质量,制约了部队战斗力的提高为进一步抓好士官队伍建设,2008 年 9 月, 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解放军四总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 若干意见》 ,从七个方面提出了加强士官队伍建设的二十条具体措施和办法。

针对一些单位 士官选取风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加强党委统一领导、搞好基层民主推荐、发挥纪委监督 作用等环节的工作作了具体规范;着眼提高素质能力,重点明确了士官培训、在职学习、 技能鉴定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办法;围绕增强士官管理教育实效,突出强调建立相对独立的 教育体系、坚持依法从严管理、加强自我管理教育;从严格士官党员发展标准、加强先进 性建设、提高士官支委的工作能力等方面,对建设过硬的士官党员队伍提出了具体办法; 针对士官的实际困难,提出了适当放宽中级以上士官在驻地找对象年龄、完善社会保险制 度、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等办法措施经过改革实践和不断发展完善,数十万朝气蓬勃的士 官成为军队现代化建设的一支生力军 为提高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的能力,2009 年 7 月,中央军委颁发了《深化 士官制度改革方案》 ,对现行的士官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一是增加了高技术专业士官编制, 主要用于充实高技术部队的技术骨干力量;二是调整了士官结构比例,增加了中、高级士 官数量,减少了初级士官数量;三是调整了士官军衔制度,将士官军衔由现行 6 个衔级调 整为 7 个衔级,初级士官军衔称谓为下士、中士,中级为上士、四级军士长,高级为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以及军士长;四是改进了士官选拔办法,逐步扩大从地方院校大专 以上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数量,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对士官身份进行注册认证,选取专业 技术士官必须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建立选取高级士官专家评议制度;五是完善了士 官培训体系,首次选取的士官应进行资格培训,初级晋升中级、中级晋升高级的士官要按 岗位需求进行升级培训;六是健全了士官管理体系,建立有条件的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 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军事技能纳入军 事训练考核计划, 、 ;七是调整了士官工资待遇,提高中级士官基本工资,调整士官津贴补 贴,适时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

我军士官制度具有的鲜明特点我军士官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始终以党的创新理论和军 事理论为指导以兵役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和中央军委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立足我国 国情和军队建设实际,坚持战斗力标准,健全管理和激励机制,调整规模,完善体系,理 顺关系,努力建立科学合理、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按照这样的思路、措施和办法,对士 官服役期限、军衔设置、编制标准、相关待遇、选取程序、管理机制和安置渠道等进行调 整改革,有利于巩固和提高战斗力,有利于激发广大士官投身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 符合军队建设的发展规律 注重优化兵员结构士官制度改革以来,我军兵员结构进一步得到改善,士兵结构更趋 合理,士官数量已占士兵总数近 50%,一些高技术单位甚至已达到 60%至 80%;官兵比例 更趋合理,军官数量比过去减少,士官比重和岗位编制大量增加,进一步缓解了官兵比例 失调的矛盾;职责分工更趋合理,我军士官分为专业技术士官和非专业士官两大类,各类 士官的编制比例根据实际需要设置,技术含量高的单位专业技术士官数量明显增多,士官 有 90%分布在部队作战训练、战勤保障第一线我军已发展分为由军官、士官、义务兵三 种不同服役成分组成的梯次结构复合型部队。

实行分期服役制度2009 年士官制度改革后,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和服役时间,将 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两衔,称下士、中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上士、四级 军士长;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 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 3 年,上士晋 升四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 升一级军士长各为 4 年实行分期服役制度,引入了竞争和淘汰机制,较好的克服了过去 兵役制度中服役时间“一刀切”的弊端,能有效的调动广大士官的积极性 扩大士官使用范围过去士官的使用面比较窄,士官制度改革后吗,士官的使用范围进 一步扩大,部队中的各类作战、训练、管理骨干和专业技术骨干,都纳入了士官选取范围 目前,全军和武警部队的建制班班长全部编配为士官,13 个大类、44 种专业岗位编配了士 官士官分布在部队建设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挑起了基层执勤训练、组织管理、技术 保障的大梁, 健全完善管理机制为了加强对士官队伍的科学管理,中央军委颁发了《士官管理规定》 ,明确要求士官认真履行内务条令赋予的士兵职责,树立服从部队需要、长期为部队建设 服务的思想,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做到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 作风纪律过硬;要求与义务兵同吃、同住、通训练、同劳动、同娱乐,搞好对义务兵的传 帮带,做义务兵的表率。

对士官的调动、家属来队和机关管理职责等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各军兵种和武警部队也在实践中探索总结了一整套加强士官队伍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坚持 在用中管、管中用,用管并举,使士官队伍管理进一步走上了正规化轨道 拓宽退役安置渠道士官队伍建设是个动态发展的过程,进出口顺畅才能保持生机活力 为了有便于士官安心服役,减少后顾之忧,国家和军队结合兵役法、现役士兵服役条令和 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对士官退役安置作出了明确规定初级士官退出现役作复员安置;服现役满 10 年的中级士官、高级士官作专业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 织批准,也可以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农村户口的,可以转为城镇户口;服役期满 30 年或 者年龄满 55 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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